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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信圖片發微信可以嗎

發布時間: 2023-02-18 04:47:49

⑴ 辭職信這樣寫可以嗎以微信的形式告知合法嗎

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離職通知方式,如果在公司公開的公司規則、員工手冊里有明確的約定離職的通知方式,建議按照那個方式才能保障為合法有效的通知方式。如果沒有約定,上述的微信的方式也是合法有效的。

⑵ 辭職報告用微信發給領導合法嗎

法律分析:辭職報告可以在微信里發領導,一般來說只要領導能夠收到即可。為了以防萬一,還是採取郵寄送達方式,或者發到領導郵箱更規范,以便舉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⑶ 辭職信拍照給領導有用嗎

不建議將辭職信直接拍照給領導,最好以書面的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的離職報告以書面形式申請並拍照以發微信形式發給領導,如果用人單位認可該辭職報告的,是算正式辭職的,勞動者辭職,最好以書面的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這樣便於保留相關的證據。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如果用人單位有違法的現象出現,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違法現象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⑷ 辭職信用手機拍照下來用微信的方式發給老闆合法嗎

勞動者有權利使用手機將辭職信進行拍照,並使用微信方式發給老闆,但是不能搞忘應該同時向用人單位遞交書面的辭職信,這樣才能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勞動者沒有書面向用人單位遞交書面的辭職信,則辭職行為不符合《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具體的規定內容。

31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⑸ 可以微信發辭職申請書嗎

完全可以的。用你的微信號,把有你簽字以及領導的簽字。的辭職信拍圖片,然後發在微信上。然後再在微信上跟人事部門的人說一下就行了。這種方法尤其適合項目部和總部不在同一個地方的人。

⑹ 辭職信拍照給領導有用嗎

如果單位認可這種辭職形式,就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勞動者的離職報告以書面形式申請,並拍照以發微信形式發給領導,如果用人單位認可該辭職報告的,是算正式辭職的,勞動者辭職,最好以書面的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這樣便於保留相關的證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一、個人提出離職的情況
1、如果用人單位有違法的現象出現,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違法現象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⑺ 辭職信用微信發有效嗎

無效。必須用紙質簽名本人親自遞交,才正式有效。否則別人可以懷疑是假冒發出的。

⑻ 辭職報告可以發微信嗎

微信辭職是有效的,微信消息也屬於書面形 式,根據規定,電子數據也屬於書面形式, 所以,員工通過微信提出辭職,屬於使用書 面形式提出,應予認定。當事人訂立合同, 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 式。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 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 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 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 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 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