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簽字可以代簽嗎
法律分析:法院的調解書不是必須要當事人簽字,但調解協義需要雙方當事人簽字,但法院調解書須雙方當事人簽收後才生效。一般民事糾紛起訴至法院,法院主持調解,如雙方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對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法院的調解書不是必須要當事人簽字,但調解協義需要雙方當事人簽字,但法院調解書須雙方當事人簽收後才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第八十九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B. 廷期審理書當事人無法簽字可以找人代簽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廷期審理書當事人無法簽字可以由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進行代簽,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C. 起訴書可以委託人簽字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代理訴訟是在訴訟過程中才有代理的。起訴書中必須簽原告的名字。委託游喚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七條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碼州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遲磨蔽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D. 代理律師可以代替簽字嗎
若委託人已委託授權陵山給律師的情況下律師代為簽字是可以的、合法的。但是有些文件還是需要委託人當事人簽名,例如調解書、起訴狀等等文件,屬於一般授權范圍的傳票、證據、提交證據材料清單等等,律師在被委託人委託之後可以代簽名。一、委託人已委託,律師代為簽字可以嗎?
在委託人有授權給律師的情況下律師代為簽字嫌汪敬是可以的。民事審判實踐中,當事人向法院遞交的授權委託書一般記載的代理許可權有三種,即一般代理、特別代理和全權代理。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比如代理起訴、應訴、參加法律調查、調解、開庭,提供領取法律文書、傳票、證據等簽字,均屬於一般授權的范疇,可以代替委託人簽名。特別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即有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以及提起反訴或上訴。全權代理。容易與特別代理相混淆,從字面的意思看,全權代理的范圍是最廣的,相當於當事人本人的意思表示,普通公民遞交的委託書往往多寫為全權代理,但是法律的規定卻不是這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涉及到下列文件,應當由當事人簽名:委託代理合同,授權委託書,起(上)訴狀,調解書、鑒定申請書等與當事人實體權利相關的文書。
如果是屬於訴訟程序性的文書,如法院傳票,提交證據材料清單,訴訟費繳費憑證,簽收判決書、調解書等等程序性文書,律師可以按照雙方授權委託書約定簽署。法院一般都是不太審查這方面的簽名,除非當事人提出異議並且該異議是成立的,法院才會申請該簽名的真實性。
如果有當事人的授權或承認就是合法的,否則就是非法的二、委託律師程序
1.當事人向律師講明案件的具體情況,律師告知當事人需要准備哪些證據材料。
2.律師向當事人分析案件的風險情況,確定律師費用。
3.然後簽訂委託代理協議、授權委託書。
4.委託律師,任何時候都可以。只要是在案件判決生效前就可以。
委託人已經是委託授權給律師的,律師是可以代為簽名的,但是一些與當事人實體權利相關的文件,是需要當事人簽名,不可以代為簽名,例如委託代理合同芹慎等等文件。當事人需要委託律師的,需要向律師講清楚案件的具體情況,然後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等。
E. 法院送執行裁定書家人可從代替簽字嗎
法院送執行裁定書,如果被申請人不在,可以由近親屬在送達回執上代簽,代簽後視為送達。
具體查閱民事訴訟法。
法律鏈接:《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F. 訴狀簽字能不能讓親屬代簽
訴狀簽字不能讓親屬代簽。刑事案件中上訴狀必須由被告自己簽字,不能讓家屬代簽。被告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是提起上訴的一方向人民法院遞交的文書,必須要由本人簽字。
一、訴狀簽字能不能讓親屬代簽
1、訴狀簽字不能讓親屬代簽。刑事案件中上訴狀必須由被告自己簽字,不能讓家屬代簽。被告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是提起上訴的一方向人民法院遞交的文書,必須要由本人簽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二、上訴狀包括哪些
上訴狀包括如下:
1、刑事上訴狀:刑事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案件判決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訴期限內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審裁決或重新審理而提出的訴訟書狀;
2、民事上訴狀:民事訴訟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變更原審判決或裁定,或重新審理的書狀;
3、行政上訴狀: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對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決,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變更原裁判的一種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