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戍边16年老兵退役流泪亲吻界碑,有哪些感人的老兵事迹
感人的老兵事迹比较多,有戍边16年即将退役的老兵穆鲁东流泪亲吻18号界碑、劫后余生愿意终身守护战友陵园的老兵陈俊贵、母亲去世时不能在身边尽孝的南沙守礁老兵李文波等,他们真正用自己的人生讲述了什么叫做爱国、什么叫做战友兄弟情。
1979年的时候,天山独库公路修建中发生暴风雪灾害,陈俊贵和他的战友们被困在了大山深处。他和三名战友外出求援,但是粮食只有那么一点,班长把剩下的最后一个馒头交给了陈俊贵,自己和其他战友都牺牲了。因为这个馒头陈俊贵最终得救了,到1985年的时候,陈俊贵毅然带着自己的妻子和生下不久的儿子,来到牺牲的战友们和班长位于天山脚下的陵园为他们守墓,担任了烈士陵园管理员。2005年,他又遵照班长临终时的嘱托,远赴湖北罗田看望了班长的老父母。
‘贰’ 国防服役纪念章已退伍的发放吗
国防服役纪念章已退役的士兵不会发放。
2018年5月1日起国防服役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8年以上的人员。
国防服役纪念章发放规定为:服现役满8年以上、不满16年的,授予铜质纪念章;服现役满16年以上、不满30年的,授予银质纪念章;服现役满30年以上的,授予金质纪念章。
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这三类纪念章的直径均为45毫米,在材质选择上,金、银、铜质纪念章分别按铜质镀金、铜质镀银和紫铜材质制作。
(2)戍边多长时间可以退役扩展阅读
实施奖励的程序: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三十一条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防服役纪念章
‘叁’ 卫国戍边纪念章发放规定
对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不满2年的;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不满4年的;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3年、不满6年的;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不满8年的;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5年、不满10年的,可授予铜质纪念章。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时间,累计超过以上相应规定时间2倍或3倍以上的,可授予银质或金质纪念章。
边远艰苦地区范围按照总后《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卫国戍边纪念章的颁发对象,应为《纪律条令》施行后仍在第一至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官兵。累计超过相应规定时间2倍或3倍以上的计算方法,可按授予铜质纪念章规定的下限时间为基数。如,《纪律条令》规定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满1年、不满2年的,可授予铜质纪念章,而授予银质、金质纪念章应分别为满2年、3年。
对间断在上述地区服役的官兵,其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时间可作累计。对在不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之间调动工作的,服役时间可按不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颁发纪念章规定时间相应的倍数关系进行换算。如,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半年,相当于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工作2年半。鉴于金质纪念章是最高级别,获得金质纪念章后仍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不再重复颁发。
‘肆’ 现在城市农村一致,我想知道二零一零年参军至二零一八年退役是不是农村兵应该
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1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我认为最根本的改变之处,就是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原来的《条例》规定城镇籍士兵退役后安置工作(安置卡即是),与12年转业相比,城镇籍士兵退役后一般安置到地方企业,少数有的到了事业单位;而12年以上转业的,一般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这是国家政策(各地的执行情况就难说了)。
问题是,新《条例》颁布实施后,主要变化就是“自主就业”,不管城镇籍还是农村籍,只要服役不满12年,一律不予安置(重残疾、二等功以上的等除外)。
你要注意新《条例》最后的一句话:“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就是说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不可能一刀切,其中“本人自愿的......”后面这句话,就是照顾到了“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出现役的士兵”,就是说你是城镇籍退役的,可以按照你入伍时的《条例》执行,可以要求地方部门安置(这是你第3个问题的答案)。
你情况是06年入伍,属于旧条例覆盖范围,和你同年入伍的城镇籍当然也可适用旧条例,就是说仍可要求安置。不过新条例的目的就是引导你“自主择业”,如果城镇籍战友退役时选择自主择业,那么到地方后,安置部门本应为其安置的,人家不要工作了,按照旧条例,会给予一定补助,帮助其实现自主择业。而农村籍士兵的补助费,是在退伍是一并发放的,说到底是部队给你的。当然这一部分补助城镇籍士兵也有,因为人家选择自主择业嘛,部队应该给。实质是农村籍士兵不享受安置政策,地方安置部门就没有给你补助的义务。
第1个问题的答案是不生效,这就扯出了第2个问题,答案是安置卡安置无效了,但凭卡可以领取一次性补助费,就是你说的3万。第4个问题,没有两次选择的情况,就是新《条令》不能一刀切的问题,不能一刀切,就要照顾到新《条令》施行前入伍的城镇籍士兵,理应发给补助费。
写得有些乱,不知能否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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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古代时戍边将士保卫国土的时间有规定吗
有,一般在一至三年,他们边练兵,边生产,叫做驻屯军,
‘陆’ 真守边疆的战士大约多少年可以回家一天
这个是有规定的,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天。
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天,满20年的假期30天。
在那些海拔达到3000米以上的地区或者西藏地区工作的那些军官们,每一年可以休假六十天的是那些服现役没有达到二十年又或者是那些服现役跟参加工作没有达到二十年的;每一年可以休假七十天的是那些服现役达到二十年以上的又或者是那些服现役参加工作达到二十年以上的;每一年可以休假八十天的是那些服现役达到二十五年以上的又或者是那些服现役和参加工作达到二十五年以上的。其中那些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所有军官们,他们的假期每一年还可以再增加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