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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砖窑可以上哪个app

发布时间: 2022-11-24 23:35:36

A. 农村废弃地的利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按政策规定,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综上所述,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权,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

B. 孙少安的砖场经历了哪些困难他是如何去克服的

孙少安的创业战略值得我们揣摩和学习。

一、 敏锐的商业眼光和敢闯敢干的创业精神

“创业是一个发现和捕捉机会,并由此创造出产品,提升服务,实现潜在价值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要有一双敏锐的商业眼光,每一个创业者,在他身边几乎都隐藏着大量可供利用的资源,谁发现了并将其利用就会让自己壮大。”〔3〕(p112)在《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安与金俊武都是双水村的生产队长,金俊武的精明强干不比孙少安逊色多少,但孙少安成了原西县杰出的农民企业家,而金俊武却还是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为何呢?最有希望成功者,并不是才华出众的人,而是最善于利用时机去拓展的人。孙少安的成功与他敏锐的商业眼光是分不开的。当他的同学刘根民把拉砖的活介绍给他时,他发现这是一个机遇,一个绝对赚钱的机遇,他不能错过。结果也正如他所料的那样,拉砖除去运输费、房租和牲口草料钱,净赚了两千元。牲畜卖后又赚了五百元。两千五百元对于一个常常身无分文的庄稼汉来说,这一大笔钱揣在怀里,不免叫人有些惊恐。而且在拉砖的同时,他没有闷头做活,他再次发现了商机。文中这样写道:
“孙少安在城里拉砖的时候,就看见现在到处搞建筑,砖瓦一直是紧缺的材料。有多少能卖多少,他当时想过要是能开个烧砖窑,一年下来肯定能赚不少钱。”
结果又再次证明了他眼光的正确性。孙少安在一年内由一个贫苦的农民一下子成了石圪节公社的冒尖户。然而,他没有因眼前的成功而松懈,他又先后两次扩大了生产规模。虽然第二次失败了,但那并不是眼光的问题,而是用错了制砖的师傅。当他再次取得成功后,没有因前次的失败而十年怕井绳,而是又从石圪节砖厂的拍卖中觅得新的商机。如果前两次是侥幸的话,那么这一次的确证实了他眼光的独到性。当他突然听说石圪节那个快要倒塌的乡办砖瓦厂要承包给个人经营时,他不由得心动了一下,在一个将要倒闭的砖窑厂里发现了可以有更大发展的机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结果再一次证明他具有敏锐的商业眼光。
创业光有眼光还是不够的,还要有敢闯敢干的创业精神,只说不做,徒劳无益,一次行动胜过百遍心想。有些人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所以看不到更为实际现实的事情在他身上发生。成大事者是每天都靠行动来落实自己的人生计划。俗话说:“心动不如行动。”有些人也有很多主意和点子,但往往丧失创业机会,为什么呢?仅仅心动而不行动。所有致富成功的典型都是不仅敢想而且敢做的!
孙少安的第一次心动是他的老同学刘根民给他介绍拉砖的活的时候,他大致想了一下就决定行动。但他的决定不是草率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的。为了这次心动,他不仅要做好父亲和妻子的思想工作,而且要筹集一大笔资金。他借了两千多元的债务,在当时对他的家庭状况来说如果出了问题是一辈子也很难翻身的,但他毅然行动了。在这里,我们不得不佩服孙少安的勇气和执着。接下来,在他经历了一次大的失败后并没有被失败所困扰,又适时果敢地兼并了乡里的大砖窑厂,没有一丝的迷茫和犹豫。当时的情况是砖窑厂即将倒闭,他如果没有好的对策会连他现在的那点资本都搭进去的,但他去做了。“一个人要想领略美好的人生,冲向事业之巅,在攀登过程中就需要一种优秀的品质做保障:顽强、执着和勇猛向前的意志。”〔4〕(p179)
孙少安正是有了敏锐的商业眼光和敢闯敢干的创业精神,才使他的成功成为了必然!

二、善于谋人

“人生在世最忌单打独斗,孤立无援,受人排挤,遭人冷落。谋人就是广结人缘,找到事业的靠山,建立铁杆同盟,打造稳固的后盾,借人之力,成己之实,去创造人生的奇迹。”〔5〕(p38)孙少安就是位谋人的高手。他的创业是从白手起家的,共贷过四次款。如果他不善于人际交往,没有好的人际关系,就不会有他以后的成功。他的善于谋人主要体现在:
首先,他善于聚集真正能用得上的朋友,构建自己的关系网。
在村里,他最值得依赖的朋友就是金俊武。他知道俊武是条汉子,尊重有能力的人。所以他在俊武面前表现得精明强干而又不失风度。他们都是生产队长,而孙少安的一队年年搞得都比俊武的二队好,赢得俊武的钦佩。在俊武的弟弟俊斌因抢水而溺水身亡时,孙少安不顾一身疲累,刚从外边回来就去慰问,因为他知道在这个时候的一句慰问会让金俊武永远铭记在心,而且他知道金俊武兄弟三人在金姓族人里拥有很高的威望。在当时社会里,户族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正是有了金俊武的支持,就连双水村的村长田福堂也不敢小视他孙少安。
在官场上,公社副主任刘根民是他的老同学,铁杆兄弟,正是因为有了刘根民,才有了他后面的成功。刘根民是他创业的向导,不但给他介绍拉砖的活,而且帮他贷款。正是有了这个活才让他有了创业的资本和思路,因此,他认识到刘根民的重要性,在以后的日子中,他积极地配合刘根民的工作。当刘根民为乡里找冒尖户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去充当一回,即使这是与他堂堂正正的人格相抵触的。当然付出总会有回报,他又通过刘根民认识了县长周文龙,在他失败时正是通过周县长贷得钱款,才有了他第二次创业成功。有了这两层关系后,在以后的贷款和销售方面,他得到了许多实惠。
在商业圈内,他朋友很少,但却也很实用。在夸富会上偶然认识的一个搞长途贩运的胡永合,在他创业的过程中给了他很大的帮助,当他失败时也是这个胡永合让他燃起了希望,而且也教会了他许多生意场上的知识和技巧,比如说一顿饭可以换来更大的利润,开发了他的大脑。
其次,善于谋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构成家庭的前提条件,婚姻和睦家庭才能幸福”。〔6〕(p33)我们不可忽视身边女子对你经营才能的影响。你的妻子可能是你商业生涯的后援和支持者,也可能是你的破坏者。有一位合作的妻子帮助你会使你的经营走向更大更快的成功,但如果是一位不讨人喜欢的妻子却可能是你成功的绊脚石。所以妻子在你成功的因素中也占有相当的比重。“《平凡的世界》中作者在塑造男性人物的同时,也着意刻画了处于特定时期的一群典型的女性形象,她们分属于不同的类型,有着不同的思想意识,她们或依附、或徘徊、或独立,各自演绎着平凡而又精彩的人生,丰富着这个平凡的世界”。〔7〕(p1)孙少安有一位贤淑的妻子贺秀莲,他的成功离不开妻子秀莲的帮助和支持。当初孙少安有一个青梅竹马且又近在咫尺的恋人田润叶,田润叶对他付出了整个身心,即使他是一个泥腿子,而润叶是个公家教师。田润叶拼命地向他暗示表白,最后不顾身份脸面回乡去找他,但他还是离开了她,而到千里之外娶了一个山西姑娘秀莲,因为他想:“找一个能吃苦的农村姑娘和他创立家业。”他毅然为了事业而放弃了爱情,放弃了爱他的人。事实证明他是正确的,秀莲不要彩礼,也没有嫌他家穷,且勤劳善良,孝敬父母,让孙少安着实满意。在孙少安创业之初,秀莲不但帮助他筹集资金,而且既当伙夫又当会计,为孙少安帮了不少忙,解了不少忧。当孙少安破产时,秀莲不仅像他一样承受着破产的痛苦,而且千方百计地安慰他,给他说宽心话,给他做好吃的好喝的,给他温柔的抚爱和体贴,甚至在他苦闷至极,无端地向她发火的时候,她也心甘情愿当他的出气筒。正是有了这样一位贤淑的内助,孙少安才无后顾之忧,全力经营,而取得了成功。

三、与他人分享的愿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人力资源已被看作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竞争制胜的法宝。拥有有效的激励机制也日益成为企业吸引、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和实现良好绩效的保证。然而,作为激发人的心理动机的活动,激励又是管理中最复杂、最困难的任务。目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如何实现对职工的有效激励,已成为一项重大的理论课题。”〔8〕(p2)
所以作为创业者,一定要懂得与他人分享。一个不懂得与他人分享的创业者,不可能将事业做大。
首先,创业者应学会与企业内部员工分享。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有个需要层次理论,说人按层次一共有五种需要,第一是生存需要,第二是安全需要,第三是社交需要,第四是尊重需要,第五是自我实现需要。这五种需要具体到企业环境里,具体到公司员工身上,就是需要老板与员工共同分享。老板舍得付出,舍得由于员工分享,员工的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尊重需要就在老板这里得到满足,员工出于感激,同时也因为害怕失去眼前所获得的一切,就会产生自我实现需要,为老板做更多的事,赚更多的钱,作更大的贡献,回报老板。这样就构成了一个企业的正向循环、良性循环。
而孙少安显然摆脱了小农意识,懂得分享的重要性。在他的砖窑厂初步取得成功之时首先想到的是给河南烧砖师傅增加工资,挽住他的心。因此那位河南师傅一改初衷,没有回老家去,一直在他的砖窑厂充任“总工程师”的角色,而且还为孙少安的后续发展培养了两位出色人才。在孙少安承包了石圪节乡的砖厂时,他又把自己的小厂承包给了这位师傅,因为他知道:“若是他承包了乡上的砖厂,他实际上无法具体管理这个砖厂,他不承包给别人或许管理松懈,产品质量下降,倒闭都有可能,这时,无疑河南师傅是首选,因为乡上的大厂还需要他的帮助才能改变局面!”这样做的结果是他不但把乡上的大企业盘活了,而且他以前的小砖厂也盈利了,他同时拥有了两个可以盈利的企业!

其次,创业者还应学会与企业周围的人分享。
分享不仅仅限于企业或团队内部,对创业者来说,对外部的分享同样重要。分享不是慷慨,对创业者来说,分享是明智,与企业外部人分享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声誉,而且可以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谋得一个友好和谐的外部环境。
孙少安正是这样去做的,当他开始创业时收留了田二的小儿子憨牛,不但解决了劳动力问题,还被村里人认为是积德的行为。在企业有了初步发展时,为了满足乡亲们进厂做工的愿望,即使给他的利润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甚至为了帮助更多的乡亲而扩大生产导致破产,他也没有后悔!这就是宽广的胸怀。心有多宽,事业就有多宽!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学会与他人分享,我们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孙少安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四、品牌营销战略

“品牌是20世纪信息文明时代的产物。在没有硝烟的商战中,文化从边缘走向中心,品牌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中国是一个世界大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在今后的发展中,将如何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民族工业发展水平,依赖于各行各业各地区对于品牌文化的重视程度。”〔9〕(p2)着名的广告代理商BMP公司的执行董事费尔德维克对品牌的解释是:“品牌是由一种保证性徽章创造的无形资产。”品牌现实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有利于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因为品牌具有识别商品的功能,为广告宣传等促销活动提供了基础,对消费者购买产品提供了导向作用。其二,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好的产品、好的形象必须通过传播才能有更大的市场。广泛的传播度是品牌建立的坚实基础是品牌发展的有力支持。在现如今的媒体社会当中,无论是在品牌建立的初始阶段还是成熟阶段,传播的支持都尤为重要。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它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可口可乐总裁伍德拉夫曾说:“即使可口可乐公司在全球的工厂一夜之间化为灰烬,但凭借可口可乐这块牌子,就能在短期内很快地恢复原样。”伍德拉夫决不是夸夸其谈,截至2000年,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高达725亿美元。市场在经历了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和服务竞争等阶段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品牌竞争。一个市场没有品牌,那是萧条;一个地方没有品牌,那是落后。”〔10〕(p2)

当然,受时代的限制,孙少安当时的思想还没这么科学系统,但他在营销方面的天赋和思想却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对于他的砖厂来说,他自身的形象就是砖厂的品牌,他得到别人的认可,他的砖就有销路,因此,他积极地去塑造自身的形象。孙少安在创业之前是以能力赢得大家的尊敬,因为他的精明强干和可贵的吃苦精神,在十八岁那年,就被一队的社员一致推选为队长。在创业之后,他是以德立身。首先,他收留了田二的小儿子憨牛,不但解决了劳动力问题,而且被村里人认为是积德的行为。其次,他发财之后,不张扬不夸富,而且还捐资建了个学校,为他在双水村树立了高大完美的形象,这为他以后更大的发展作了铺垫。他为宣传自己,还准备赞助电视剧《三国演义》,提高知名度。

结论

近年来,大学生创业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由于经验、资金、社会阅历等条件的限制,大学生创业者很是不易,正如一首歌所唱的:“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但是,在竞争激烈的商场上仍旧活跃着一群群大学生。“创业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路。成功与否除了与创业资金、创业机会有关外,还与创业理念、创业方法密切相关。”〔4〕(p49)“随着全球知识经济的发展,加强创业教育已成为世界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新趋势,而且创业教育已延伸到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领域。纵观全球兴起的创业教育,有如下特点:从学生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通过各种教育手段,在教育过程中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又特别强调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参与意识和实干精神,使学生掌握创业技能,以便能在社会生活中随机应变地进行创业活动。”〔11〕(p3)从孙少安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许多。成功的创业理念、成功的道路是不同的,但成功的经验却有某些相似之处。孙少安的创业经验和战略给我们今天勇于创业的青年们许多启示,值得我们去深思和学习。

C. 货车有软件可以看配置的嘛

是有的,你只要知道那个胡车的型号,然后在货车软件里搜索那个型号,就会有它相应的配置,很清楚冥一目了然

D. 土砖窑怎么装窑

装窑时,按照器物造型和采用窑具的不同,可分为叠装、对口装、匣钵装、支圈装、垫圈装、垫饼装、套装等。
(1)叠装:采用匣钵或支钉、支圈、支柱等窑具,将器物一件一件有序地在窑室里往上叠装。唐五代是在碗等器物内用支钉垫底,每一器物的圈足压于支钉上叠装。宋元时期采用支圈或匣钵叠装,明清时期主要用匣钵叠装,现代主要用碳化硅支柱和碳化硅板层层叠装。
(2)套装:即大器物套小器物。大器物的内底不上釉,小器物的外足底不上釉。将小器物的外底套在大器物的内底,由大到小。套烧数量的多少,视大器物尺寸而定,一般为3至5个。
(3)对口装:两件尺寸相同的器物口不上釉,在装窑时口对口扣好,足底放在匣钵或支座上。
(4)匣钵装:将器物坯胎装入匣钵,匣钵可从窑底装到窑顶。这样装烧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装满窑,充分利用窑内有限的空间;二是匣钵一个叠一个,可防止烧窑时落入窑渣和保护匣钵内的气氛平稳,提高器物的烧成率。
(5)支圈装:器物口沿不上釉,口沿倒扣在支圈或支圈的凹槽内,足底朝上,一件器物一个支圈,往上叠装。
(6)垫圈装:在上釉的器物内底放上三个支点或五个支点的垫圈,将上一器底放在垫圈上,如此往上叠。
(7)垫饼装:器底放在同一瓷泥手制的垫饼上,常见在大器物上使用,目的是确保大器物在高温下同步收缩,一般用于匣钵内或支座上。
(8)正装:器物口沿上釉、圈足不上釉,口向上,正直放入匣钵中,一般为一钵装一器。装窑是指烧成前将陶瓷生坯装入窑炉内的操作,装窑水平的高低,对烧成过程中烧成制度的控制、烧成制品的质量有直接影响。

E. 想看小说平凡的世界,不会找

可以直接搜索下载一些小说APP,作为一本影响深远的着作,基本阅读软件都会有的
网络上世纪70年代,自尊好强的农家子弟孙少平(袁弘饰)在原西县高中读书,与地主出身的郝红梅(汪芦云饰)相互爱怜,后郝红梅与家境优越的班长顾养民(张浩天饰)谈恋爱。同村同班的好友田润生(尹智玄饰)为此抱不平狠揍顾养民一顿。倔强的少平不肯承认自己失恋,但开始与自己过于自尊的自卑斗争,积极参加赴地区会演的排练。好读课外书的少平敏感、自尊,吸引着县领导的女儿田晓霞(李小萌饰)。少平高考落榜回乡劳动,在经历了大旱、抢水、死人的事件后,断然拒绝侯玉英(赵俊珺饰)以进城为诱的追求,远离故土,漂泊揽工。哥哥孙少安(王雷饰)初中毕业就在家里劳动与村支书田福堂的女儿田润叶(佟丽娅饰)青梅竹马,遭到田的剧烈反对。最终少安娶了勤劳善良的山西姑娘贺秀莲(吕一饰),转型开办了烧砖窑,走上了致富路。

F. 农村烧砖窑洞上住人有什么不好

光线,通风不好。
很多地方的窑洞还有潮湿现象,靠着山挖窑洞交通不便利,有些窑洞不太抗震,住潮湿的窑洞容易生病,住潮湿的窑洞容易坏粮食。
砖窑由多个烧砖的窑洞和一个巨大出烟烟囱组成。窑洞温度相当高,大约上千度,在实际烧结过程中砖窑的温度在600—900度左右。烧窑的主要位置为窑洞的上方,土砖的位置在窑洞内放置。烧窑的材料基本是煤。整个巨大烧窑工程烧窑师傅用2人,实行白天和晚上两班制度。

G. 不给上保险,还要求签订正规合同,这样可以吗

1、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如果到单位上班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以领双倍工资。如果到单位上班超过12个月都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那么你就可以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也就是有“铁饭碗”了。如果用人单位又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应当从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也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2、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认可你是单位的员工怎么办?按照第一条,用人单位不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你在他那儿工作过,你该怎么办?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所以你进单位之时,就要求看一下名册有无你的名字。第二,按相关解释,你可以出示工资表、招工记录、工作证,其他工友的证言,但是这犹如虎口夺食,有难度。工资表,招工记录,都在用人单位那儿。工作证,有的用人单位好像这点成本都要节省下去的。工友,工人的朋友,但关键时候,要求他做证的时候,他还想到他要在对得起老板与工友的时候,他无奈选择老板的多。第三,如果你没有上述证据,你可以问律师,因为律师知道还有很多办法。
3.如果招工时,用人单位没有给你讲到环境的恶劣,但是当你从他人之口知道,这厂里干上三年,三年的工资还不够因此背上的医疗费时,你如何办?
按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人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还有就是你想了解什么,用人单位都应告诉你什么。因此,当你实际工作之时,用人单位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时,顿感失望之时,为了你的身体,你最好还是走人。、我知道,有时在生命与工作机会的选择时,多少人选择了工作机会。但是,我想即使你进了黑砖窑,你也要拼力一搏,否则十年之后,剩下的是白骨与叹息。走出用人单位的大门,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局责令单位改正。要相信劳动局!
4、如果用人单位要求你如实告知婚姻状况,身高状况,是否有乙肝,身份证是不是假的,你该如何办?按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合同有关的劳动者的情况,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因此,有可能你面对的用人单位怕你一女性,今后三期影响工作好像情有可愿,但是如果女性都不生子了如何延续,如果劳动合同法提前几十年生效,也许就没有今天的老板了。所以,用人单位还应有社会责任。至于身高,有人打过官司,真要论身高,多少伟人也许进不了常委?乙肝,现在的规定是一般不准查,如果非要查,我想跟饮食有关的吧,否则,告他!身份证,不要造假,否则合同无效,当然这期间做的工资还是该付给你的。
5、如果用人单位是一银行,要进,可以,你如果携款外逃,银行没办法,于是要求你提供第三人,比如父亲担保,一旦你走人,银行就直接从你父亲帐户上取钱,有无道理?
不合法。以前劳动部的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是其他名义收取财物,比如保证金,现在已经纳入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把所有人都看成了贼,所以从一开始就提防,实际上,大贼往往不是劳动者。要求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的不是经济合同的履行,而是带有人身属性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不合法。除非担保人,有一绳子。
当然,有用人单位想到延后一个月发工资,有单位想到法律规定是招用时收取违法,那我就签订合同之后收取,还有的单位想到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职务行为造成损失赔偿三十万,或是以股权抵损失等,均有违法之处,请各位鉴别。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扣证,或是收取财物,那么向劳动局举报,一是退还,二是要求处罚不良用人单位,特别对于收取钱财的,每个人最少罚500,最多罚2000,如果你厂里面有100人,可以罚老板20万了,这只是理论数据。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是王法吗?所有的规定都可以作为开人的依据吗?因为三次迟到就可以开除吗?因为拿了一个峰窝煤就可以开除了吗?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你有效,必须经过以下几关:
一、是民主程序制订的吗?只要事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都要求经过民主程序制订?如何判别明是否民主?那就是有没有职代会或是全体职工的讨论记录?有无方案和意见,有无协商事实?
二、是不是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是不是经过公示或是告知?针对公示方式,比如有的单位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约定,本公司所有的公示方式在内部网上公布,或者有的是直接贴公告于墙上,如果公告在墙上,没有张贴的记录,没有照片印证,你也可以不认帐的。针对告知,可能有的单位直接叫你写学习心得,或是直接叫在劳动合同中列举规章制度做为附件,叫你签字。当然这一切,需要用人单位出示相关的证据,没有,那对不起,不能认帐。
7、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的时候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不明,你说老板给你五十元一天,但是不良老板说,有何证据,我在何时何地对你说过这番话?你该如何办?
按劳动合同法第11条规定,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报酬不明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集体合同的规定来执行,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给不良老板有可乘之机,建议你被雇用中要加强自我保护观念,牢固确立证据意识。
首先,用工时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一式多份,盖章签名,自己保存一份。尽量少用、不用口头协议。如采用口头协议,也要有多人在场作证。
其次,书面用工合同、协议含口头协议中对劳动报酬、福利、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要尽量详细。
第三,一旦出现不能按时如约发放工资的情况,要及时要求老板写出欠条。
第四,一旦老板拖欠工资,自己索要无果,必须记住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予以举报,也可以到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上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追讨工资等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对追讨工资等类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两年,超越诉讼时效,则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
8、用人单位为了规避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了诸多办法,你该如何应对?
劳动合同法14条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四是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际上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因为如果劳动者本身有过错,或是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了,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正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期限,不像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就可以叫劳动者走人,少了用人单位的特权,于是当听说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上四种情况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急寻各类劳动法专业顾问,决意规避与劳动者签订。
想一想国内劳动者对企业的忠诚度,想一想日本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就会发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了多大的作用。
用人单位不良做法大观:
针对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单位就采取种种做法让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达不到十年。
做法一
同一单位工作,间隔连续工龄。要求2008年1月1日之前到期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对于2008年1月1日之后到期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自己主动递交辞职申请书,然后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被偿,用经济补偿斩断工龄。然后间隔一段时间,最好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以为劳动者原来在单位工作的工龄就不用算了。实际上,劳动者的工作没有移交,档案也没转走,劳动关系一直是延续的,这种做法无疑是自欺欺人。
做法二
与做法一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是先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以任务吃紧,与劳动者签订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或是干脆叫你做一会儿“钟点工”——非全日制用工。
做法三
不同单位工作,间隔连续工龄。比如先叫员工与集团公司下一子公司签订合同,再就是又与另外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几十家子公司,够签订劳动者一辈子了。
针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第40条1项、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做法四
“黎明前的黑暗”。是因为劳动合同法97条规定,签订的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第一次”要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于是就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正这次签订十年八年,都不能算入二次当中的一次。或者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签订一二年,然后到期之时,再与劳动者延长工作限,这样也算一次。这种情况一般也是针对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员工。
做法五
“你犯错,我欢迎”。就是尽其可能让劳动者属于三十九条有过错的情形,比如,如果你自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是与其他单位还有劳动关系,或是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的,或是你拿假身份证涉嫌欺诈签订合同的,或是犯罪触犯刑事责任的,那么你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梦就破灭了。或者你能力有限,转岗或培训也无法,或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也不能工作的。有时,这样的条件对于某些用人单位是求之不得的。
针对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做法六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如果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愿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就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就为不良用人单位平添了一方法。也许,表面上有劳动者的承诺或申请,但是否劳动者真实意图,只有天知道,地知道。
做法七
为了逃避了工伤责任,为了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干脆就直接叫劳务公司派遣员工来上班,但是所有的麻烦都没有了,用人单位只管付工资,所有的其他麻烦由劳务公司承担,至于承不承担得了,那也只有天知道,地知道。不过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做法八
那就是现在一般用人单位所做的,针对未满十年的,那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先签订三四年,等今后再签订二次,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9、用人单位在解除哪种劳动合同时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就是按每小时算工资,每天在一个单位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个周不超过4*6=24小时,劳动者可以订立多个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随时终止劳动合同,最长15天就要发一次工资,工资不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这种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的。由上可知,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时,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这种用工形式就是人们常说的钟点工。
10、用人单位为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法律没有规定,但是肯定应是单一任务的,并且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要不然,所有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全签订这种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成了一句空话?
11、劳动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
必须有九项,一是单位名称,住所,和老板名字,二是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三是合同期限,四是工作内容和地点,五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是劳动报酬,七是社会保险,八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九是其他事项。当然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等其他事项。
12、试用期应注意哪些?
如果劳动合同有三个月,就可以约定一个月,没有三个月,就不能约定试用期了。也就是三个月以下一年以下,可以约定一个月。如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可以约定二个月。如果三年以下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半年。
一个用人单位不能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能单独设立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果设立了,也只能算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80%,标准就是本单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或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时,除非劳动者有过错,或是不符录用条件,或是患病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或是能力所限不能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情况均不能,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不需说明理由。
13、现在用人单位还可以约定如果劳动者未到终止期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向用人单位承担巨额违约金吗?
不行。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只有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是违反竞业限制规定,才承担违约金,其他情况均不能约定违约金。
当然,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已经履行的服务期不得再分担培训费用。竞业限制,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每月给予经济补偿,竞业限制不得超过2年。
1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工资怎么办?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怎么办?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于拖欠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的,向劳动局举报,由劳动局责令其支付,如不支付,应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15、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怎么办?
向劳动局举报,由劳动局责令其支付,如不支付,应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16、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是劳动者如果试用期不符录用条件的;
二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三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是与其他位建立劳动关系造成本单位任务受影响或是拒不改正的;
五是劳动者违背用人单位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的;
六是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是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工作的;
九是培训或调整之后也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是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达成协议的;
十一是破产重整裁员时;
十二是经营困难裁员时;
十三是转产技术革新或经营调整,变更合同后,仍需裁人的;
十四是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无法履行导致裁员时。
总结为:1-6种情况为劳动者过错解除,7为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8-11为预告性解除,12-14为经济性裁员。
8-14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求:8-11解除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2-14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向劳动局报告。
17、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时,哪些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预告性解除,经济性裁员中的破产重整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8、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一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就提前三天解除。
二是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条件的。
三是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
四是未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是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是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思表示的。
七是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
其中2-7是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19、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时,哪些情况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其中2-7是用人单位过错,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20、哪些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是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的,三是单位被吊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是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则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1、综合以上,包括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劳动者主动提出以及劳动合同终止,共有哪些情形下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一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是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工作的。
三是劳动者培训或调整之后也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是劳动者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达成协议的。
五是用人单位破产重整裁员时。
六是用人单位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条件的。
七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
八是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
九是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十是用人单位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思表示的。
十一是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
十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签订劳动合同的。
十三是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十四是单位被吊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
22、预告性解除、经济性裁员的的例外对象。
一是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是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是医学观察期的;二是患职业病或是因工负伤,并全残或部分残疾的;三是患难与共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是连续工作在本单位满十五年,还不到五年就退休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3、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是十二年吗?
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时,标准为月均工资的三倍,同时年限不能超过12年。
2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与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何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的证明,如不出具,可以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扣押档案或其他物品时,向劳动局举报要求劳动局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并处以每人500-2000元的罚款。同时,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25、工会可以就集体合同作为当事人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吗?
据劳动合同法第56条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义,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6、劳务派遣是不是让用人单位合理规避风险最合法的手段?主要有何规定?
劳务派遣涉及到两个合同,一个就是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至少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报酬,并且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最低工资。第二个就是劳务派遣单位要与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涉及到三个禁止,一个就是用工单位不能将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二个就是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第三个就是劳务派遣不能在长期性、主要性、不可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
27、工会的职责是什么?当你起诉单位之时,坐在被告席上的代理人居然是工会主席时,你有何感想?
首先要明白的是,工会是独立的,她与劳动者、用人单位独立。如果工会主席代理单位时,你应当要求他回避,因为他坐错了位置,因为工会主席是工人的保护神,而不是用人单位的弼马温。
当然,工会最大的权利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果没有通知工会,用人单位的解除合同这一法律行为将无效。工会究竟能做什么,她可以纠正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劳动合同约定之处,单位也要研究工会的意见,并且工会也会得到书面的处理结果。
28、哪些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
一是如果你上班一个月,或者是都十二个月了还没订立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二是如果过了十二月,一年了,用人单位不与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继续要求双倍工资。
29、哪个时候可以罚款,按每人500-2000元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以担保名义收取财物,或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扣押劳动者档案或物品时,就可以要求劳动局查处,首先是责令退还,再就是要求上述标准罚款。当然,扣押身份证,按其他法律规定处罚。
30、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劳动局责令用人单位加付50-100%的赔偿金?
一是未足额支付工资,二是低于最低工资,三是不付加班费,四是未支付经济补偿的。
31、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是怎么一回事?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除了经济补偿,还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2、劳动者,什么时候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是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二是劳动者以期诈胁迫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时,又给用人单位造成成损害的。
33、如果用人单位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如何办?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加付50-100%的经济补偿。
34、如果十年前的开除通知仅仅贴在公示牌上,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是否十年前一走了之的人,十年后是否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按相关规定,首先应是直接送达到本人,如不能,再是送达给其家属,再不能,则邮寄送达,如果都不能,才考虑公告送达,而不是在厂区公示牌上告示了之。
35、如果你所在建筑工地打工,包工头是你的上司,包工头承包了大桥的建造,你与哪个单位有劳动关系?
你应与大桥发包方有劳动关系,拿不到工资,遭受工伤,你可以找大桥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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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座北朝南的房子后边用废弃的烧砖窑上的土填地基打地坪影响风水吗

不影响风水,那不属于脏土,没有关系。

I. 黑砖窑案的怎样认识黑砖窑事件的性质

2007年6月14日,新华网刊发一则消息说:”记者14日从山西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山西正在紧急查处洪洞县黑砖窑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砖窑窑主王兵兵己经被拘留,殴打农民工的4名打手己被抓获,1名河南藉工头正在追捕中。与此同时,解救被拐骗民工,打击黑砖窑主专项行动己在全省开展,山西省11个市己开始用工大检查,尤其对小煤矿,小砖窑,小工队,小作坊,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由于这则消息中涉及黑砖窑事件的定性问题,因为立即引起网民的不同意见。有的网民甚至用”旗帜鲜明地反对新华网对黑砖窑字的定性”的标题发表意见,指出”称所谓’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案’,无视一个事实,即那些被拐的童工奴隶,很多应是市民的孩子,以’农民工’一词称呼就根本不对;某些人是否有这样一种企图,’农民工’本来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侵害在现实社会中是很正常的事,因为这件事处理也可以往民事纠纷上套,权力部门出来调整一下,’农民工’领到工资—感恩戴德,最后结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奴工’事件是典型的反人类罪行,已不是简单可用愤怒来表达心情!!!”
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7月17日就”黑砖窑”相关案件审理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有记者就案件的性质质询新闻发布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
中国网记者:刘副院长,涉黑砖窑案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呢?
刘冀民:我在网上看到有些记者专家也在讨论这个问题。”黑砖窑”案件是发生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丑陋现象,是一个社会”毒瘤”,我们一定要把它切除掉……但是,它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是不一样的。首先,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有四个特征。这四个特征一个是说,在组织结构方面要具有稳定性,严密性和人手较多这个特点,经济方面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过犯罪获得收入,而收入的大部分,或者说全部又用于从事新的犯罪,在行为特征方面要具有暴力性和多样性。还有一个,对一定的区域进行垄断。这是从法律表述上比较专业的说法。我想用通俗的一种语言给大家解释一下,也就是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在非法控制方是是片或者面,而不是点。”黑砖窑”案件显然是一个点,就是在他所承包经营的黑砖厂内对民工限制自由,打骂,强迫劳动,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就其犯罪行为的力度或者波及力而言,它是一种开放型,放射性的,”黑砖窑”案件显然是封闭型的,是在这个”点”内,是在黑砖窑内,对特定的一些民工实施犯罪行为,而黑社会性质犯罪不是这样的,而是对社会不特定的多数的人员造成伤害。第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由于波及面,大所以往往会给多数群众造成心理上的恐惧,给社会的一定地域,一定范围带来秩序上的不稳或者是混乱,而”黑砖窑”不具有这个特征。大家一比较就会发现,这个犯罪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山西青年报》记者:”黑砖窑”涉案人员中,我们把”非法拘禁罪”定性为”强迫劳动罪”,请问法院是如何考虑的?
刘冀民:这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非法拘禁罪”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按照法律,最高是3年。如果在非法拘禁中致人重伤的可以叛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型。而强迫职工劳动罪,按照《刑法》第244条的规定,它的最高处刑。发生在山西运城,临汾两地部分县的这一批”黑砖案”系列案……这种犯罪行为实际是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责。它从目的和客观条件来讲,主要是强迫职工劳动,但是强迫职工劳动的手段限制了人身自由,又犯了”非法拘禁罪”。按照刑法理论,这种情况下,以重罪处惩,或者哪个行为更符合某一个罪的特征,就定哪一个罪。所以我们在一些案件中,是以强迫职工劳动罪定性,量刑,所以对于黑窑主和承包经营者处以了最高的有期徒刑3年。而发生在洪洞县衡庭汉这起案子,他在强迫职工劳动过程中,砖窑还没有冷却的情况下,就强迫工人进去出砖,一般的砖窑冷却大概需要五六天时间,他等不及五六天,为了多出砖,多赚钱,强迫工人进去出砖,结果导致一名工人重伤,多名工人轻伤。按照这种情况,如果我们再定他”强迫职工劳动罪”,最多只判3年。而非法拘禁罪规定,如果有重伤的情况出现,可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按照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统一,相对立的原则,我们对衡庭汉等有关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这就是按照法院的规定,按照被告应负的刑事责任,确定一个最合适的罪名与刑事处惩,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7年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劳动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九部门《关于整治非法用工的通知》(简称《通知》)中,同样涉及山西黑砖窑案件的定性问题。《通知》说:”在山西省部分地区发生了无合法证照的小砖窑”非法用工和黑恶势力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故意伤害甚至于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究竟应当怎样认识黑砖窑事件的性质呢?在以上所列的说法中。网民反对新华网的报道关于”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案”的定性说法是有道理的,因为这绝不仅存是一般的”侵害农民工权益案”案件(但是该网民陈述的理由却嫌勉强)。刘冀民副院长从法律和量刑的角度分析了黑砖窑案件的性质及有关犯罪人罪行的定性,具有专业业务的性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则从几个方面揭示了黑砖窑事件的性质,指出黑砖窑之所以”黑”,一是无合法证照,非法用工;二是这些农民工,童工不是自愿应招来的,而是被黑恶势力拐骗来的;三是在黑砖窑的劳动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强迫的劳动。综合以上观点和表述,大体上可以全面,准确地揭示黑砖窑事件的性质。如果我们上升到制度层面来概括黑砖窑的性质,那么,是不是可以说,黑砖窑事件是一桩极其恶势,极其残酷的”当代奴工制”或”当代包身工制”事件?

J. 孙少安我tm真想锤死你多少集

孙少安我tm真想锤死你第31集。

孙少安和秀莲起了争执,两人产生分歧,秀莲要箍新窑,少安要箍新砖窑。明事理的玉厚支持秀莲,毕竟秀莲自从到了这个家,没过上一天好光景。

家里唯一支持少安开砖窑的就是少平了,少平帮少安劝嫂子说烧砖窑是个好主意,少平向嫂子娓娓道来箍砖窑的种种好处,最终让秀莲同意了箍砖窑。

第31集剧情:

孙少安和秀莲起了争执,两人产生分歧,秀莲要箍新窑,少安要箍新砖窑。明事理的玉厚支持秀莲,毕竟秀莲自从到了这个家,没过上一天好光景。

家里唯一支持少安开砖窑的就是少平了,少平帮少安劝嫂子说烧砖窑是个好主意,少平向嫂子娓娓道来箍砖窑的种种好处,最终让秀莲同意了箍砖窑。

少安带几个人看建砖窑的场地,大家不同意占耕地,少平给他出了个好主意,承包荒山。李向前和润叶开始回两个人共同的家过起正常夫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