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红头文件的签发有哪些规定
5知
❷ 什么是"红头文件"
通俗的讲:政府发文出来都是上边的标题是特大的红字,正文时黑字,有政府盖章的文件就叫红头文件
问题的“红头文件”都会有具备以下共同特点:
一是设定公民义务或剥夺公民权利无法定依据;
二是违反国家行政处罚法,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内容或自行规定罚没款的收缴方式;
三是无行政审批设定权的机关,擅自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或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和条件;
四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上不够规范;
五是强调管理相对人义务多,规定管理机关责任和制约措施少等。
红头文件都是有规则的,不可随意仿造,违法。
扩展资衡镇料:
2015年4月28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启派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包含立案登记制、起诉期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十大方面,其中法院可以直接认定“红头文件”是否合法尤为受到关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以来的第一次“大修”。针对新行政诉讼法增设的新制度、新规定,最高法此次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咐旁粗问题的解释。
❸ 公司红头文件在什么情况使用
法律分析:公司使用红头文件的情况有:
1、政府机关部门向下属各部门社团发通知,采用红头文件。
2、企业内部由总经理签名的向内部发的重要通知,如人事任免等,可采用红头文件。
3、红头文件一般是上面向下面发正规的通知采用的格式。企业、公司向政府部门的文件最好不用红头文件。
4、对主管部门、上级(总公司)政府部门(法院、公安、消防出具的证明文书可不用)的请示报告类文件,一般用上报类红头文件。
5、对各部门下发的公司各类决策性文件、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通知等使用下发性红头文件;再就是公司老总说用红头文件下发(或上报)的其它重要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❹ 红头文件是什么意思啊
红头文件具有如下的意思:
一、是指文件的格式
文件的正上方是标题,而标缓者轿题的的文字,采用醒目的红色的大字。
二、是指规范性的文件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其指的是指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声明、公告、公示类等的俗称。
三、是指权威性的文件。
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嫌念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扰肆义上的“红头文件”。现在大多公司将其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别称。
平常口语中的红头文件,一般是指权威的、正式的文件。
如:“这次关于环境工作的整改,可是红头文件规定的,可不是小道消息啊”。
❺ 政府红头文件是什么红色
政府红头文件是指政府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它通常采用红色的封面和标志,以示其特殊性质和重要性。政府红头文件包括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悔通知、公告、决定、意见等,涵盖了各个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政府红老脊头文件在政府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是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政策的重要工具。政府红头文件还具有宣传和公开作用,它可以向社会公布政府政策和措施,促进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和交流。
政府红头文件的制定和发布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其合法性和权威性侍棚渗。政府部门应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❻ 什么是红头文件
企业红头文件是企业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也在行政法规、规章以外,因此大多数公司将其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和紧急文件的别称。
在制定企业红头文件时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对外有普遍约束力时还应当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增加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与此同时在形成后还应及时公布,便于贯彻执行,更有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6)红头文件可以规定什么扩展阅读
企业红头文件的注意事项
1、企业内部由总经理签名向内部发的重要通知,如人事任免等可用红头文件。
2、红头文件需由上面向下面发滑派正规的通知,企业、公司给政府部门的文件不能用拍拆红头文件。
3、对主管部门、上级(总公司)的请示报告类文件,可用上报类红头文件。
4、对各部门下发的公司各类决策性文件、各部门负责人任职通知等用下发性红头文件,或者公司老总允许使用红头文件下发(或上报)的其它重要文件。
❼ 红头文件有什么规定啊!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了规范规章、法规的制定程序,国务院颁布了《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许多部门也制定了本部门的规章制定办法,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也应符合一定的操作规程,经历必要的程序和合理的步骤,使行政机关这种抽象行政行为做到针对性强,更加科学合理。
2、落实公开、公正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对外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增加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规范性文件形成后还应及时公布,便于贯彻执行,更有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3、严格划分制定权限。对不属本级管理的事务不得越权制定文件,对需要部门协调的及时相互沟通,对属于上级权限的应及时请示,对本部门需要创立规章的不应以规范性文件代替,同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加强内部职能部门的协调,建立严格的会签制度,对涉及法规性内容应当有法制工作部门的意见。
(7)红头文件可以规定什么扩展阅读
红头文件一般由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主送、抄送、附注、印发单位、印发日期、份数等组成。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
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
❽ 什么是“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其指的是指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声明、公告、公示类等的俗称。
【名称】:红头文件
【拼音】:hóng tóu wén jiàn
【解释】:党、政机关下发的文件,刊头的名称常印成红字。
【出处】:民间俗称
典故
“红头文件”始于南北朝的西魏时期,当时有位出色的政治家苏绰,他博览群书,精通天文地理,尤其擅长算术。据《周书·苏绰传》记载: “绰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发出的文书是用朱(红色)标,下面上呈的文书是用墨(黑色)标,界限严明。由此可见,我国今天施行的公文程式是由他制定的,而“红头文件”已经有1400余年的历史。
特点
问题的“红头文件”都会有具备以下共同特点:
一是设定公民义务或剥夺公民权利无法定依据;
二是违反国家行政处罚法,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内容或自行规定罚没款的收缴方式;
三是无行政审批设定权的机关,擅自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或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和条件;
四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上不够规范;
五是强调管理相对人义务多,规定管理机关责任和制约措施少等。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瞎扰誉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李陪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磨段“红头文件”。现在大多公司将其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