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再審立案多久出結果
法律主隱虛遲觀:
再審立案後的審查程序需要三個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再審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再審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灶李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譽前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貳』 再審多長時間出結果
再審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在法律上並沒有統一規定,只規定了對於簡易程度案件應當在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案件在6個月內審結,至於開庭後判決的具體情況應當在上述審結時限內進行。一、再審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再審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法律並無明確的規定,但是人民法院需要嚴格遵循審理期限的規定。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民事訴訟程序
民事訴訟的一般程序大概都是經過起訴轎雹攜和受理、審查前的准備、開庭審理、判決或者裁定幾個基本的程序。
1、起訴和受理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肆基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閉伏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審理前的准備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3、開庭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1.准備起訴
起訴狀要載明對方詳細信息、起訴請求、理由、證據資料.
2.立案
要帶起訴狀、錢、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到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庭立案.
3.開庭審理
在法院通知的時間內補充材料,在開庭日赴法庭開庭,質證、辯論.
4.等待判決結果
判決書生效後,對方不執行的,要到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不服一審判決在執行前,還涉及上訴、二審審理、判決。
司法實踐中,有關司法審理的程序是需要嚴格基於有關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的,不同的司法階段所認定的相關事項是不同的。
『叄』 向高級法院申請再審幾個月才知道結果
法律分析:3個月內做出是否再審的裁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再審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審查完畢,但鑒定期間等不計入審查期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經本院院長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三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雹滾方當事者梁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首肆運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肆』 二審再審多久出結果
法律主觀:
二審的審理期限只能從立案之日算起,是三個月。不能以一審結束的時間計算。(1)上訴人提交上訴狀後,一審法院應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被上訴人並將全部案卷材料移交二審法院(如果是直接向二審法院提交上訴狀,二審法院應在5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法院,原審法院再在5日內走上述程序)。(2)被上訴人襪亮應在15日內提交答辯狀。(3)原審法院收到答辯狀後5日內交上訴人。(4)原審法院收到答辯狀、上訴狀後,5日內報送二審法院。(5)二審法院立案後,應在三個月內審結。(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2)第一百五十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告碼寬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3)第一百五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模謹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伍』 再審要多長時間下判決書
法律主觀:
人民法院進行庭審之後,一般應當在六個月之內作出判決,確有復雜情況的,該期限可以相應延長。《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早蔽頌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陸鄭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並殲。
『陸』 再審多久出結果
再審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法律並無明確的規定,但是人民法院需要嚴格遵循審理期限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同時,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起訴狀要載明對方詳細信息、起訴請求、理由、證據資料。
立案,要帶起訴狀、錢、個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到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庭立案。開庭審理,在法院通知的時間內補充材料,在開庭日赴法庭開庭,質證、辯論。等待判決結果,判決書生效後,對方不執行的,要到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不服一審判決在執行前,還涉及上訴、二審審理、判決。司法實踐中,有關司法審理的程序是需要嚴格基於有關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的,不同的司法階段所認定的相余陸關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民事訴訟程序
1、起訴和受理。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審理前的准備。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民事訴訟的一般程序大概都是經過起訴和受理、審查前的准備、開庭審理、判決或者裁定幾個基本的程序。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豎滲頃再審;不符合喊侍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九十九條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柒』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案件需要多少時間才有答復
人民法院受到再審申請後,應當在三個月內做出是否再審的裁定,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
法律分析
申請再審須知,為便利當事人申請再審,提高人民法院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工作效率岩碰信,現將申請再審的有關注意事項告知如下:1、當事人不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可以依法向作吵穗出該法律文書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2、申請再審的當事人為再審申請人,其對方當事人為再審被申請人。3、申請再審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應當屬於法律和司法解釋允許申請再審的生效法律文書。4、申請再審應當依據相關法律列舉的事由提出。5、再審申請人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並按照再審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6、再審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再審申請人、再審被申請人基本情況。自然人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地及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寫明名稱、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
法律依據粗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八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內向再審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並向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發送應訴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