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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系統運作費可以取消嗎

發布時間: 2023-01-07 18:25:50

❶ 在稅控開票軟體點了發票填開,可以取消嗎

點了發票填開,系統會彈出一個發票號碼給你確認的,若點擊了確認,就不可以取消,只能作廢該發票,若沒有點擊確認,可以取消

❷ 已經付出美元海運費了。發票還能取消嗎

不能。當月已勾選發票未確認的,可以撤銷勾選,已經做了確認,不可以撤銷,以用美元交了海運費。發票已經做了確認,不可以撤銷,因此只要交了海運費了。發票你能取消。海運費主要是由兩部分組成,基本運費與附加費用。基本運費是指經海運途徑運輸的貨物,每單位重量所應該收取的基本費用,一般是按體積或者重量計算。

❸ 增值稅發票開出去以後還可以取消嗎

增值稅發票開出去以後不可以取消。
但可以作廢和沖紅字。當月開具的作廢處理,隔月了就開紅字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一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
它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將一個產品的最初生產到最終的消費之間各環節聯系起來,保持了稅賦的完整,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❹ 普通發票開完後可以取消嗎。

增值稅普通發票開了後,不要可以退。
普通增值稅發票開出後能取消即作廢當月,如果離開出的時間已經隔月,則通過開具紅字發票沖銷調整。
普通發 票作廢筆和開紅字的操作方法:
1、作廢方法:進入系統→發票管理→發票開具管理→已開發票作廢→選擇欲作廢的發票號碼→點擊作廢按鈕→系統彈出作廢確認提示框→確定→作廢成功;
2、開紅字方法:進入系統→發票管理→發票開具管理→發票填開→發票號碼確認→進入專用發票填開界面→點擊負數按鈕→填寫相應的正數發票的號碼和代碼→系統彈出相應的正數發票的信息,確定→系統自動生成負數發票→列印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並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❺ 在開票系統里作廢的發票能不能取消作廢(普票)

1、將稅控安插入電腦,點擊【登錄】進入開票軟體;


2、在開票軟體中,點【發票管理】選項;


3、在發票管理中,點擊【已開發票作廢】按鍵;


4、進入已開發票作廢頁面,在右側輸入時間段,點擊【查詢】;


5、列出已開發票列表,點擊要作廢的發票,之後點擊【查看原票】;


6、進入查看原票頁面,點擊【作廢】完成已開當月發票的作廢;



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將除商業零售以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也就是說般納稅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俗稱「一機多票」。


企業端開票系統從2005年8月份開始分別在北京市西城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山東省淄博市、東營市和煙台市的部分企業進行試運行,計劃從10月份開始在全國陸續推行。「一機多票」系統使用的普通發票統稱為「增值稅普通發票」,實行統一印製,於2005年8月1日起陸續在全國啟用。


2017年12月,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發票代碼從現行的10位到12位。

❻ 電子發票可以取消作廢嗎

電子發票不可以取消作廢,只能做紅沖處理。電子發票系統不支持作廢操作,發生退貨、電子發票開具有誤等情況,開票人應通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沖減,因為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具有可復制性,無法回收的特點,所以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一旦開具暫不能作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❼ 用學習樣張列印發票後,系統自動申報了,能取消嗎

用學習樣張列印發票後,系統自動申報了,不能取消。可以取代紙質發票,可以遠程領取發票、能大幅節省企業在這部分的成本,而且開具發票後不需要列印、郵寄,還降低了公司管理的間接成本。

發票的特點

合法性。發票的確立是由法律、行政法規作出規定的,它是由法定的管理機關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真實性。用票單位和個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從客觀事實出發,對經濟業務進行如實、客觀的記錄;對外來的發票進行嚴格的審核把關,去偽存真,以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性。

時效性。發票是一種經濟信息的載體,共享性。信息資源具有共享的特徵,發票是經濟信息的重要載體,當然也有共享性。可傳遞性。指發票從印製、運輸、儲存、發售、開具到記帳有一個復雜的過程傳遞。

❽ 已確認的發票能取消嗎

法律分析: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已認證通過的發票是不能撤銷的,由於現在的認證系統是實時上傳,只要認證通過,稅務系統就記錄下稅額,不可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製。 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製發票。

第二十三條 國家根據稅收徵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稅控裝置。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

第二十四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帳薄、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 賬薄、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