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注冊商標可以隨便使用嗎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不能,商標權人應該在商標使用范圍內使用注冊樣式,不得刻意模仿名牌,造成消費者難以辨認,也就是商標權人不可以太隨意的使用商標,應該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合法使用。
對該商標在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內享有專用權,未經你同意,他人不得使用。總的來說就是自己專用和禁止他人使用。
② 煩請問,開源軟體可以不經作者允許修改嗎
如果是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通用許可協議的話:
可以去掉所有原作的版權信息,只要你保持開源,並且隨源代碼、二進製版附上 GPL 的許可證就行,讓後人可以很明確地得知此軟體的授權信息。GPL大致是一個左側版權的體現,其精髓就是,只要使軟體在完整開源的情況下,盡可能使使用者得到自由發揮的空間,使軟體得到更快更好的發展。
但要注意:
確保軟體自始至終都以開放源代碼形式發布,保護開發成果不被竊取用作商業發售。任何一套軟體,只要其中使用了受GPL協議保護的第三方軟體的源程序,並向非開發人員發布時,軟體本身也就自動成為受GPL保護並且約束的實體。也就是說,此時它必須開放源代碼。
在作二進制整體運行時,不允許一部分軟體的源碼是開源的,另一部分的源碼是閉源的,即不允許出現混合源碼的現象。GPL協議還規定,不得使用其它許可證進行再發布。
無論軟體以何種形式發布,都必須同時附上源代碼。例如在 Web 上提供下載,就必須在二進製版本(如果有的話)下載的同一個頁面,清楚地提供源代碼下載的鏈接。如果以光碟形式發布,就必須同時附上源文件的光碟。
開發或維護遵循 GPL 協議開發的軟體的公司或個人,可以對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但還是一句老話——必須無償提供軟體的完整源代碼,不得將源代碼與服務做捆綁或任何變相捆綁銷售。
③ 開源軟體是指源代碼可以共享對嗎
大體上是這么回事,但也不是隨意。
開源軟體直接的意思就是源代碼是公開的,可以隨意下載,閱讀,編譯,使用。
須知軟體的發布都是有協議的,開源軟體的發布協議有許多中,各種協議有不同的條款對軟體進行保護,可以閱讀並不意味著你可以隨意的修改它,並打上私有協議,把它據為己有。
還有一種叫做自由軟體的東西,遵循gpl協議(各種開源協議中的一種),它允許人們取得軟體源代碼,在修改之後,重新打包發布。但要求修改版需得繼續遵循gpl協議。不能打上私有協議。
軟體是用來使用的,使用開源軟體製作的作品當然規作者所有,使用開源軟體提供的api介面的上層軟體也規作者所有,不必遵循gpl協議。
早期的軟體一般都是開源的,並沒有形成一個產業,沒人靠賣軟體賺錢。
然後,開始出現了商業軟體,對源代碼進行重點保護。
unix系統曾經是一個比較優秀的系統,但是卻出現了官司,有人試圖把它據為己有,
長期的官司纏身阻礙了它的發展,才有了linux的興起,它和unix差不多,但是在發展過程中還沒有遇到過什麼官司,發展比較順利。
想要看看linux內核源代碼及其下面各種軟體源代碼的,可以下載一個lfs的livecd,這是一個需要完全從源代碼構建的系統,它的livecd中包括了幾乎所有的代碼包,600多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