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軟體系統 » 沒填工時系統可以暫緩發工資嗎
擴展閱讀
過年期間可以列印文件嗎 2024-05-04 09:52:30
啄木鳥第一夫人勞拉 2024-05-04 09:49:44

沒填工時系統可以暫緩發工資嗎

發布時間: 2022-12-08 08:51:18

① 公司可以推遲發工資嗎

法律分析:公司延後發工資,而且沒有經過勞動者同意的,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並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② 銷售部門因未完成任務工資暫緩,離職時暫緩工資可以要回來嗎

可以的。離職手續包括結清工資。

順便說一下,未完成任務暫緩發放工資是涉嫌違法的。

③ 什麼情況下下才可以暫緩發放工資

遇到自然災害或是銀行系統方面出了故障等合理理由,可以緩發工資。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者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④ 我們單位是每周都自己上網填報工時,工作項目和每天工作時間,我有一周沒填報,那我的工資會受影響么。

這個一定要跟你的領導或者人力資源部說好,否則按照規定是肯定沒有工資的。

⑤ 離職沒有工時單還會不會發工資

工時單是證明工資支付的憑證嗎?
如果不是,沒有關系,工資應該照發。

⑥ 如果在oa系統上沒填工時,就不給工資,這樣合法嗎

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就應該給工資。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⑦ 沒有填入職表,過了發工資月,還能領工資嗎

當然可以了,只要你正常為單位提供了實際工作就可以拿到你的工資,如果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保,最多11個月。記得保留你和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工裝,工作證,考勤記錄,工資條,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⑧ 公司發工資會延遲到賬嗎

會。可以延遲發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⑨ 員工工資可以暫發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員工工作有嚴重失職導致損失,公司可以要求員工一定限度內賠償,但是每月償還的比例不應當高於工資總額的3成。而且扣除後的工資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員工書面同意的,另當別論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立即結算工資。公司規定不能與法律向抵觸。不然無效,員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公司如果由於各種自身原因無法立即支付,必須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這個公司如果不同意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

⑩ 到發工資的時候,因為請假原因暫緩發放工資合法么

到發工資的時候,因為請假原因暫緩發放工資是不合法。如果勞動者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的。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