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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系統可以不用穩壓泵嗎

發布時間: 2022-11-16 04:28:39

㈠ 消防工程是不是只有噴淋連接穩壓泵和穩壓罐,而消火栓系統沒有為什麼消火栓系統不連接穩壓泵和穩壓罐

從圖紙示意來講,消火栓系統是不需要連接增壓穩壓裝置,其原因,是消火栓系統的最高點的消火栓與水箱之間有高度差,在正常狀態下,水箱內的水的自重壓力滿足消火栓系統的正常工作所需的壓力。你可以結合立面圖查一下,水箱與最高的消火栓之間的高度。

㈡ 單層消火栓系統能不能不要水泵

在市政水壓不夠的情況下,多層建築是否需要設消火栓水泵?做了7、8年的設計了,每次碰到這個問題,就要到網上搜索一遍,去看看別人做的類似工程,室內消火栓系統沒有做消火栓水泵,屋頂梯頂上設個消防水箱重力流而下,也通過了審圖,但是總找不到很肯定理由。 今日看規范,忽然得到一明確提示。提出來,大家分析分析,對不對?先不談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沒有直接聯系,這里不做分析討論。
首先,看幾個規范註解,《建規》8.4.3.8條「高層廠房(倉庫)和高位消防水箱靜壓不能滿足最不利點消火栓水壓要求的其它建築,應在每個室內消火栓處設置直接啟動消防水泵的按鈕,並應有保護設施;」《建規》8.4.4條「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築物應設置消防水箱(包括氣壓水罐、水塔、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 《技術措施》里關於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註解:「水壓和流量平時不完全滿足滅火時的需要,在滅火時啟動消防泵。當為穩壓泵時,可滿足壓力,但不滿足水量;當屋頂消防水箱穩壓時,建築物的下部可滿足壓力和流量,建築物的上部不滿足壓力和流量。」
結論:在市政水壓不夠的情況下,多層建築是否需要設消火栓水泵?回答是不需要,但是,1)只有在消防水箱架到足夠高位置,其靜壓可滿足最不利點壓力要求,這個消火栓系統可看做常高壓系統。2)一般消防水箱不可能架很高,建築也允許,如果消防水箱設置於梯頂,配上穩壓泵,靜壓可滿足最不利點壓力要求,屬於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可以不設啟泵按鈕,應該或許要設消防主泵,通過穩壓系統啟動主泵。3)屋頂消防水箱設置於梯頂,靜壓不滿足要求,必須要設啟泵按鈕,肯定也要設置消防主泵。4)消防水箱設置於梯頂,配上穩壓泵,穩壓泵的流量修改為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其實這成了常高壓系統。也只有第四種情況,最方便操作也最符合規范要求,有人肯定要說穩壓要耗電,那隻能是第三情況,消防主泵設置於屋頂水箱旁, 設置啟泵按鈕。
分析規范真心有點累,太繞!

㈢ 消防設計: 高位水箱間消火栓系統和自噴系統穩壓泵分開,氣壓罐合用是否可以.

不可以的,這個是要求單獨設置消火栓和噴淋的穩壓裝置,穩壓泵和穩壓罐及連接管道附件整體是一套穩壓裝置。

㈣ 消火栓泵必須和消火栓穩壓泵配套使用嗎

有消火栓泵的系統一般屬於臨時高壓系統,也不一定要設置穩壓泵,栓箱內有直接起泵按鈕的就不需要設置穩壓泵

㈤ 十二層的建築沒有噴淋消火栓系統可以不要樓頂穩壓系統嗎

高規中的規定,如果能達到,就不需要設置。
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應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當建築高度不超過100m時,高層建築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07MPa;當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高層建築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15MPa。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上述靜壓要求時,應設增壓設施。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45-95》
一、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應與生活、生產給水系統分開獨立設置。室內消防給水管道應布置成環狀。室內消防給水環狀管網的進水管和區域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引入管不應少於兩根,當其中一根發生故障時,其餘的進水管或引入管應能保證消防用水量和水壓的要求。
二、消防豎管的布置,應保證同層相鄰兩個消火栓的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達到被保護范圍內的任何部位。每根消防豎管的直徑應按通過的流量經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m。
以下情況,當設兩根消防豎管有困難時,可設一根豎管,但必須採用雙閥雙出口型消火栓。
1、 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下的單元式住宅;
2 、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下、每層不超過8戶、建築面積不超過650m2的塔式住宅。
三、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應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分開設置,有困難時,可合用消防泵,但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報警閥前(沿水流方向)必須分開設置。
四、室內消防給水管道應採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閥門的布置,應保證檢修管道時關閉停用的豎管不超過一根。當豎管超過4根時,可關閉不相鄰的兩根。 裙房內消防給水管道的閥門布置可按現行的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閥門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
五、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設水泵接合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水泵接合器的數量應按室內消防用水量經計算確定。每個水泵接合器的流量應按10~15L/s計算。
2 、消防給水為豎向分區供水時,在消防車供水壓力范圍內的分區,應分別設置水泵接合器。
3 、水泵接合器應設在室外便於消防車使用的地點,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離宜為15~40m。
4 、水泵接合器宜採用地上式;當採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時,應有明顯標志。
六、 除無可燃物的設備層外,高層建築和裙房的各層均應設室內消火栓,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消火栓應設在走道、樓梯附近等明顯易於取用的地點,消火栓的間距應保證同層任何部位有兩個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同時到達。
2、 消火栓的水槍充實水柱應通過水力計算確定,且建築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不應小於10m;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不應小於13m。
3、 消火栓的間距應由計算確定,且高層建築不應大於30m,裙房不應大於50m。
4、消火栓栓口離地面高度宜為1.10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與設置消火栓的牆面相垂直。
5、消火栓栓口的靜水壓力不應大於1.00MPa,當大於1.00MPa時,應採取分區給水系統。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壓力大於0.50MPa時,應採取減壓措施。
6、消火栓應採用同一型號規格。消火栓的栓口直徑應為65mm,水帶長度不應超過25m,水槍噴嘴口徑不應小於19mm。
7、 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每個消火栓處應設直接啟動消防水泵的按鈕,並應設有保護按鈕的設施。
8、消防電梯間前室應設消火栓。
9、高層建築的屋頂應設一個裝有壓力顯示裝置的檢查用的消火栓,採暖地區可設在頂層出口處或水箱間內。
七、採用高壓給水系統時,可不設高位消防水箱。當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高位消防水箱,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3;二類公共建築和一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12m3;二類居住建築不應小於6.00m3。
2、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應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當建築高度不超過100m時,高層建築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07MPa;當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高層建築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於0.15MPa。當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滿足上述靜壓要求時,應設增壓設施。
3、並聯給水方式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應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4、 消防用水與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5、除串聯消防給水系統外,發生火災時由消防水泵供給的消防用水不應進入高位消防水箱。
八、設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給水系統,其增壓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1、增壓水泵的出水量,對消火栓給水系統不應大於5L/s;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不應大於1L/s。
2、氣壓水罐的調節水容量宜為450L。
九、消防卷盤的間距應保證有一股水流能到達室內地面任何部位,消防卷盤的安裝高度應便於取用。

噴淋系統供水壓力等要求
1.噴淋系統持續噴水時間為1h,為3600秒
2.2個及以上報警閥組,報警閥組前應設環狀供水管道
3.二級負荷供電的建築,採用柴油機泵作為備用泵(供電負荷等級主要由室外用水量決定;室外用水量大於30L/S的廠房、倉庫;室外用水量大於35L/S的可燃材料堆場、可燃氣體儲罐和甲乙類液體儲罐區;座位數大於1500個的影院,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0萍米的商店、展覽建築,廣播電視樓、電信樓、財貿金融樓;室外用水量大於25L/S的其他公共建築;均為二級負荷供電)
備註:民用建築體積大於50000m³,室外消防用水量大於25L/S。
4.每組供水泵的吸水管不少於2條;且報警閥入口前設置環狀成為環狀管道每組供水泵的出水管不少於2根。供水泵的吸水管上應有控制閥;出水管應設置控制閥、止回閥、壓力表和直徑不小於65mm的試水閥 。
5.消防高位水箱
噴淋系統中高位水箱出水管設置止回閥,且與報警閥入口前管道連接(即高位水箱出水管不能直接接入噴淋管網,應將出水管連接到報警閥前的噴淋管網上)輕危、中危場所的系統,高位水箱出水管管徑不小於80mm;嚴重危險級和倉庫危險級,高位水箱出水管管徑不小於100mm
6.末端試水裝置檢查
(1)由壓力表、DN25的管道、DN25球閥組成
(2)末端試水裝置打開後,模擬噴水,噴淋水泵應在30s內啟動
(3)該裝置主要檢查系統聯動、報警等
(4)末端試水裝置打開後,系統動壓不低於0.05mpa
7.噴淋系統靜水壓力和動水壓力
(1)噴淋系統動水壓力計算方法:所處位置距離屋頂高度X 1.01 + 0.05(該數值為動水壓力)
(2)噴淋系統靜壓力計算:消防水箱到所處位置高差 X 0.01mpa 通常噴淋最不利點壓力約為0.1mpa
8.噴淋系統穩壓泵安裝位置
(1)建築物較低時,穩壓泵可以安裝在消防水泵房
(2)建築物較高時,穩壓泵安裝在高位水箱附近
(3)噴淋穩壓泵工作原理,當噴淋管網出現泄水時,在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沒有同時動作時,噴淋穩壓泵從高位水池抽水,從濕式報警閥進水側補水進入噴淋管網。如果噴淋主泵工作後,穩壓泵自動停止運轉。

㈥ 消防系統設置了高位水箱和水箱的穩壓設備,可以不用消防水泵

這個不一定,根據計算確定。
根據規范要求的,滿足下面5.2.1規定的以外的符合6.1.9的,可以只設置穩壓泵不設置穩壓水箱的。
5.2.1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㈦ 1.單設置消火栓系統是否還要設置穩壓泵;2.如果增加氣壓罐,如何與泵、水池連接

穩壓罐、氣壓罐都是穩定水壓用的,應裝在屋面最高處,跟水箱及消火栓連接.

㈧ 22米的建築消火栓給水系統是否需要設置穩壓泵

應該說實際中相對較少遇到消火栓和噴淋管網運行壓力相差無幾的情況,但如果剛好遇到這種情況下,國家規定是允許合用的穩壓設備的,特殊情況下甚至連主泵都可以合用。 關於主泵合用的,我將在下文進行特別說明,先說明為何消火栓和噴淋穩壓系統可以合用。 首先明確一點:並非如樓上所說消防規范不允許!消防規范明確允許合用,國標圖集《98S205消防穩壓設備選用與安裝》中明確規定了分設穩壓設備和合設穩壓設備的要求,也給出了相應的選型。 第二:從理論上來說,穩壓設備其作用就是使管網壓力隨時保證在滅火所需壓力,使火災發生時初期能夠得到高水壓的消防水,《98S205消防穩壓設備選用與安裝》中也規定了穩壓設備所需要滿足的水量是多少(單消火栓300L,單自噴150L,合用450L),當穩壓設備所能提供的水量用完後,主泵也早就啟動了。與其所連接的管網數量和種類沒關系。 現在從規范規定上說明一下為何特殊情況下連主泵都可以合用。 1、自噴設計規范中規定: 「10. 2. 1 系統應設獨立的供水泵,並應按一運一備或二運一備比例設置備用泵。」 相對應的條文說明是: 「10.2.1 由強制性條文改為非強制性條文。提出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獨立設置供水泵的規定。規定此條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系統供水的可靠性與防止干擾。」 2、規范中: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2009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給水排水》P266第6行: 室內消火栓給水管網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其他自動滅火系統,宜分開設置;如有困難,應在報警閥前分開設置。 綜合以上三條看,在特別特殊的情況下,自噴與消火栓的主泵是可以合用的(實際上我們公司就出過這樣的圖紙,並且得到了審圖所、消防隊的認可)。 別後對樓上的奉勸一句:不要出來誤人子弟了!

㈨ 消防工程什麼情況下可以不安裝穩壓泵好像是什麼達到7米,具體是什麼消火栓和噴淋不一樣!

如果你的消火栓系統在最高的一個栓口的壓力達到7米水柱以上的壓力,就可以不設置穩壓裝置

㈩ 消防栓大泵關掉,只開穩壓泵有沒有影響

有影響,當火災發生後消防穩壓水箱水量只夠前期滅火用水,如果不能撲滅,就需要消防泵從消防水池吸水向系統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