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凍結公司賬戶流程
法律分析: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去凍結賬戶,法院凍結銀行賬戶需要2名執行人員,需要這2名執行人員的身份證、執法證,法院的判決通知書,他們出具的凍結賬戶的通知書。通知銀行,也要通知被執行人。在凍結前,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凍結錯誤,被執行人可以要求賠償。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❷ 怎麼臨時凍結對公賬戶
法律分析:法人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前往工商局申請凍結對公賬號。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有公司或個人起訴公司並且提起訴訟保全,則法院不會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異議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凍結賬戶後不能進行轉、存、取等各項活動。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或者解除凍結時,應當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辦理,但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情形除外。無法現場辦理完畢的,可以由提出協助要求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指派至少一名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單位介紹信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回反饋結果。
❸ 法院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凍結企業銀行帳戶
法院在公司破產的情況下可以凍結銀行賬戶。公司負債累累的時候,銀行賬戶就被凍結了,你防止公司的領導人把公司里。剩於財產賣掉。如果有人申請法院保全的話,法院有權利不通知而直接採取保全措施的。
按照法律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執法機關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賬戶。凍結最長期限6個月,逾期自動撤銷凍結。 根本沒有什麼解凍期,只要執法機關要求的凍結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凍通知,銀行會立即解凍,不需要什麼時間。
銀行凍結資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檢察院等執法機關的法律文書。銀行無權自行凍結客戶的賬戶二種是,原來要求凍結的執法機關將加蓋有縣級以上執法機關公章和負責人簽字的《解除凍結通知書》遞交銀行,銀行收到後會立即解凍。
拓展資料:
一、按照法律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執法機關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賬戶。凍結最長期限6個月,逾期自動撤銷凍結。根本沒有什麼解凍期,只要執法機關要求的凍結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凍通知,銀行會立即解凍,不需要什麼時間。銀行凍結資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檢察院等執法機關的法律文書。銀行無權自行凍結客戶的賬戶二種是,原來要求凍結的執法機關將加蓋有縣級以上執法機關公章和負責人簽字的《解除凍結通知書》遞交銀行,銀行收到後會立即解凍。
二、可以申請訴前保全,然後在15天之內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直接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需要提供擔保,根據《新民事訴訟法》的精神,現在常州范圍內保全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現金擔保,具體可以咨詢案件受理法院。第一百零七條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❹ 應該如何凍結資金
法律分析:凍結資金的方式:1、如果是想凍結自身的個人賬戶資金,只需要攜帶自己的有效證件就可以啦。2、如果是想凍結他人的資金,則需要公安司法干預才能強制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