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所得稅第二年還需要重新填寫入職信息嗎
如果沒有變動一般就不用了。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國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開始取消利息稅)、貨款利息和購買各種債券的利息。股息,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自有財產給他人或單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而取得的所得。對個人股票買賣取得的所得暫不征稅。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經常性的,屬於各種機遇性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含獎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中國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以全額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稅(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稅率為20%)。
㈡ 我實際15年五月入職,個人所得稅app顯示18年12月1日入職,之前是不是公司沒有申
一般情況下,可能是因為公司申報個稅的電腦進行了更換。有人給你重新報送了入職時間,因此會造成這種情況。可以點擊收入納稅明細,看看有沒有申報記錄。
如果實在沒有,可以提供勞動合同和工資條,轉款記錄去稅務局實名舉報。但是舉報有風險,建議慎選!
㈢ 員工離職後再入職,個稅的專項扣除還用累計嗎
個稅的專項附加扣除,年內你已申報過的不會累計,未申報的會累計(比如離職兩個月沒有發工資)。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㈣ 個稅申報扣除當年可以嗎
不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自行申報都是次年才能享受扣除,所以選擇的年度都是次年的(例如今年是2021年,扣除年度則需要選2022年)。個人能所得稅扣除年度一年只能選擇一次,一個納稅年度內無法更改關於專項扣除比例之類的信息。個人所得稅扣除可以在個稅手機APP裡面操作完成。
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准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更換工作單位的納稅人,需要由新任職、受雇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在入職的當月,填寫並向扣繳義務人報送《扣除信息表》。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八條納稅人選擇在扣繳義務人發放工資、薪金所得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時應當填寫並向扣繳義務人報送《扣除信息表》;納稅年度中間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更新《扣除信息表》相應欄次,並及時報送給扣繳義務人。
第九條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㈤ 個稅系統入職時間少填了兩年會影響工齡工資嗎
不影響。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法,就是有關個人的所得稅的法律規定.在我國,個人年度收入超過一定的限額時,必須進行個稅申報...員工何時開始上班即何時入職,入職即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因此入職時間應按照員工第一天上班的時間確定.不一定簽合同日期,也不一定是報到證日期。
㈥ 員工年中入職,個稅如何計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對於每月工資薪金所得波動不大的員工,個稅每月稅額一般情況下將從小到大,逐月遞增,稅後收入逐月遞減,員工需要對收入有一個准確的預估,對於年度中間新加入公司的員工,新公司只需針對員工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累計預扣法計算,而不需要取得員工上一任僱主發放收入和已扣繳個稅的信息。
(6)員工個稅系統可以去年入職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職工薪酬的確認原則:按照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職工薪酬(不含辭退福利)確認為一項負債,並按照受益對象分別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或計入當期損益。
除去個體戶外,個人所得稅都由單位代扣代繳,不由用戶交,而公司也會用合理的方式幫員工節稅,如將一部分工資變為用發票報銷的金額,或將發給員工的油和米計為食堂的成本,這不光讓個人減少了稅款,其實公司也是在藉此平衡各項稅率。
㈦ 個稅申報系統里員工入職日期寫錯 員工薪資達不到起征點 有影響嗎
摘要 沒有影響,個稅系統就認為員工的入職日期在錯誤的日子,按照錯誤的日子累計抵扣。
㈧ 個稅申報系統員工入職日期是按職工實際入職日期填寫還是按個稅所屬日期填寫
如果發現個人所得稅APP填寫的入職時間不對,可以與扣繳義務人聯系。
51個稅提醒,一般來說,APP上面的入職時間以實際入職時間為准。
例如:某員工,2019年1月入職,那麼,入職時間為2019年1月。
工資發放日期為2019年2月,那麼,稅款所屬期為2019年2月。
注意了,個稅申報日期是稅款所屬期下一個月,即:2019年3月。
很多納稅人疑惑:減除費用是5000元還是10000元,專項附加扣除抵扣一個月還是兩個月?
51個稅表示,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的入職時間與實際入職時間一致的情況下,雖然只領了一個月工資,但是減除費用是10000元,專項附加扣除抵扣兩個月。
其實,這樣的操作容易產生補稅情況,建議納稅人多多關注次年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㈨ 新公司能查到以往個稅記錄么
法律分析:公司自己的個稅申報系統不可以查詢到新入職員工在之前單位的個稅申報記錄,但是如果去有關部門查詢是可以查詢得到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五條 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
㈩ 個稅啟用是2月,能選擇1月入職嗎
可以的。
個稅是按年累加計算的,不是按月計算的,所以不影響的。可以這樣理解吧,之前月份沒產生個稅的,這個月工資單產生了個稅,合並一起申報,不需要繳納,那這個月的工資表上顯示的繳納個稅的,就不用繳納了,發工資時也不用扣除了。
個稅計算方法為:
①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五千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②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在計算個稅的時候有相應的方法,一定要按照這些方法來進行,否則很容易出現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