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鎮戶口能繼承農村宅基地嗎
城鎮戶口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當事人不能繼承宅基地但是卻可以繼承宅基地族告猛上的房屋,直到房屋自然消亡。因為有規定若宅基地上已經建有房屋,基於地隨房走、房地一體的原則,宅基地使用權也隨之發生繼承。宅基地使用權因友告與特定社會身份相關,具有專屬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當事人享有。但是,若宅基地上已經建有房屋,該房屋屬於村民所有,法律並未限制地上房屋的繼承。所以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產登記。兆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