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推免研究生可以報幾個學校和專業
推免生(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推免生除外)可同時在系統填報三個平行志願(不分主次)。每個志願在提交後的48小時內不允許修改,期間招生單位下載報名信息並決定是否允許考生參加復試。
志願提交48小時後仍未接到復試通知,復試未或拒絕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願。志願提交48小時內,如招生單位系統明確拒絕推免生申請,推免生可填報其他志願。
推免研究生注意事項
所有推免研究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推薦高校要充分尊重並維護推免生自主選擇志願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設置留校限額。推薦高校也不得對本校推免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不得自行設置留校限額或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