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坐計程車不給錢違法嗎
一、坐計程車不給錢違法嗎
1、市民乘坐計程車不給錢,是屬於違法行為的。民事違法行為分為違反合同行為和侵權行為兩大類,前者指合同當事人沒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後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權利的行為。市民乘坐計程車的,與計程車公司間成立客運合同關系,市民乘坐計程車後不給錢的,屬於不履行合同的行為,所以屬於民事違法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二、坐計程車出車禍怎麼辦
1、保護現場不要破壞,打電話給交警和保險公司到場處理。需報上車牌號、車主姓名、保險單號、駕駛員姓名、對方車牌號等信息,取得報案號碼;
2、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拍照取證;
3、雙方將事故車輛共同開到交警快速理賠中心,填寫快速理賠確認書,交驗行駛證、駕駛證;
4、交警受理調查,確認事故責任歸屬。
2. 打車不付錢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我國的刑法對坐計程車不給錢的量刑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坐計程車只是不給錢的話,那麼這種行為通常是不會構成犯罪的。因為乘坐計程車後不給錢的行為,只是屬於不履行合同的行為而已。所以只是屬於民事的違法行為,並沒有觸犯到刑法。我國刑法里沒有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3. 打車不給錢,人跑了,報警後民警該怎麼管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登記。認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並說明理由。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後,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作出處理,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當事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登記。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後,認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並說明理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九條,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治安案件的調查,應當依法進行。嚴禁刑訊逼供或者採用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證據不得作為處罰的根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五條,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後,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處罰決定;
(二)依法不予處罰的,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處罰決定;
(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八條,公安機關作出吊銷許可證以及處二千元以上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打車不給錢可以拍視頻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4. 打車不給錢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打車沒給錢,可以報案。拒絕支付計程車費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已經屬於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行為,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懲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 打車不給錢跑了報警有用嗎
打計程車沒給錢,可以報案。
拒絕支付計程車費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已經屬於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行為,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懲戒。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1、結伙斗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二、乘客拒付車費怎麼辦
(一)乘客對行駛路線,等等,巡遊出租汽車運營過程中的情形,有異議,正確的做法是,一定要先支付車費,索要發票,撥打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12328,或者到xx市客管處,咨詢、投訴,獲得專業解答或處理反饋。
(二)如果司機師傅遇到乘客拒付車費的情況,請耐心向乘客說明上述正確處理辦法,告知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費用的情形。
三、乘客坐計程車不給錢屬於違法警察能管嗎
(一)打車不給錢的,屬於民事糾紛,警察會管。但只是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計程車承運人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二)另外提醒,在警方調解時,記錄下對方的身份信息,便於日後到法院起訴。
6. 打車不給錢報警管用嗎
打車不給錢報警管用。打計程車沒給錢,可以報案。拒絕支付計程車費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已經屬於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行為,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懲戒。如果是短途起步價,一般司機也就不在乎那些。如果是長途的話,那就直接報警處理。一般計程車上都有監控,保留好證據,或者用手機錄取視頻作為證據,等待警察來處理。或者把車跟乘客直接開到就近的派出所去處理也行。市民乘坐計程車不給錢,是屬於違法行為的。所謂違法行為,通常是指違反現行法律,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違法行為按照情節嚴重程度分為一般違法行為以和嚴重違法行為(即犯罪行為),可分為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刑事違法行為和違憲行為。
一、治安管理處罰的特徵有哪些?
1、從處罰主體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實行「一元制」的處罰體制,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權集中由公安機關行使。
2、從處罰程序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完全採用行政處理程序。
3、從制裁的角度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作為較重的一種行政處罰,與刑罰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我國法定的制裁手段體系中,治安管理處罰屬於中間制裁。
4、從處罰的強制性看,我國治安管理處罰具有警察強制性。
二、乘客不付錢怎麼辦?
1、可以進行報警舉報,反映情況。
2、向運輸公司投訴
3、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接警出警都是有記錄的。然後根據報警的內容,選擇立案或者不立案。要及時留住對方,等警察來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 打車不給錢是什麼行為
1、如果在上車之前已經確定自己沒錢仍打車,這是詐騙行為,因為數額較小不產生刑事責任。要承擔民事責任。
2、如果下車的時候發現自己沒錢了,開車門突然跑了,是逃避債務的行為,要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付錢)。前提是對方知道你,後者控制了你。
3、此事最多就是把錢給人家而已,沒有其他責任。
8. 我全責對方要打車費不給可以嗎
【法律分析】
道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是合理的,人民法院支持索賠非經營車輛因發生事故無法使用所產生的替代性工具的使用費用。打車費是事故間接產生的經濟損失,理應視為財產侵權,侵權人應當賠付。
可以直接向肇事者主張賠償,詢問對方是保險流程還是私下解決。私了的需要協商具體賠償事宜,走保險需要通知保險公司。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在確認安全後,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現在的手機拍照功能很強大,盡量多拍幾張。肇事現場車輛碰撞所處的地點進行遠景和近景的拍攝,遠景最好能體現出是哪一方的錯誤導致此次事故的發生。近景拍攝可以繞著現場進行多角度的拍攝,並對碰撞位置進行著重拍攝,以體現出碰撞強度及雙方的損傷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9. 打車不給錢報警管用嗎
法律分析:可以報警,但是這種情況下可能很難追回沒給的錢款。打車不給錢的,屬於民事糾紛,警察會管。但只是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計程車承運人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在警方調解時,記錄下對方的身份信息,便於日後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 打車不給錢該怎麼處理
打車不給錢可報警。拒絕支付計程車費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屬於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行為,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懲戒。民事違法行為的構成條件主要有兩條:
1、侵犯他人受到民事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
2、行為具有違法性,即違反民事法律的規定。民事違法行為分為違反合同行為和侵權行為兩大類,前者指合同當事人沒有合法事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後者指合同以外的,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權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