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訴中保全應在多少時間內完成
訴中保全應在多長時間內作出裁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受理當事人人的保全申請後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2、如果不屬於情況緊急的,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但總的原則是應該及時作出裁定並採取措施,以使得當事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有效保護。
訴中財產保全應當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後,作出生效判決前提出。且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訴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對於情況緊急的,還需要在48小時內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並根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七條
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債務人的相對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接受履行後,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相應的權利義務終止。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被採取保全、執行措施,或者債務人破產的,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貳』 訴中保全的期限是多少天
訴中財產保全的期限是一年到三年。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辦理。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一、採用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1)需要對爭議的財產採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
(2)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
(3)訴訟中財產保全發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後、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不得申請財產保全。
(4)訴訟中財產保全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
二、訴訟中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的兩者區別如下:1、申請的主體不同。訴前財產保全是在起訴前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中財產保全是當事人在訴訟進行中申請財產保全。
2、申請財產保全的時間不同。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在案件受理後、判決生效前提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必須在起訴前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3、對申請人是否提供擔保的要求不同。
三、財產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之前向受訴提出申請;
2、擔保,人民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4、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5、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解釋》
第一百五十六條
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叄』 立案後多久保全財產
法律分析:一般立即執行。訴前保全指訴訟前的財產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接到訴前保全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肆』 網上立案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法律分析:採取訴訟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由於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第二 採取訴訟保全的案件應當具有給付內容,比如給付一定的金錢、給付某一物品。第三訴訟財產保全主要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而採取,但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採取訴訟保全措施。第四申請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訴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伍』 訴訟保全立案後幾天可以保全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立案起訴後財產保全的時間一般是立即執行的。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陸』 法院立案到保全要多久
一、法院立案到保全要多久
1、一般是立即執行。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立案;現場不能確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收到起訴材料,並出具書面證明,寫明收到日期;需要補充材料的,是否立案的決定,應當在補充材料補充之日起七日內作出,立案期限自補充材料提交人民法院次日起計算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一條
向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二、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多久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柒』 訴訟保全立案後幾天可以保全
法律分析:法院受理案件後,判決前的任何時間,都可以申請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情況緊急的,在向法院起訴前也可以申請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捌』 立案後馬上就可以財產保全么
一、立案後馬上就可以財產保全嗎
1、立案後馬上就可以財產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二、財產保全的流程有哪些
財產保全的流程如下:
1、在起訴前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
2、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經審查可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當事人提出訴前保全未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玖』 立案後多久財產保全可以成功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立案起訴後財產保全的時間一般是立即執行的。符合立案條件的,登記立案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要補充材料的,在補充材料後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從補正後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級人民法院轉交下級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從受訴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的次日起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