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歲多的孩子可以改名字嗎
一歲小孩子改名字,需要監護人帶上小孩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去當地派出所申請,經過所長批准,可以變更姓名,頒發新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這里需要注意,改名的次數只限一次,如果夫妻離婚,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協商一致才能給孩子改名。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經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查,所長批准後,報上一級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變更姓名以一次為限。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二、姓名權被侵犯後怎麼辦?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給予撫慰金(名稱權不得主張)等。
三、姓名權包括哪些具體權利?
1、改名權
姓名變更權,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變自己姓或名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許的,只不過需要到戶籍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使用權
姓名使用權,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專有使用權。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權的重要內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動中,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筆名、藝名或化名等。任何組織與個人都不得強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3、命名權
姓名決定權,也稱命名權,即自然人決定採用何種姓、名、及其組合的權利。自然人的命名權在出生後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行使,但這並不影響具備命名能力後的姓名
綜上所述,如果父母認為孩子名字不好,可以對孩子名字修改。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要帶上身份證身份證去派出所辦手續,提出改名的申請並闡述理由。工作人員手裡後,經過所長批准同意,改名完成,孩子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也發生改變。
② 一歲的孩子可以改名嗎需要什麼手續
一歲的孩子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改名,需要手續(以西安市蓮湖區舉例):
1、未滿18周歲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由本人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
2、18周歲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由本人寫出申請。
3、父母離婚後,一方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否則公安機關可以拒絕辦理,若一方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姓名且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由恢復人或父母寫出書面申請。
4、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
(1)、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
(2)、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和繼父母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未成年人姓名的,應徵得本人的同意。
(3)、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母和繼父母協商一致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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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法律依據:
《西安市公安局辦理各類戶口實施細則》公民申請更改姓名的條件、材料及曾用名的填寫登記: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1、未滿18周歲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
2、18周歲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
3、父母離婚後要變更子女姓名的,根據公安部(公治〔2002〕74號通知)規定:「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
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由恢復人或父母寫出書面申請」(變更姓名之後,已辦理身份證的,應將原身份證收繳);
4、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根據公安部(公治[2006]304號通知)規定:
(1)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2)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符合以上四條規定的經派出所領導審批,由戶籍內勤辦理。
根據《公安部公安部關於對公民戶口身份證件曾用名和別名項目填寫問題的批復》(公復字[2005]6號)文件,我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項目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項目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變更姓名之後,應將原名字登記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的「曾用名」項目欄內。
③ 小孩可以改名字嗎
一、小孩可以改名字嗎
1、小孩可以改名字。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姓名申請材料如下: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改名字需要手續有:
1、寫一份申請,陳訴清楚改名的正當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
2、把申請和證明、現用身份證、戶口本等一起拿到轄區派出所申請改名;
3、民警調查通過後會寫明無違法犯罪記錄,並簽字;
4、拿上民警簽字後的申請和證明材料去找所長簽字;
5、根據指示拿上申請材料找所屬分局或市局的負責局長簽字;
6、把申請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會讓民警把戶口等檔案的名字改了。
④ 一歲寶寶可以改名字嗎戶口本
法律分析:可以改名字。居民在18歲之前國家允許每個人可以改一次名字,先寫一份申請,未成年子女,可由其監護人帶其本人,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去當地公安分局現行備案,審查,待條件審核完畢,符合改名條件的,由當地公安部門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⑤ 1歲孩子的戶口可以改名字嗎
1歲孩子的戶口可以改名字。未成年子女,可由其監護人帶其本人,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去當地公安分局現行備案,審查,待條件審核完畢,符合改名條件的,由當地公安部門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⑥ 孩子一周歲了,戶口可以改名字嗎
法律分析:1歲孩子的戶口可以改名字,父母拿著戶口本向戶籍所在地的戶籍機構申請即可。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⑦ 一歲半寶寶改名字流程
法律分析:(1)新生兒上戶口後改名字流程:
1、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2、必須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挺麻煩的.你想更改身份證的名字,首先要更改戶口簿上的名字。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戶口簿的工本費14元,沒有其他費用,如果你超過16周歲,如果需要公證,工整費是200。
4,理由正當需要更改姓名,未滿18周歲的,憑教務處證明(已退學的憑居委會證明)和監護人書面申請,18周歲以上的憑本人書面申請、單位人事部門或街道(鄉、鎮)證明,經責任區民警填寫居民戶口登記事項變更、更正審批表,所長審批後辦理報批手續(14歲以下,所長審批變更)。凡被派出所列為工作對象的人員不允許辦理變更。
5,更正年齡,憑監護人書面申請(18周歲以上的憑本人書面申請),驗核原始戶籍證明(出生證或原籍派出所遷移錯誤證明)和已參加工作人員檔案管理部門檔案記載情況及意見,經責任區民警填寫居民戶口登記事項變更、更正審批表,所長審批後辦理報批手續。
6,更正民族,18周歲以下根據父母申請,18周歲以上不滿20周歲的根據本人申請、縣級以上民族工作部門證明,辦理報批手續,20周歲以上的,不予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⑧ 1歲孩子的戶口可以改名字嗎
1歲孩子的戶口可以改名字嗎
法律分析:
一歲孩子的戶口可以改名字,父母拿著戶口本向戶籍所在地的戶籍機構申請即可。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