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數據造假會判刑嗎
從事環境監測設施維護、運營的人員實施或者參與實施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破壞環境質量監測系統等行為的,應當從重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貳』 環保監測數據造假要判刑嗎
法律分析:違反國家規定,針對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實施下列行為,或者強令、指使、授意他人實施下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論處。
法律依據:《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第四條 篡改監測數據,系指利用某種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條件,故意干預環境監測活動的正常開展,導致監測數據失真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經批准部門同意,擅自停運、變更、增減環境監測點位或者故意改變環境監測點位屬性的;
(二)採取人工遮擋、堵塞和噴淋等方式,干擾采樣口或周圍局部環境的;
(三)人為操縱、干預或者破壞排污單位生產工況、污染源凈化設施,使生產或污染狀況不符合實際情況的;
(四)稀釋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將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經規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自動監控設施監控的;
(五)破壞、損毀監測設備站房、通訊線路、信息採集傳輸設備、視頻設備、電力設備、空調、風機、采樣泵、采樣管線、監控儀器或儀表以及其他監測監控或輔助設施的;
(六)故意更換、隱匿、遺棄監測樣品或者通過稀釋、吸附、吸收、過濾、改變樣品保存條件等方式改變監測樣品性質的;
(七)故意漏檢關鍵項目或者無正當理由故意改動關鍵項目的監測方法的;
(八)故意改動、干擾儀器設備的環境條件或運行狀態的;
(九)故意刪除、修改、增加、干擾監測設備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隨意更改儀器相關校準或測試參數的設置導致儀器校準參數與測試參數不一致的;擅自設置數據採集、傳輸上下限值及波動范圍或隨意更改數據信號傳輸參數的;
(十)人為使用試劑、標樣干擾儀器的;
(十一)未向省、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自動監測設備暗藏可通過特殊代碼、組合按鍵、遠程登錄、遙控、模擬等方式進入不公開的操作界面對自動監測設備的參數和監測數據進行秘密修改的;
(十二)故意不真實記錄或者選擇性記錄原始數據的;
(十三)篡改、銷毀原始記錄,或者不按規范傳輸原始數據的;
(十四)對原始數據進行不合理修約、取捨,或者有選擇性評價監測數據、出具監測報告或者發布結果,以至評價結論失真的;
(十五)擅自修改數據(涉及監測全過程的所有數據)的;(十六)為達到質量保證規定或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篡改其中部分數據的;(十七)其他涉嫌篡改監測數據的情形。
『叄』 青島地鐵1號線投訴。。拖欠工人工資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肆』 青島地鐵客服電話
青島地鐵客服電話是55770000。
市民朋友如對此次試乘活動有任何疑問或建議,可撥打青島地鐵24小時服務熱線55770000或向車站員工進行咨詢,同時可掃描試乘票上的二維碼提出您的寶貴意見。
青島地鐵乘車指南:
1、乘客可以在青島地鐵站進行現場購票,找到自助售票機或者是售票口,選擇自己想要的車票即可,如果找不到的時候,車主也可以去詢問地鐵站的工作人員。
2、可以直接使用自己辦理的琴島通或者是交通卡等卡片,在手機相應的APP上面進行充值後,就可以直接刷卡進入地鐵站了,這種方式只要一刷卡,那麼就相當於購票成功了。
3、可以用手機自帶的nfc刷卡功能,這個功能在手機自帶的「錢包」這個軟體裡面,點擊進去進行充值後,就可以在進出地鐵刷卡的時候,用手機背面的nfc感應裝置進行刷卡即可。
4、乘客也可以通過下載「青島地鐵」這個APP,然後點擊登錄,生成自己的乘車碼,在進地鐵時刷乘車碼即可。
以上內容參考:
青島地鐵官網-便民熱線
『伍』 監測數據造假後果會怎麼樣
北京8月6日,生態環境部官網消息,今日,針對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問題,生態環境部聯合山西省政府,對臨汾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約談。
2018年5月30日,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涉案16人作出判決:主犯張文清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主犯張燁、張永鵬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13名從犯中,負責監測站運維工作的原河北先河科技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崔勇勇、張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6個月;其餘11人分別處以拘役4至6個月,緩刑8個月至一年不等的處罰。
約談認為,臨汾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造假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蓄意犯罪行為,且發生在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准確真實並公開通報西安市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件之後,教訓深刻,影響惡劣。臨汾市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真抓實干,而在監測數據上動手腳、打歪主意,嚴重背離了中央要求,嚴重誤導了環境決策,嚴重侵害了公眾知情權,嚴重傷害了政府公信力,情節十分嚴重。
一是履行職責不力。山西省於2017年5月與各地市政府主要領導簽訂《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具體責任和要求。但臨汾市6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一年內被干擾近百次,成為犯罪分子自由出入的場所,特別是曾經出現報案並對有關人員實施過拘留的情況下,仍未引起重視,仍未落實職責,仍未建立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工作責任嚴重缺失。
二是不敏感、不警醒。2017年1月19日,臨汾市政府因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惡化、二氧化硫濃度長時間「爆表」問題被原環境保護部約談,並同步暫停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但是,由於在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上收之前就存在數據不實等問題,2017年上半年全市大氣環境質量監測數據仍然不降反升。臨汾市委、市政府不敏感、不警醒,對過去存在的監測數據造假問題未汲取教訓,對可能出現的干預監測數據行為沒有進行警示,導致監測數據造假行為再次發生,且長時間沒有得到制止。
三是工作嚴重失察。臨汾市涉案的16名人員都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沒有正確認識,特別是涉案的市環保局辦公室原主任張燁竟然認為干擾監測僅僅屬於違規,不知道自己犯罪。這說明臨汾市關於防範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宣傳教育嚴重缺位,不僅未按要求組織開展警示教育;而且在日常工作中嚴重失察,對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約談要求,整改落實情況需於9月30日前報送生態環境部,並抄報山西省人民政府。
約談強調,生態環境部將持續加大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懲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干預環境監測數據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約談會上,臨汾市長劉予強同志作了表態發言,表示誠懇接受約談,將痛定思痛,汲取教訓,深刻反思,狠抓整改,確保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實處,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兌現承諾,取信於民。
來自人民網
『陸』 如何確保數據的真實有效
如何確保計劃統計管理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各位朋友,做為業主方要經常收集施工單位上報的各種進度數據、工程量等,但是施工單位經常上報的數據不及時准確,
怎麼樣才能保證統計數據真實性和有效性呢?請給位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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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明
由現場項目組或工程部加強承包商的周報(日報)管理,每周(關鍵工序統計到日,如:達因、試壓包)要求承包商上報周報,包括:工程形象(設計、采購、施工、試車)、實物量、機具、投入勞動力、進度百分數、質量指標、HSE執行、存在問題、下周工作計劃,等等。
月度報表就可以對照周報進行檢查,至少減少承包商上報的數據不及時准確的問題,保證統計數據真實性和有效性,如果發現做假或失真,可以及時糾偏措施。
如果大部分承包商的數據都真實有效,則項目的統計眾數也趨於真實有效。
讓施工方做日報可能不容易實現(除非是管理相當嚴謹的施工方),大多數都做不到日報。但周報是必需的,否則不容易控制進度和質量,施工方也樂於接受,但關鍵質量控制點除外。
我說說我們單位的統計模式:
在施工前期建立相對完善的全項目進度計量系統,一般是按照施工工序排序,載入實物量和計量權重。在正式的施工中每天更新數據就ok了。這個工作量不是很大,關鍵是計量系統要做的嚴密並依據施工實際不斷更新完善。該計量系統也可以作為進度款的申請依據。當然間斷性的檢查工作是必要的,可以檢驗施工承包方日報的數據准確性。我在這里一般不要求他們報周報,所有的數據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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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准確?
2014/5/12 10:00:13
作者: 許穎 孫俊傑 石來元
目前,監測數據造假主要是修改設備工作參數或破壞采樣系統。且看青島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實現全市聯網管理後
「截至目前,青島市共設立了23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對大氣環境中主要污染物進行連續的監測,判斷大氣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制定的大氣質量標准,做到了空氣質量的全程監測。」 山東省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相關負責人這樣說。
近年來,各地紛紛建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空氣質量監測能力得到了極大的提升。同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也面臨著一些問題,比如監測設備型號繁多、監測人員技術參差不齊、自動化空氣質量監測過程中的數據質量控制環節不規范等。目前,保證監測數據的代表性、准確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已經成為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面臨的重點任務。
那麼,青島市如何建設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如何確保監測數據的准確性?
規范點位設置 確保監測數據的代表性
雖然青島市市區在去年以前已經有13個環境空氣監測站,但是隨著環境問題的凸顯,這些環境空氣監測站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空氣監測的要求。去年11月,青島市環保局按照山東省環保廳環境空氣質量管理「上收一級」的要求,將黃島區和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市控空氣自動監測站納入了全市聯網管理,並施行了統一社會化運營。自此,全市共設立23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並按照空氣質量新標准要求,在每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配置了相應的儀器和設備。
那麼,在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已經基本完善的基礎上,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如何保證這些點位的設置具有代表性?
為了能更好地反映全市的空氣質量,使得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位的選擇具有代表性,青島市印發了《市控空氣自動監測站統一運營實時方案》、《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等一系列文件,對點位設置、調整以及日常運行管理維護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規范和管理。
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組織對全市空氣自動監測點位設置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現有空氣自動監測點位進行技術評估,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購買第三方服務 確保監測數據的准確性
「我們以前都是自行維護、運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技術人員說:「隨著環保任務量的不斷增加,監測任務和數據統計、分析工作繁重,維護、運營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就有些力不從心了。」
青島市環保局是如何解決這一矛盾的呢?
「在這種形勢下,逐步培養社會化的運營機構,由政府購買服務,僱傭社會化專業的運營公司來操作,大大緩解了人員數量不足與工作量逐年增加的矛盾,現有的環境監測人員能夠投入更多的精力進行數據的分析和研究工作。」 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早在2012年年底,按照山東省環保廳的要求,青島市的環境空氣監測站實現了「轉讓——經營」模式質量管理機制,這一模式將監測設備進行有償轉讓,並由專業隊伍運營維護,設備的准確性由專業機構進行移動比對(即由運營單位利用移動監測車等攜帶型空氣設備,對分布在各處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進行同步比對監測)。環保部門通過對數據質量進行考核,政府直接購買合格的數據。這一模式將數據質量推向了市場,按照市場優勝劣汰的法則,具有競爭力,可以提供可靠的、准確的、真實的數據的運營商才有資格對環境空氣監測站點進行運營。
那麼哪些公司擁有運營管理的資格呢?各運營公司須按照環境保護部下發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技術規范》、山東省環保廳《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轉讓——經營」模式質量管理體系技術規定》等技術規范和要求,完成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保證實驗室和系統支持實驗室建設工作,通過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組織的驗收,並取得資質認定計量認證(CMA)證書才能夠進行運營管理。
除了戰略上的轉變外,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還加強了制度建設。環境監測中心站制定了《空氣自動監測運營管理考核細則》(以下簡稱《考核細則》),細化了對運營公司的監督和管理,比如規定環境監測站應當加強巡檢督查和現場比對監測,嚴格對運營單位進行管理與考核,發現運營單位工作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按照《考核細則》予以扣分,並通知相關區市環保局扣除運營單位相應的運營費用,並且要求各區市環保局協助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運營單位進行監督和考核。
《考核細則》對運營單位也提出了要求,運營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校準、維護、故障維修和日常巡檢等制度規程,保證空氣自動監測設備穩定運行,監測數據准確有效。
據了解,《考核細則》實施以來,參與青島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運營的單位嚴格按照規范和要求,認真做好運營維護工作,保證了空氣自動監測數據的准確性。
杜絕人為干擾 確保監測數據的真實性
目前,數據失真主要由人為導致。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污染源監控室副主任石敬華介紹說,通過干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對數據造假的方式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通過修改設備工作參數等軟體手段造假,「比如說實際監測的排放濃度是1000毫克每立方米,在軟體計算時加了個0.1的系數,結果就成了100毫克每立方米,不達標的就變成達標了」。另一類是通過破壞采樣系統等硬體手段造假,「比如在設備采樣管上私接稀釋裝置等」。
那麼,青島市環保局如何避免人為干擾設備?為更好地適應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進一步提高監測數據質量,強化區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青島市環保局在2月底下發了《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的通知》,嚴格要求各區市環保局不得以任何方式人為干擾空氣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在未徵得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進入空氣自動監測站房,不得擅自調整或要求運營單位違規調整監測設備參數。同時,要求運營單位加強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運營人員,保證其嚴格按照空氣自動監測運營管理制度和規程開展工作,杜絕弄虛作假行為,確保監測數據客觀、真實和公正。
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則是整個過程的監督者和管理者。整個過程,環境監測中心站採取遠程視頻監控、飛行檢查、組織異地交叉檢查等方式,對各區市空氣自動監測工作進行質量控制,確保監測數據質量。一旦發現違規干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對相關監測數據不予確認,並在考核中予以扣分,並對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追究責任。若發現運營單位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直接終止運營合同。
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相關負責人說:「從近期的運行情況來看,全市23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運行和管理還是不錯的,有了嚴格的規范和考核要求,更加理順了環保部門和運營公司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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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保測試數據的真實性
提升常態課堂質效離不開「數據」,一串數據勝過一打綱領。彼得.德魯克說:「精妙地運用統計學方法來解釋紛繁復雜的數據,找出數據背後隱藏的規律和秘密的藝術是很重要的事業。」恰如一句話:「心中有數據,方能運籌帷幄,決勝千里;心中無數據,必定差之毫釐,繆之千里。」用數據說話是教育者做出正確決策的前提與基礎。用數據說話是教育者改進教學方式和轉變教學理念的前提與基礎。用數據說話是教育者規范自己的教育教學行為和提升教育教學質效的根本保證。課堂精細化管理離不開真實性數據支持,准確數據的獲得並非輕而易舉,獲取准確數據路徑和能力是根本。一方面提高收集數據,描述統計的能力。能迅速將所收集到的大量數據進行歸類,並用表格或圖形表示出來,通過計算,把握所得數據的「集中量數、差異量數和相關系數」等特徵數據,描述影響教育教學質效各要素的典型性、波動性和關聯性和內在性。另一方面,提高推斷統計的能力。利用數據進行統計檢驗、統計分析和非參數統計,作出科學決策。
第一、試場地器材的真實性
測試場地和器材必須符合測試具體項目國家規定的標准,否則,所測試的數據一定存在著誤差,從而導致上報數據的失真。比如,初中男女生50米測試項目,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場地標准化的跑道數量、跑道寬度和跑道長度等精確的條件,決不能人為的縮短50米跑距來組織學生測試,或讓學生站立在50米起點線前幾米處來組織學生測試等弄虛作假行為呈現,這樣不僅欺騙國家、家長、孩子,還欺騙了自己的職業情操,更徹頭徹尾的玷污了教師這個稱謂。
第二、試對象身份信息的真實性
測試對象身份的真實性同樣決定著抽測結果的真實性。最科學的就是以一個年級為抽測樣本,現場開放式的隨機抽取一、二個班級學生作為抽測對象進行統一編排、安排測試順序、隨機抽取測試項目,隨機抽取測試工作人員,然後進行現場測試,並把測試結果現場公布。決不能人為的把本年級里精華學生抽取出來參加測試,或讓高一級學生冒名頂替來應付測試,這種弄虛作假的作派,不能解決廣大青少年學生體質下降的事實,更不能掩蓋各級各類教育管理機構領導的失責,更可悲的是,我們這樣的弄虛作假行為教壞、教歪一批批本性純真的學生,使得一代代國民素質越來越低下,最終毀國敗家。
第三、試組織人員的真實性
如果各級各類教育管理機構領導人都抱著虛假應付一下國家抽查的理念,就會暗示負責抽查的本單位部門領導人,下面就會心領神會的執行,無疑從上到下都會這樣敷衍、搪塞虛假下去。當然,測試對象、測試工作人員都是半真半假,所得的測試數據自然也是達到國家標准。
第四、試過程的真實性
測試過程真實,就會收獲真實測試結果。實心球測試過程真實,就得保證實心球的重量符合標准、測試場地符合標准、測試人員丈量方式要規范、測試人員對抽測學生要一個評價標准,這樣的測試數據才能真實可信。仰卧起坐計數人員、評判學生測試技術動作是否標准要統一;1000米、800米要跑實距、計出實時來,包括其他引體向上、立定跳遠等測試項目都應該規范、嚴格、認真操作,從源頭上確保測試的項目數據的真實性。
第五、測試數據採集的真實性
美國心理學家和教育家通過觀察同樣處於中等發展水平的學生(50%)遇到不同水平教師的發展結果後,得出如下結論:如果遇到優秀教師,他們可以達到優秀(平均90%),遇到平庸教師則降到較差(平均37%)。以上的信息得到,就是數據有「真實」最好呈現。只有每一個測試過程都是真實的,才能保證採集的數據是靠譜的,否則僅能欺上瞞下了。
第六、數據上報的真實性
作為學校最下層,應該保真的把每一個年級學生的身體素質測試結果數據,毫無失真的上報到國家體質健康網平台,決不能人為的修修改改去黑賤自己。倘若你、我真有這么在意,就應該踏踏實實、扎扎實實、切切實實、確確實實、真真實實去上好每一天、每一節常態體育課,認真負責愛崗敬業,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你、我所教的每一屆學生一定能夠收獲運動技能和運動體能雙豐收,同時,你、我這種職業道德一定能贏得學生、家長的肯定,更對得起「教師」這個神聖稱呼。
『柒』 在我國,環境檢測數據造假偽造報告,會判什麼罪
國內環境檢測數據造假偽造報告一經被發現,便會受到法律的嚴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的有關部門,會被公安機關給抓不起來。對直接負責人進行詢問,一旦屬實會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情節比較嚴重的必定會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一般把數據篡改後,直接去排放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那肯定會對地表產生破壞,肯定是要去坐牢的。
總的來說排放污染物對環境的破壞是最大的,人們吸收到身體當中很可能會出現疾病。有一部分的工廠想著去偷工減料,便會把那些消耗大的機器給關掉。選擇偷偷的去排放污水,那這些有害物質便會滲入到地下深層。一些吃井水的人,很有可能會出現中毒的現象。環境是大家的,一定要共同監督共同守護,要做一個有良心的人才行。
『捌』 在線監測數據造假怎麼量刑
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論處。針對環境質量監測系統,修改參數或者監測數據的,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論處,從事環境監測設施維護、運營的人員實施該行為的從重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針對環境質量監測系統實施下列行為,或者強令、指使、授意他人實施下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論處:(一)修改參數或者監測數據的;(二)干擾采樣,致使監測數據嚴重失真的;(三)其他破壞環境質量監測系統的行為。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同時構成污染環境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從事環境監測設施維護、運營的人員實施或者參與實施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破壞環境質量監測系統等行為的,應當從重處罰。
『玖』 環保數據造假怎麼處罰判刑嗎
法律分析:對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要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被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五條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的機構,在有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一)不符合行政許可條件准予行政許可的;(二)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包庇的;(三)依法應當作出責令停業、關閉的決定而未作出的;(四)對超標排放污染物、採用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事故以及不落實生態保護措施造成生態破壞等行為,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未及時查處的;(五)違反本法規定,查封、扣押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設施、設備的;(六)篡改、偽造或者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七)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而未公開的;(八)將徵收的排污費截留、擠占或者挪作他用的;(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