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2年信用社股金可以退
2022年信用社股金不能退,但是可以轉讓。根據有關管理規定,目前信用社的股金都是投資股,投資股不能退,只能轉讓。
❷ 在網上怎麼進行股權轉讓
首先要去轉股,然後要辦理股東個人的數字證書,還有公司的數字證書,然後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系統提交股權變更資料。股權變更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法律依據】
《公司法》。
❸ 農村信用社股金證問題!
哥們,聽我說:1,信用社的股金在目前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它僅僅是會計科目上的一種資金來源的不同顯示----無論資格股還是投資股---它實際的性質與存款是一樣的---你別擔心有什麼風險!!2,如果你的股金已經到了3年期,你可以申請退股,然後重新入股---不過,可能要到明年1--2月份辦理.3,如果信用社通知你,不需要重新辦理手續,可以再延長3年,你也可以在以後3年直接到信用社領取股金利息就可以.我就是信用社的,關於股金的事情我比較清楚,故告知您.
❹ 廣西農村信用社股金轉讓流程有哪些
廣西農村信用社股金轉讓流程主要有兩步:
公司內部股東變更登記:股權轉讓應由出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股東依法轉讓其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由公司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而且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無需股東會表決。
股東工商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一般而言,公司變更登記應由轉讓方(原股東)向董事會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內部組織機構申請股東變更登記,再由公司內部登記機構依公司法即公司章程規定進行審核,若轉讓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內部登記機構應同意變更並記載於股東名冊,然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❺ 關於農村信用社股金問題(比如四川大竹張家鄉)
你好,你的問題我可以幫你解釋解釋。
首先,股金分為兩種。資格股,滿三年可以退,每年分紅,可以轉讓。投資股,不能退股,每年分紅,可以轉讓。
其次,估計你也是很少和金融機構打交道的人吧,所有金融機構存取款都是自由的。
還有,你老鄉現在入股了就是信用社的股民,四川信用社這幾年正在為上市做充分准備,一旦上市,你老鄉所持的就是原始股,未來的事情不好說,但是,作為我個人看來,我認為你老鄉是不會吃虧的。
❻ 信用社股金證問題
我爸爸在信用社工作.我比較了解
農村信用社股金按形成時間大致分為三個階段,一是20世紀50年代,信用社在全國大規模組建時期形成的初始股金,多為5元10元,還有1元2元的,這部分股金量少人多;二是90年代按照合作制規范後陸續增擴的股金,入股金額有所增加,但退股自由,股金多類似於存款,波動頻繁;三是近年來為取得中央銀行資金支持政策而大力開展增資擴股吸納的新股金,這部分股金較以前進一步規范,初步具備了資本的屬性。近階段農村信用社股金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股金來源和結構發生變化
1、產權形式發生變化。按照國務院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原則,農村信用社大多擯棄了傳統單一的合作制,進而採取了股份合作制的產權形式。股金進行了資格股和投資股的劃分,入股起點圍繞文件要求按照各地的經濟狀況上下有所浮動。
2、入股主體范圍擴大。不再局限於以農民入股為主,個體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社員開始增加,原集體股金經清產核資後轉為公共積累,職工入股比例大幅提高。新吸納股金在社員人數上少但金額高,最大單戶自然人入股金額增大,接近限制比例。農區信用社的社員仍然以自然人為主,城郊信用社的法人社員比例明顯增多。如某市各縣級聯社2006年末法人股僅佔1.17%,而城郊聯社法人股佔比達到26%。
3、入股金額增長迅速。為達到中央銀行票據申請兌付要求和監管當局對資本充足率8%的監管目標,2003-2004年間各聯社股金總額迅速增加,近兩年增勢趨緩。調查中發現,某市農村信用社2004年末股金余額較2002年末增加了143%,平均月增5.9個百分點,而2005年1-9月僅增長不到1個百分點,2006年根據資產業務增長股金有所微調,說明增資擴股計劃基本完成,股金總量在一定時期內將保持平穩並稍有上升的趨勢。
(二)募集方式和手段更加強化
一是大張旗鼓宣傳造勢。農村信用社在延用網點張貼募股說明書和發放印刷品等傳統宣傳手段的同時,充分利用現代媒體資源,在電視、報紙上進行系列宣傳,並利用村級喇叭廣播和送戲下鄉等方式進行滲透宣傳。為達到中央銀行票據申請和兌付標准,一些聯社還取得了縣級政府的支持,鄉鎮政府甚至將幫助信用社增資擴股當成政治任務來完成。
二是任務指標層層分解。聯社管理層在制定增資擴股計劃後,將任務分解到各基層信用社,一般都制定了股金單項考核和獎勵辦法,將股金任務視同存款任務一樣進行量化考核,基層社主任再將股金考核指標分解下達給職工個人,並將考核指標與職工工資、獎勵等掛鉤。
(三)日常管理尚不夠規范化
1、賬務管理各異。大部分聯社在合並法人後將「股本金」科目余額劃繳聯社,仍有少部分聯社依然將股金放在基層社管理,而聯社業務科室對基層社又缺乏相關指導。由於現有會計程序不能系統體現入股及分紅的歷史狀況,因此調查中發現基層社仍在手工登記「股金及分紅登記簿」。
2、退股管理各異。按照法人治理結構有關要求,理事會對社員退股申請進行審批。執行過程中,各聯社均是理事會授權給主任室,主任室又授權給聯社業務部門,業務部門又乾脆放手讓基層社自行同意退股,只有在大額法人股退股時才上報聯社,因此造成「股本金」科目發生額變動頻繁。為此有的聯社制定了退股管理辦法,規定退股時先在「應收款」科目掛帳,不計入「股本金」科目發生額,月末或季末之前再由信用社將這部分股金轉讓出去。
3、紅利計算方法各異。按照相關規定,在結算日之前退股不享受分紅,但實際操作中個別聯社仍是對年對月對日付給股息。為簡化手續,有的聯社規定上半月入股按全月計算股息,下半月入股按半個月計算股息,如果在決算日之前退股,按照上年度分紅標准,社員收回本金時能夠一並拿到股息。個別聯社職工股的分紅比率高於社外股。
4、預測跟蹤機制尚未建立。大部分聯社對業務發展後風險資產增加給資本充足率帶來的壓力沒有科學預測,省級聯社每年又要下達增資擴股的任務指標,出現了年年擴股、年年變更注冊資本金的現象。
二、股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承諾分紅和貸款優惠導致社員入股投機性大於投資性
在股金募集過程中,盡管監管部門再三強調不得承諾保息分紅,但為達到短期內快速增加股金的目的,一些地區普遍存在口頭承諾分紅的現象,對入股社員所應承擔的風險卻避而不談,對不得退股的要求也很少涉及。調查的聯社中不論盈利水平多少,2004年和2005年度平均分紅比率均在4%左右,有的聯社稅後利潤不足以支付紅利,就在下年度的「應付利息」列支或在 「應收款」科目掛帳,陷入了不分紅就吸收不到股金,分紅越多越影響盈利水平,即使盈利能力下降也要保息分紅的怪圈。盲目提高分紅標准,使入股社員對分紅產生過高期望,最終必然導致分紅承諾難以兌現,股東的投資信心受到打擊,極易引發退股風潮,甚至影響地區金融穩定。
很多農村信用社職工自身也沒有意識到股金對信用社的重要意義,沒有很好地宣傳聯社章程、服務宗旨和管理體制。一些基層信用社還將入股作為取得貸款的先決條件,規定社員入股後可以優先得到貸款並享受利率優惠,很多社員為了順利取得貸款而入股,對其應該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漠不關心,對信用社的經營宗旨、發展規劃等根本不去理會。
(二)過量增資擴股影響信用社資本積累和盈利能力
調查中發現,一些聯社為達到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要求和實現資能抵債,不顧及盈利能力盲目擴股,認為股金越多越好,盡管股本金是資本總額的重要構成部分,是計算資本充足率的重要指標,但從我國多年合作制的實際情況來看,農村信用社抵禦經營風險的核心應該是資本積累,而不是來自社會自然人或法人的股金。因此,實事求是地擴充一定規模的資本金是必要的,但過量的增資擴股會影響到資本積累和盈利水平,從成本核算的角度看,農村信用社應該根據自身的盈利水平和風險狀況去制定增資擴股計劃。而調查的實際情況是,隨著股本金的迅速增加,農村信用社資金相對富餘,可是金融創新能力較弱,資金出路主要是放貸,尚不具備通過投資多元化來分散經營風險的條件,因此,盲目擴張股本金還會導致一定程度的經營風險。
(三)管理制度缺陷導致股金資本屬性不明
一是允許資格股退股必然引起注冊資本金頻繁變動。按照有關規定,經理事會批准,資格股可以在3年後退股,資格股的變化肯定會引起資本金的變化,從而使實際資本與注冊資本不一致。允許退股,不僅增加了監管部門對股金的監管難度,同時也為存款化股金的產生打開了制度缺口。
二是股金轉讓渠道不暢造成隨意退股。盡管按照規定投資股可以自由轉讓,但目前尚沒有建立轉讓平台,社員只得把投資股以轉讓的方式退給信用社,實際上就是退股,為保持「股本金」
科目余額不變,信用社以自有資金墊支,在「應收款」科目掛帳,實際上這部分股金被「懸空」,沒有出資主體。
三是股金轉讓價格不能反映當期股權真實價值。在欠發達地區,股金轉讓大都是按原值轉讓,沒有按照農村信用社真實盈利情況進行估價,內部職工及其關聯關系人極可能利用信息不對稱的便利,在經營效益良好時,用原始價格低價收購股金,享有未分配的累積利潤;或在經營效益惡化時,原價出售自有股金,逃避損失。
(四)信息披露不到位導致股東權利缺失
按照章程,入股社員作為農村信用社的股東,有權了解並參與農村信用社的經營和管理工作,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實際上,農村信用社信息透明度不高,對社員通報經營管理狀況也只是限在一年一次的社員代表大會上,對存在問題和風險隱患半遮半掩,報喜不報憂。社外股東了解經營管理狀況的渠道不暢,權利與義務未真正得到落實,諸如增資擴股、分紅、清產核資等重大事項也沒有事先報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准,社員代表大會從選舉到履職多流於形式。即使是進入理事會的大股東,也不能全面了解到農村信用社風險狀況的核心問題,不能真正發揮所有者的管理職能。因此,社員只能更為關注短期內的即得利益,隨著信用社資金的日益充足,當有效貸款需求得到相對滿足,社員不再需要通過入股就能得到貸款時,增資擴股就更加困難。
(五)股權設置不合理導致募股困難和法人治理不健全
首先,由於歷史和管理體制的原因,農村信用社的產權關系一直不明晰,股權設置不合理,責權利不對稱,「官辦官管」的性質使合作制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劃分資格股和投資股的股權制度設計使自然人和法人股東同股不同權,盡管出發點是維護合作制性質和小股東權利,但卻打擊了法人股東的積極性。
其次,從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股金結構看,其主要成分是社外自然人社員,法人股只佔很少一部分,人員分散且入股數額小的自然人社員根本不關心也沒有能力關心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發展。由於銀監會還限制了最大單戶入股比例,投票權也因此受到制約,即便是最大股東,也根本不能通過表決對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產生任何影響,因此也直接影響了大股東的入股熱情。
第三,法人治理制度不落實,入股社員權利被人為弱化。「三會」流於形式,信用社的經營決策缺乏制約和監督,如傳統的幹部提名方式,仍然在主導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社員不能真正參與農村信用社的監督管理,法人治理的各項相關制度不能得到充分落實,這些都給信用社股金募集工作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
三、措施和建議
(一)科學預測資產增長水平,合理確定股本金數額
一方面要根據風險資產狀況和發展趨勢合理確定股金數額。既要考慮資本充足率水平,也要考慮贏利能力。按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的要求,合理的股金總額應是在對未來3年的發展規模和盈利水平進行測算的基礎上,按照分紅的承受能力來設定的。股金總額的設定應堅持「科學適度、量力而行」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一是與保持適當的資本充足率相結合;二是與社員的投資回報預期相結合;三是與消化歷史包袱的需要相結合。
另一方面應採取多種手段提高資本充足率。增資擴股不是提高資本充足率的惟一途徑,農村信用社應該通過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加大不良資產的處置、增強盈利積累能力、消化歷史包袱、提足專項撥備等手段,從內部補充資本。
(二)搭建股金轉讓平台,規范股金管理
1、規范增資擴股宣傳。明確股金的資本屬性,不得將貸款與入股
掛鉤,更不得在放貸時扣收股金。對投資風險應該宣傳到位,不能刻意迴避,對預期分紅不能做出任何性質的承諾。增加信息透明度,培養股東參與管理、參與監督的責任意識。
2、規范股金轉讓操作。有關方面應盡快設計出台關於股金轉讓的相關機制平台,使社員投資股在一個合法規范的轉讓機制內健康流通,徹底解決股金存款化的問題。為全面體現股權當期的真實價值,應在每個會計核算年度終了聘請外部具備資質機構對股本的現金價值進行評估,使投資股能夠在一個價值充分體現、交易背景真實的環境中進行轉讓。
3、規范分紅操作。通過提高經營效益來加強自身造血機能,依靠政府補貼分紅和保本付息來吸引社員入股,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股金存款化的問題,只有切實提高經營效益,提高分紅承受能力,才能達到吸引投資者的目的。
(三)優化股權結構,推進產權制度改革
1、實現入股社員的多元化。多元化股權結構是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的前提,不僅要動員轄內有經濟實力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村種養大戶以及私營業主入股,還應積極引導大企業集團、民營企業入股,改善目前入股社員結構單一的局面,通過為廣大入股社員提供優良的金融服務和對當地經濟發展的貢獻,拓展自身的資本補充來源。
2、加快股份制改造。加大法人股投資股比例,一方面可以充實農村信用社的資本金,解決目前資本金嚴重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可以解決「所有者缺位」的問題。同時,股份制性質的股本金也是保持股金穩定、保證資本充足率的必要條件。只有通過產權制度改革,才能真正建立良好的經營機制,促進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
3、引進戰略投資股。建立良性的增資擴股機制,適當提高最大入股比例,引進戰略性投資者。一是有利於投資者真正擁有相應的參與管理、決策的權力,能夠對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弱化內部人控制,實現信用社科學、民主管理起到推動作用。二是有利於優化理事會構成,有利於將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引進到農村信用社,推動信用社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轉化經營機制,提高應對市場變化的決策能力。三是有利於帶動更多的法人參股,建立暢通的資本補充渠道,有利於形成「資本自聚,經營自主,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運轉機制。
(四)強化監管引導,建立資本約束機制
1、加大對資本金變化的監管力度。從風險監管角度看,資本充足率是農村信用社風險監管的重要指標;從機構監管的角度看,資本金的變化會引起風險狀況的改變,屬於農村信用社機構管理中的重大變更事項。因此,無論從風險監管,還是從機構監管的角度,監管部門都應加強對資本金的監管。
2、加大對增資擴股規范性的指導。一是要加強對股金情況的動態了解和把握。監管部門應深入到農村調查研究,加強對當地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督促。二是引導農村信用社充分認識股金的資本屬性和增資擴股的真實意義,指導信用社在批準的額度和期限內進行增資擴股,防止股金盲目增加,對隨意擴股的不規范行為及時提出制止。三是對以貸轉股,以存代股,承諾保息分紅等違反股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嚴肅查處,尤其還要關注大股東可能發生的關系人貸款和入股社員之間的關聯貸款,維護資金安全。
3、盡快實現風險管理與資本管理的有效結合。農村信用社現有的風險管理技術尚不能准確衡量風險的總體水平和風險分布,風險控制主要還停留在傳統的信貸質量管理上,而資本約束的作用只是為了滿足資本充足率要求,與國際銀行業以資本約束為核心的風險管理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培養農村信用社對經濟得尤為重要和迫切,現階段,監管部門應指導農村信用社做好在數據、系統和技術等風險管理基礎設施方面的准備,不斷完善業績評估和激勵制度,建立集中化和垂直化的風險治理結構與控制流程,將資本管理從原來的資本籌集拓展為資本的內部優化和資本的外部分配三個環節,最終實現風險管理與資本管理的有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