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辦理復婚手續
法律分析:辦理復婚的手續:第一,申請。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第二,在民政局填寫聲明書。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分別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第三,簽名。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第四,審核登記。民政局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的,准予登記。第五,收回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發放復婚登記證,雙方復婚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❷ 如何辦理復婚手續
問題:我與原來的丈夫離婚三年後,現在迫切希望能復婚。請問題:復婚的手續該怎樣辦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一般而言,男女雙方辦理復婚手續,應按下列程序辦理:①男女雙方親自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②各自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及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等證明;③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離婚後與他人再婚又離婚,則還應帶上與他人離婚的有關法律文件,由婚姻登記機關備案。
❸ 如何辦理復婚手續 復婚手續該如何辦理
1、復婚是指已經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
2、也就是說,復婚登記與結婚登記手續是一樣。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3、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❹ 怎樣辦理夫妻復婚手續
法律分析: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民法典》
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復婚,可以通過辦理恢復結婚登記,重新恢復夫妻關系。復婚登記手續基本與結婚登記手續一致,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在辦理復婚登記時,應提交原離婚證,以備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其次,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復婚登記。在辦理復婚登記過程中,應當收回雙方當事人的離婚證,重新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的目的,是防止當事人重婚。對於復婚的當事人一般不再要求進行婚前健康檢查。
最後,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結婚、離婚、復婚的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登記。」因此,對於離婚後,未辦理恢復結婚的登記手續而又實行同居,可以說法律是不承認其婚姻效力的,這種同居將產生的法律後果包括:
一是法律上不承認他們之間的關系是合法的婚姻關系。二是由於未辦理復婚手續,相互之間沒有繼承對方遺產的權利和相互扶養的義務。
另外,復婚當事人還需要持有以下證件:(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❺ 復婚可以網上辦理嗎
法律分析:復婚是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華律網小編為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有所幫助。網友提問:復婚的登記程序是什麼理復婚需要哪些證件師解答:一、復婚的登記程序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二、復婚需要哪些證件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❻ 復婚的手續應該怎麼辦理
一、 復婚 的手續應該怎麼辦理 1、提交申請 當事人自願恢復夫妻關系,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記 管理機關申請復婚登記。申請時,遞交單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張,並持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證明,戶口證明包括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時間、住址、 身份證 號碼等內容;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村民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如不在本人戶口所在地申請復婚登記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須加蓋鄉、鎮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辦事處的印章; (4) 離婚證 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或人民法院的 離婚 調解書或 判決書 ,其中 一審 判決書還須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證明。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持有的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應當認真審查,如有疑問,應予核實。對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復婚條件的,應當即時辦理復婚登記;當事人因受單位、部門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主動了解有關情況並註明於申請書內,對經查明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復婚條件的,應當直接為當事人辦理復婚登記。 3、登記發證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為當事人辦理復婚登記後,應當發給 結婚證 ,在 結婚登記 申請書上註明復婚字樣,並收回離婚證件。當事人自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當事人不曾是夫妻關系或者未解除婚姻關系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辦理復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辦理復婚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並記入復婚登記申請書內。 二、辦理復婚的條件有哪些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根據 民法典 相關規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復婚,也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離婚後的男女雙方又自願恢復夫妻關系。復婚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 結婚條件 ,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其程序基本適用結婚登記程序。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予以登記。」 2、婚姻登記辦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3、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夫妻關系才算合法確立。在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後,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關系 同居 ,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 復婚登記和結婚登記是一樣的,是國家對公民婚姻關系的成立進行審查和監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則的實施,防止包辦、買賣婚姻和重婚現象發生,承認婚姻關系恢復的重要法律程序,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著重要意義。 離婚之後的男女如果又想復婚的話,不僅僅是簡單的共同居住在了一起就可以的,而是需要辦理相應的 復婚手續 ,不然也就不會得到法院的認可,自然也就不能恢復婚姻關系。復婚手續的辦理,其實也就是指再一次辦理 結婚 登記手續,此時也要求滿足了規定的條件才行。
❼ 怎麼辦理復婚手續
辦理復婚手續,男女雙方需持當事人戶口證明; 居民身份證 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序和 辦理結婚登記 的程序是一樣的。辦理復婚登記時,當事人首先需要准備好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然後雙方需親自 到戶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申請審查通過後,依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在《結婚 登記申請書 》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❽ 怎麼樣網上登記復婚
一、如何辦理復婚登記手續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二、辦理復婚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
中國公民:
(1)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離婚或喪偶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外國公民: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或喪偶的,如離婚或喪偶證件系居住國出具的,該證件須由居住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❾ 復婚到民政局直接就能辦嗎
不需要
復婚是不需要回到原來辦理離婚的民政局辦理的,可以到當事人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復婚的手續。但是復婚是不能在異地辦理的,必須去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所以如果夫妻兩個人在離婚之後又後悔了,就可以去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復婚手續,也是很方便的。不過小編也建議大家不要沖動離婚,因為復婚也是需要去民政局辦理的,也是在浪費時間,非常麻煩。如果可以好好的生活在一起,就要好好的生活,不要將婚姻當兒戲。
辦理復婚的手續
下面小編來介紹一下辦理復婚的手續,希望能夠為你提供一定的幫助。首先你需要進行申請,由夫妻雙方的一個人去申請就可以了,然後填寫聲明書。在之後需要夫妻雙方簽名,然後就可以去民政局審核登記了,之後就能夠得到一本新的結婚證。辦理復婚也需要帶相應的證件,需要帶夫妻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離婚證。所以辦理復婚的手續也是挺繁雜的,需要攜帶的證件也是很多的。
一、辦理復婚手續到哪去辦
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農村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查後,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否則不予登記。當事人如不同意登記機關的決定,有權提請上一級主管機關解決。
二、怎麼辦理復婚的手續
(一)申請;
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
辦理復婚申請時,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二)審查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一千零五十六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❿ 復婚手續怎麼辦理啊
復婚手續的辦理與結婚手續一樣,大致手續如下: 1、當事人申請復婚登記,並提交資料; 2、 婚姻登記機關 審核證件材料; 3、符合條件的重新登記結婚,並發放結婚證。《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