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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24分考試可以網上預約嗎

發布時間: 2022-11-21 21:18:34

❶ b2駕駛證實習期滿考試可以在網上預約嗎

第二,駕駛證實習期滿後考試的話,可以在網上預約的,現在登錄12123,他們基本上都可以辦理相關的業務。

❷ 駕駛證積滿十二分,需要重新學習考試,可以網上預約么怎麼預約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❸ 駕照考試,在網上怎麼預約

1、打開手機,在應用商店下載交管12123軟體。

❹ 駕駛證積滿十二分,需要重新學習考試,可以網上預約么怎麼預約

駕駛證積滿十二分,需要重新學習考試,不可以網上預約,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的車管所預約考試。

❺ 駕照考試怎麼在網上預約

如何進入網上車管所。
方法一:在互聯網網路找到網上車管所界面
方法二:進入金盾網,點擊「網上車管所」專欄。

機動車學習駕駛人(學員)如何注冊。
方法一:網上注冊。
1、點擊「用戶登錄」欄的「學員注冊」按鍵。在彈出的「注冊學員賬戶」如實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預留手機號碼(申請初學增駕時,向車管所遞交的《申請表》上記錄的手機號碼)。點擊「下一步」。
2、點擊「下一步」後,如「姓名、身份證號碼、預留手機號碼」與系統已有記錄的信息一致,即通過比對,「注冊學員賬戶」欄會出現「綁定手機號碼」等空白填寫項。請輸入綁定手機號碼,可以與預留手機號碼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如不一致,之後的網上車管所提示簡訊將發送至新綁定的手機號碼。保證「綁定手機號碼」與「確認手機號碼」一致後,點擊「獲取驗證碼」按鍵,驗證碼將發送至綁定手機,然後手機簡訊顯示的驗證碼填寫至「輸入手機驗證碼欄」,點擊注冊按鍵。並留意下方提示語。
3、注冊成功後,登錄密碼將發送至綁定手機,以身份證號為用戶名,已手機接收到的登錄碼為密碼再登錄網上車管所。進行下一步約考取號操作。
特別提醒:
(1)學員實名注冊後,不用再辦理網上注冊;
(2)在網上車管所進行學員注冊後,如沒有收到密碼簡訊(可能是異地手機或運營商問題或簡訊通信故障引起),建議到實名注冊點辦理實名注冊。
(3)已網上注冊的,如忘記密碼,可到實名注冊點辦理密碼重置。
(4)如學車時的手機不用了,無法在網上注冊(收不到驗證碼),建議到實名注冊點辦理實名注冊,辦理後會開具注冊回執,註明登錄密碼。
(5)如身份證件為非居民身份證(如軍官證、護照等)則暫不能通過網上約考,無法辦理注冊,如需約考,請聯系駕校按舊約考方式代辦約考。

方法二:實名注冊。
1、申請人本人前往實名注冊點,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注冊登記表》(注冊點提供),注冊點地址請點擊「注冊學員賬戶」「注冊點」按鍵獲取。
2、注冊點窗口受理注冊申請,核對無誤後,辦理實名注冊,列印注冊回執。
3、申請人憑注冊回執上記載的密碼登錄網上車管所(第一次登錄要修改密碼)。

機動車學習駕駛人(學員)如何「排隊取號」。
1、登錄網上車管所,點擊「駕考預約」按鍵,閱「業務須知」,進入取號界面,點擊「申請約考取號」。
2、取號成功後,顯示以下界面。提示排在多少位。
特別提醒:
1、屬於2012年5月1日之前受理的學員,請向駕校確認您該階段的培訓是否已完成,按《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第五條「應當查驗駕校出具的培訓記錄」的要求,如無紙質培訓記錄將不能約考和考試;
2、您現在預約的是科目三路考,請確認長途考試已合格,如未通過長途考試,將無法約考,取號作廢。

機動車學習駕駛人(學員)如何「預約考試」。
說明!不是「取號」後就可以直接約考,而是要等著系統「叫號」才能在網上約考。每半個月,系統會自動根據學員所在駕校約考指標的多少,並按照學員網上排隊的先後順序自動截取(叫號)一定數量的學員進入約考操作環節(有簡訊提醒),這部分學員可在周期為半個月的考期內自主選擇考試時間,進行約考操作)
1、收到可以約考的簡訊後(按系統設置,約於每月的10日、25日凌晨由系統自動按排隊順序截取一定數量的取號學員進行約考操作,屆時可登錄網上車管所,看自己有無被「叫到號」),登錄網上車管所,點擊「駕考預約」按鍵,經「業務須知」、「選擇科目」、「確認信息」、「選擇時間」進行考試預約。
2、預約成功後,可以通過簡訊、列印約考憑證參加考試。

❻ 考駕照可以自己網上預約嗎

可以網上預約。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三十六條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可以預約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進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後,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申請人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車輛管理所在六十日內不能安排考試的,可以選擇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考場預約考試。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全國統一的考試預約系統,採用互聯網、電話、服務窗口等方式供申請人預約考試。

第三十七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核發學習駕駛證明。

屬於自學直考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按規定發放學車專用標識。

第三十八條申請人在場地和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規定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學習駕駛證明可以採用紙質或者電子形式,紙質學習駕駛證明和電子學習駕駛證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列印或者下載學習駕駛證明。

第三十九條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隨身攜帶學習駕駛證明,使用教練車或者學車專用標識簽注的自學用車,在教練員或者學車專用標識簽注的指導人員隨車指導下,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

申請人為自學直考人員的,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應當在自學用車上按規定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自學用車不得搭載隨車指導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

(6)駕駛證24分考試可以網上預約嗎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葯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第十四條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准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可以申請增加的准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