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起訴決定書哪裡查詢
法律分析:不起訴決定書可以到人民檢察院查閱,或者通過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查閱;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時,會向社會公開宣布,並且會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給不起訴人和不起訴人所在單位,也就是說人民檢察院、不起訴人及其所在單位都會有不起訴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㈡ 檢察院起不起訴哪裡可以知道
法律分析:1、如果可能被起訴的刑事案件當事人沒有被釋放、沒有收到了檢察院寄送的不起訴決定書,那麼可以認為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2、案件的受害者沒有收到了檢察院寄送的不起訴決定書,可以認為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3、如果查封、扣押、凍結可能被起訴者財物的機關,收到了檢察院下發的解除查封、扣押、凍結通知,那麼也可以認為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 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㈢ 輕傷二級,檢察院不起訴,公安網有記錄,能開出無犯罪證明嗎,事業政審能通過嗎
這種情況出不了,無犯罪記錄證明,因為你是有犯罪,但是只不過是由於罪輕而不起訴了而已,但是政審應該能通過的。
因為政審的話需要受過刑事處罰才能不通過。
㈣ 檢察院不起訴會有記錄嗎
法律分析:檢察院不起訴沒有記錄。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一般所稱的「案底」僅僅指犯罪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後,相關部門將其定罪的情況記錄檔案的行為。酌定不起訴,沒有被判處刑罰,是沒有案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㈤ 不起訴後派出所能查到記錄嗎
不起訴後派出所是能查到記錄的。
刑事處罰的記錄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都可以查詢到。目前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因此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的。刑事責任是指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主刑和附加刑兩刑事責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主刑只能種。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附加刑分為罰金、財產。對犯罪的外國人,也可以獨立或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後做出不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審判而終止訴訟的決定。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不起訴是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後依法做出的處理結果之一,其性質是人民檢察院對其認定的不應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無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種訴訟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㈥ 輕傷二級,檢察院不起訴,公安系統網上能查到。是案底記錄嗎
是的,只要在公安系統那裡能查到的案件都是案底的。
㈦ 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在哪查詢
法律分析:如果可能被起訴的刑事案件當事人沒有被釋放、沒有收到了檢察院寄送的不起訴決定書,那麼可以認為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㈧ 檢察院起不起訴哪裡可以知道
法律分析:1、如果可能被起訴的刑事案件當事人沒有被釋放、沒有收到了檢察院寄送的不起訴決定書,那麼可以認為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2、案件的受害者沒有收到了檢察院寄送的不起訴決定書,可以認為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3、如果查封、扣押、凍結可能被起訴者財物的機關,收到了檢察院下發的解除查封、扣押、凍結通知,那麼也可以認為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 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