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上可以查到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結婚證是沒法網上查詢的,需要專門的系統才行。1.結婚證查詢網是婚姻登記內網,婚姻登記屬於隱私,其內容不是隨便能查的。2.如果查本人的結婚證,拿本人的戶口或身份證民政局辦證中心查詢即可。3.查他人結婚證只有通過公檢法等司法機關或律師攜法院立案證明到聯網後的任意一個婚姻登記點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B. 在網上能查到結婚證嗎
結婚證網上不可以查出來,只有婚姻登記機關才有許可權查,一般人不可以也不能查到,因為婚姻狀況也屬於個人隱私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C. 從網上能查到自己的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結婚證在網上不能查到,結婚證需要到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因為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發證地的民政局已經將結婚登記等內容備案了。但是結婚證屬於個人隱私,除了必要的情況,其他人無權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第十六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D. 結婚證在網上能查得到嗎
婚姻信息沒有全國聯網,所以結婚證信息在網上是查不到的,
結婚證婚姻信息只能到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查詢信息是有許多條件限制的,公民個人是無法查詢的。如果查本人的結婚證,拿本人的戶口或身份證民政局辦證中心查詢即可。查他人結婚證只有通過公檢法等司法機關或律師攜法院立案證明到聯網後的任意一個婚姻登記點查詢。
(4)可以在網上查到結婚嗎擴展閱讀:
我國婚姻法第8條規定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這一規定說明:
1,進行登記是結婚必經的法定程序。
只有辦理結婚登記,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的婚姻關系才發生法律效力,才會受到國家和法律的承認和保護,不登記的婚姻是違法婚姻。
2,進行登記是結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實行結婚登記制度,是嚴格執行婚姻法,保護婚姻關系的需要。
4,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以提高當事人的法制觀念 ,進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減少糾紛,維護安定團結,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 網上可以查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目前在網上還是查不到結婚證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內網能查到,但是婚姻登記狀況屬於隱私,所以一般情況下,普通人也是不能在網上查到的。本人查詢結婚證字型大小,只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去當初辦理結婚登記的窗口要求查詢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F. 結婚查詢怎麼查 網上怎麼查詢是否結婚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惑,就是 結婚查詢 怎麼查,我們怎麼才能知道結婚登記信息的真假呢,在網上能查詢結婚的相關信息嗎,針對這些問題,下面就隨我一起去了解下這些相關的知識吧!
一、結婚查詢怎麼查:
進行結婚查詢並不是對大眾開房的信息,需要一些相關的證件以及一些證明材料,才可進行 結婚查詢 ,那麼結婚查詢怎麼查呢,一起看看吧:
1、結婚查詢是屬於婚姻登記機關的內部網路,只有相關工作人員才能看到相關信息,而且婚姻登記信息屬於隱私范疇,與之有關的內容並不能輕易查詢。
2、如果是本人進行 結婚查詢 ,那麼只要攜帶本人的結婚證,已經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到婚姻登記地進行查詢即可。
3、如果是查詢他人的結婚信息,那麼只有通過公檢法等司法機關或律師攜法院立案證明到聯網後的任意一個婚姻登記點查詢。
二、對於 結婚查詢 ,國家也要做出相關的規定,而有關婚姻檔案利用規定如下:
1、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攜帶合法的身份證件,查詢本人的婚姻登記信息,如果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那麼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交由委託人進行代辦,不過委託書需要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可以向相關單位開具介紹信,之前前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三、網上怎麼查詢是否結婚:
1、現階段婚姻信息沒有全國聯網,所以結婚證信息在網上是查不到的,但在之後幾年會慢慢實現全國聯網。
2、結婚證婚姻信息只能到婚姻登記機關查詢,本人查詢也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
3、查詢信息是有有許多條件限制的,公民個人是無法查詢的。
4、婚姻登記屬於公民個人隱私,其內容不是隨便能查閱的,特別是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信息,需要出具相關單位的介紹信,才可以查詢。
我小結:文中我為大家介紹了 結婚查詢 怎麼查以及網上怎麼查詢是否結婚的相關內容,大家可以參考一下。結婚查詢在網路上還不能查到,因為婚姻登記網還為實現全國聯網,所以沒辦法查詢。
G. 網上怎麼查個人結婚信息
網上查詢個人婚姻狀況
1.目前來說中國婚姻狀況是屬於個人的隱私,對於個人隱私每個人都有保密的權利,所以網路上並沒有公布個人婚姻狀態信息查詢的網站。
2.而網上查詢婚姻的相關系統是可以查詢到婚姻狀態的,那個是民政局的內部網路,也只有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可以查詢的,但是他們有保密協議,不能泄露別人的個人隱私問題。
3.所以如果想要了解對方的婚姻狀況問題,其實網上是沒有辦法查詢到的,可以到民政局跟本人一起去,或者是直接問對方或者從對方的朋友口中才能夠得知消息哦。
另外,手機上不能查詢婚姻狀況。公民的婚姻狀況是設計個人隱私的,是無法通過網路等形式查詢到的。而個人隱私是涉及到了法律上的個人隱私權,不論是法院,還是民政機關都必須嚴格保密的。所以手機是沒有辦法查詢到婚姻狀況的。
查詢方法:
1.問朋友
其實需要查詢對方的婚姻狀態的,一般都不會想要讓對方知道,所以問周圍的朋友,旁敲側擊的那種去打探還是可以的,也相信可能會有很不錯的收獲的。
2.問本人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坦白的問他本人,問清楚對方的婚姻狀態,雖然對方可能說謊話,但是任何一個謊話都不可能長久的,所以只要自己長點兒心其實都沒有任何問題的。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H. 結婚證網上可以查出來么
結婚證網上不可以查出來。因為我國婚姻制度實行區域登記制度。即只能在婚姻登記的本地轄區才可以查詢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姻登記主管部門應當對婚姻登記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二條
婚姻登記檔案是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結婚登記、撤銷婚姻、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憑證作用的各種記錄。
第三條
婚姻登記主管部門對婚姻登記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並接受同級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九條
婚姻登記檔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記性質分類。婚姻登記性質分為結婚登記類、撤銷婚姻類、離婚登記類和補發婚姻登記證類四類。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歸入撤銷婚姻類檔案。
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在當事人原婚姻登記檔案的《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備注」欄中註明有關情況及相應的撤銷婚姻類檔案的檔號。
I. 結婚證網上能查到嗎
法律分析:結婚證網上是不可以查出來的,但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內網能查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