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淘寶店可以刻印章嗎
不可以,這是違法的。淘寶網對於定製公章這一行為還是有所限制的,比如不能搜索出帶有公章2個關鍵字的網店,買賣雙方在阿里旺旺內聊天時如涉及到公章等關鍵字時也會對網店進行調查。
不管是企事業單位還是個體工商戶,如果需要刻制公章,必須先到公安部門進行審批備案,然後再到已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公章刻制經營單位辦理。公章刻制較之私章刻制管理更加嚴格,一方面是為了保障市場運行的規范和有序;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障刻章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
(1)網上可以雕刻公章嗎擴展閱讀
公章刻制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即用章企業需要刻制公章時,帶好相關材料,直接到合法的公章製作單位辦理公章刻制業務即可,公章製作單位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印章刻制,並交付給申請刻章企業。
新辦企業可在哈爾濱市政府政務平台工商核名後,選擇在線刻制印章業務,系統會自動將企業信息推送給公安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公章製作單位接收在線刻章業務數據後,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印章刻制並交付給申請刻章企業。申請刻制單位應在公安機關統一製作的印鑒留存卡上加蓋印鑒,掃描上傳至公安機關存檔。
Ⅱ 有可以幫忙在網上做印章的嗎
有好多免費的刻章軟體,如果要刻實體章的話也有好多印章公司,但是公章一般要求開證明的
Ⅲ 公司在工商局備案的公章可以在淘寶上刻嗎
不可以。
《印章治安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條 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應當到公安機關批準的刻制單位刻制;刻制單位將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機關辦理印鑒備案後,方准啟用。
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並採取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後,按照前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准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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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八條 有歷史紀念意義需要長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機構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公告,批准後可不予銷毀,由申請單位收藏保存。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在監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應當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印章准刻證明的式樣由公安部統一制定。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查驗准刻證明和履行登記手續的,對承製單位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Ⅳ 網上時候可以刻公章
列印沒有的,只能現刻
Ⅳ 公司刻章可以從網上刻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公司刻章不可以自己刻。公章刻制前要先到公安局備案,需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介紹信。並要求在公安局備案批準的專業刻章公司去刻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治安管理辦法》 第十條 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應當到公安機關批準的刻制單位刻制;刻制單位將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機關辦理印鑒備案後,方准啟用。印章遺失、被搶、被盜的,應當向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報告,並採取公告形式聲明作廢後,按照前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或准刻手續。
Ⅵ 網上刻公章
上公安局的網站填申請表,然後帶齊資料過去就可以了
Ⅶ 新注冊公司,沒有公章,在指定地點刻章好貴,能在網上刻嗎,能用嗎,會造成什麽後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2] 的規定,對於刻字業違反管理規定承製公章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給予行為人或者企業的負責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如果私刻、偽造、變造公章,則應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
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
公章需要備案的,公章收費也是統一收費並有開具發票的。
Ⅷ 公司的公章財務章可以在淘寶上找賣家刻嗎
公司的公章財務章是不可以在淘寶上刻的。在網上刻章屬於違法的行為。不管是企事業單位還是個體工商戶,如果需要刻制公章,必須先到公安部門進行審批備案,然後再到已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公章刻制經營單位辦理。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九條 需要到外省、市、縣(區)刻制印章的,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有關申請材料,到刻制地同級公安機關辦理准刻手續。
第十條 需要刻制印章的單位應當到公安機關批準的刻制單位刻制;刻制單位將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機關辦理印鑒備案後,方准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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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經營印章業務的單位不得將印章業務轉包他人經營。
第十九條 承接刻制印章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 應查驗公安機關出具的備案或准刻證明;
(二) 登記委託刻制印章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辦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證號碼,按照規定逐項登記印章名稱、式樣、規格數量,並保存五年,以備查驗;
(三) 指定專人負責承接印章業務,保管製作的印章以及銷毀作廢章坯;
(四) 對超過三個月無人領取的印章,應當登記造冊,送交原備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機關處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印章製作情況。
Ⅸ 新辦的公司,刻公章有沒有什麼要求啊,可以網上刻一個嗎公章要在公安局備案又是什麼意思
需要到公安局制定刻章店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