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慶戶口遷移網上辦理流程
重慶戶口遷移網上辦理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請:申請人本人或戶主持戶口本、身份證、擬遷出戶和擬遷入戶的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抖,向擬遷入地戶籍派出所提出申請。
2. 受理:派出所戶籍室受理申請材料。
3. 審理:戶籍民警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和信息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通過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調取戶口遷移人的人口信息,並列印遷移證、常住人口登記表。
4. 確認:申請人或戶主確認遷移證、常住人口登記表上的相關信息,並簽字確認。戶籍民警在遷入戶戶口簿上列印遷入人員信息,並在遷出戶戶口簿上進行相應登記。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外,均需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戶口遷移證過期處理方式如下:
1. 若因未及時落戶導致過期,咨詢當地派出所戶籍部門,一般情況下,派出所會辦理落戶手續。若過期時間較長,可能需返回原遷移派出所重新辦理遷移。
2. 若戶口遷移證先遷至工作所在地,後因原因未能落戶,現需遷回原籍,先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未落戶證明。
3. 攜帶過期戶口遷移證、未落戶證明、身份證返回原遷移派出所,請求改遷至原籍。
4. 攜帶重新改遷的戶口遷移證,在有效期內回原籍地辦理落戶手續。
5. 進行身份證有效期驗證,如需更新手續,及時辦理。
在辦理戶口遷移時,需提供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等證明材料。特定情況下,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婚姻遷移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購房遷移需提供住房證明等。
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戶口遷移登記實施辦法的通知》規定,符合條件的專家、學者、留學回國人員、就業人員等,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屬可申請常住戶口。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獎勵的獲得者、本市榮譽稱號的農民工等,也可申請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