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網上買到假葯怎麼投訴
1、保留有效證據,找商家協商解決,要求商家賠償或者退貨;2、若協商不成則可以打電話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買到假的商品可以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購買商品的價款的3倍;3、若商家執意不願意賠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一、買到假葯怎麼維權?
1、保留有效證據,找商家協商解決,要求商家賠償或者退貨;
2、若協商不成則可以打電話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買到假的商品可以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購買商品的價款的3倍;
若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則商家應直接賠償500元.買到假的食品的,可以向商家索要自己所購買商品的價款的10倍賠償。
3、若商家執意不願意賠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
二、銷售假葯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生產、銷售的假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三、銷售假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方面。
侵犯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葯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證、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於對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規,建立了一套保證葯品質量、增進葯品療效、保障用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產、銷售假葯的行為構成對國家關於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並同時危害到公眾的身體健康。
2、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葯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葯,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違反葯品管理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以及為貫徹該法而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辦法》、《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上述法律和法規中就葯品成分、葯品標准、葯品生產工藝規程、葯品經營條件、葯品監督等葯品生產、經營和管理的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刑法》第141條2款規定:本條所稱假葯,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葯和按假葯處理的葯品、非葯品。
生產假葯的行為表現為一切製造、加工、採集、收集假葯的活動,銷售假葯的行為是指一切有償提供假葯的行為。生產、銷售假葯是兩種行為,可以分別實施,也可以既生產假葯又銷售假葯,同時存在兩種行為。按照法律關於本罪的客觀行為規定,只要具備其中一種行為的即符合該罪的客觀要求。如果行為人同時具有上述兩種行為,仍視為一個生產、銷售假葯罪,不實行數罪並罰。生產、銷售假葯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結果,這說明本罪在犯罪形態上屬危險犯。而生產、銷售假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則屬結果加重犯,對其處以較重的刑罰。
3、主體方面。
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葯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葯品的製造、加工、採集、收集者,銷售者即葯品的有償提供者。
4、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當然,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出於營利目的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行為人的主觀故意表現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假葯,即認識到假葯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葯而售賣的心理狀態,對不知道是假葯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