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上購物如何起訴商家
在電商平台上買買買,總會遇上一些讓自己糟心的賣家,他們可能是價格欺騙、虛假宣傳、產品有質量問題、售賣假冒偽劣商品等。
遇上這些情況,聯系賣家、找平台介入都是常用的辦法。然而當你遇上一些蠻不講理的賣家,你還可以有一個殺手鐧——去互聯網法院立案提起訴訟。
這次我們以電商購物遭遇假貨為例,手把手教大家如何通過小程序在互聯網法庭上維權。
使用小程序打官司,可以拿著手機端坐在家,完成一個訴訟流程:
注冊賬號、實名認證立案(寫起訴狀、上傳證件)交訴訟費坐等開庭(補充證據或雙方和解)開庭坐等判決去哪個互聯網法院立案?
當身處廣州的知曉君,在注冊地位於杭州的購物平台上,買到了一個發貨商家在杭州假冒商品。
這時候,買家與賣家之間的糾紛屬於「網路購物合同糾紛」,這就歸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轄。
那麼收貨地廣州就是合同履行地,杭州是商家、電商平台的所在地。
如果買家收貨地點和賣家所在地都沒有互聯網法院,那麼你可以選擇電商平台作為被告,選擇其所在地的互聯網法院即可。
我們選擇在微信小程序「杭州互聯網法院」進行立案。在立案之前,我們還需要在互聯網法院中進行注冊和實名認證。
▲ 小程序上實名認證的頁面
實名認證完畢後,點擊頁面中的「在線訴訟」,補充原告信息,就會轉跳到「手機立案」的頁面。
我們需要按照起訴狀的頁面提示,依次填寫管轄依據、被告信息、訴訟請求、請求內容、補償金額、事實等信息,並上傳圖片證據。
起訴狀怎麼寫?
「手機立案」這個頁面所填寫的信息,會直接影響案件的審理和問題的解決方式。我們為大家總結了幾個需要注意的地方:
1 . 被告信息
被告可以填寫多個,你可以把賣假貨的商家,以及電商平台一起寫上。
▲ 淘寶店鋪里可以找到經營資質信息
被告賣家如果是自然人,則需要填寫對方的身份證號碼,這個個人信息較難獲取。如果賣家是公司,可以在 PC 端的店鋪經營資質中找到商家的營業執照信息。
當然,你還可以通過平台官方客服,找到第三方賣家的店家信息。
淘寶、京東、唯品會、拼多多等主流電商平台的法人代表、注冊地、營業執照相關信息,都可以在網路或工商部門的網站上查到。
2. 訴訟請求
小程序中默認的訴訟請求是「賠償損失」,但你可以點擊「新增訴訟」增加自己的請求。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你還可以選擇「退一賠十」、「退一賠三」等相應的請求。
比如你認為賣家、經營者存在商業欺詐的嫌疑,可以選擇「退一賠三」。當你所購買的商品是「不合格」食品,存在過期、假冒等情況,那麼你可以選擇「退一賠十」。
我們還需要在請求內容一欄中,明確寫上你想要通過訴訟獲得的結果,比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 XXX 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請求法院判令被告 XXX 退款 XXX 元,賠償損失」。
3. 事實陳述
這一欄需要我們將事件的來龍去脈清楚地表述,如果高考語文能力退化,那就使用流水賬清晰、真實地表述即可。
知曉君為大家提供一個相對通用的模板:
原告 XXX 於 2019 年 6 月 18 日在被告經營的 XXX 平台上購買了商品 XXX,訂單編號為 XXXXX,商品價格為 XXX 元。商品到貨後,原告發現 XXXXXXX。於是,原告 XXX 聯系被告 XXX 溝通商品 XXXX 的相關事宜。但 XXXXXX。(這里講述問題糾紛沒有解決的事實)原告認為被告 XXX 做了 XXXXX(違法的事情),違反了 XXXX 法律。綜上所述,懇請法院依據《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之規定,查明事實,為原告主持公道。4. 證據
通過手機端,我們可以上傳圖片證據,其中包括訂單信息、商品頁面信息、收貨商品的照片、與商家溝通的聊天記錄等等。如果是電話錄音證據,則需要登陸 PC 端進行上傳。
填好後,就能夠提交起訴狀了。
起訴狀提交後,案件會進入長達 15 天的前調解階段,你可以找管轄法院的調解員嘗試與被告調解。你也很有可能會在這個階段,接到商家主動調解的電話。
一般來說,如果你的請求合理、被告自知理虧,涉案金額也不高的話,商家或者主流的電商平台都會盡量與買家達成和解。這段時間記得保持電話暢通,或許商家、電商平台就打電話來跟你和解了。
如果調解成功需及時撤回起訴。若調解不成功,系統會自動將起訴狀提交法院,那麼就交訴訟費和等開庭吧。
▲ 開庭不需要肉身到達法院現場
開庭不需要在物理上到達現場,通過手機、電腦連接參與網上開庭即可。
小程序里的法院
在「杭州互聯網法院」這個微信小程序里,我們還可以通過輸入案號、關鍵字、原被告,搜索開庭公告以查看開庭的時間、主審法官,或者查看庭審的實況視頻記錄。
雖說網購合同糾紛可能是我們用微信小程序立案起訴最常用的原因,但互聯網法庭的受案范圍並不局限於此。
比如杭州互聯網法庭的網路案件受案范圍,包括 11 類案件,下面是常見的幾種:
互聯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互聯網首次發表作品的著作權糾紛互聯網上侵害在線發表或傳播作品的著作權糾紛……有統計顯示,線上庭審平均用時 28 分鍾,平均審理期限 41 天,比起傳統的司法審理模式,分別節省了 60%、50% 的時間。
另外,網路購物合同糾紛往往設計的金額不大,可以做到一審終審。
我們可以理解為,當標的額是法院所在那個省份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30% 以下,那麼法院要在立案後的三個月內判決,並且雙方都不能上訴。
在不少人的刻板印象里,立案提起訴訟打官司是一件相當高門檻、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
事實上,隨著社會法制的建設、互聯網基礎設施的發展,一些小型的糾紛,我們可以選擇互聯網法院,通過微信小程序等入口,就能將涉嫌違法的電商商家、侵權 P2P 公司等告上法庭。
⑵ 網上消費者權益怎麼維權
網上消費者權益維權的多種途徑:
1、網站平台投訴。消費者可向網站處理糾紛的部門提供假冒偽劣產品照片、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相關記錄,進行投訴或舉報;
2、網上報案。一旦遇到網購詐騙,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請求公安部門去查封網站和騙子的手機電話及銀行賬號;
3、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網購產生糾紛的也可向省、市消協投訴。盡量索取購物憑證或保存交易協議(包括電子版)等相關證據,收貨時要留意查看票據的公章。如果已購商品發生糾紛,應按屬地管轄原則,向票據蓋章單位所在地的有關部門投訴;
4、向快遞公司投訴。在網購時,若是在寄送環節出了問題,可向快遞公司投訴。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作為消費者,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後,無法解決時,一定要毫不猶豫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
在網上購物過程中,消費者可能會遇到各種糾紛,例如商品質量問題、虛假宣傳、售後服務不到位等。保護自己的權益有以下:首先,及時與賣家溝通是解決糾紛的重要一步。通過站內信、在線客服等渠道,詳細描述問題並要求解決方案。保留溝通記錄,以備後續需要。如果與賣家溝通無果,可以考慮通過平台投訴來解決糾紛。大部分電商平台都設有投訴渠道,填寫相關信息並提供證據,平台將介入調解。若平台調解無效,可以尋求第三方仲裁機構或消費者協會的幫助。這些機構可以提供專業的調解服務,幫助解決糾紛。在購物過程中,保留相關證據也非常重要。包括訂單信息、商品圖片、交流記錄等,這些可以作為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最後,如果以上方法都無法解決糾紛,可以考慮尋求法律途徑。
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網路詐騙與一般詐騙的主要區別在於網路詐騙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沒有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便不是網路詐騙。所以,網路詐騙的處罰是按照詐騙罪的處罰進行的。下面是詐騙犯罪的處罰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對於消費者來說,在購物、或者是購買服務之後,若是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因為商家的違規行為而受損,那麼可以選擇投訴、報案、亦或者是起訴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百零二條
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⑶ 怎麼直接從網上起訴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簽訂或者履行網路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簽訂、履行行為均在互聯網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小額借款合同糾紛等均在互聯網法院管轄范圍內。 互聯網法院的訴訟流程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會對案件審查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對於符合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立案後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法定期限內答辯,當事人根據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及地點准備好訴訟材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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