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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網上可不可以發起

發布時間: 2023-10-22 13:40:59

㈠ 網上可以離婚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在網上辦理離婚登記,但是可以網上預約離婚登記申請。目前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提交離婚申請後,需要冷靜期過後,纔此斗租能正式辦理離婚登記。具體操作步驟如下:1、在微信我頁面中找到支付,並在支付頁面里選擇城市服務。2、進入城市服務頁面後,在政務綜合服務欄中找到民政。3、進入民政頁面,找到婚姻登記預約,可在線預約婚姻登記申請業務,進入預約系統服務頁面。4、查看網上預約須知後,進入預約系統頁面,選擇離婚登記申請,在申請頁面按照提示填寫基本信息、選擇辦理網點及日期、預約時段、完善信息、完成預約。5、完成離婚登記申請,在離婚登記頁面填寫回執信息、辦理日期、確認信息、完成預約,前往網點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森兆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銷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㈡ 網上可以起訴離婚嗎

可以在網上起訴離婚。目前我國只有兩種法定的離婚途徑,第一種是協議離婚,而另一種則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夫妻只需要直接到戶籍地民政局提交離婚申請即可,在離婚冷靜期後就可以領離婚證。而起訴離婚可以網上立案或親自到管轄區的法院請求立案,才可以起訴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網上怎麼申請起訴離婚
1、現在離婚是不可以通過網路辦理的,但是有些地區是支持在當地的法院主頁上面申請網路立案是可以的。在網上申請了離婚訴訟立案謹皮枝之後,需要再去法院提交紙質證明。提出離婚的話是需要本人到場的。如果當地法院官網上並沒有立案的方祥敏式的話,那也是必須本人到法院去申請立案的。
2、起訴離婚需要的資料包括:雙方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本如果有孩子的話,還需要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訴訟狀這些紙質材料都是需要提供給法院的。一般申請立案之後需要等待。一周到兩周左右的時間,然後案子才會從立案庭轉交到審判庭的辦案法官手中。
3、辦案關接手到單子以後會要求原告被告到庭然後進行調解,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證明被告的過錯的,可以准許離婚,如果並沒有實質的證據,對方也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則不會判決離婚的,需要回去再冷靜半年左右,如果感情沒有恢復,可以再次提起訴訟。
起訴離婚都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1、應當准備起訴書,起訴書應當表明原告的訴訟請求;
2、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原告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證據,不能通過證據的,人民法院不會判決離婚;
5、要爭取撫養權的,還應當准備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證據;
6、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材料。
起訴離婚的程序
(一)原告起訴階段
1、咨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起訴離婚的程序
(一)原告起訴階段
1、咨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握叢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㈢ 網上可以辦離婚嗎

一、可以在網上申請離婚嗎

1、在網上不可以申請離婚。因為離婚通常只有以下方法: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那麼可以帶著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和婚姻關系證明等資料,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起訴方可以起訴離婚,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本人不在可以離婚嗎

離婚本人不到場一般來說是不能離婚的。無論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必須夫妻雙方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否則不予辦理。若訴訟離婚的話,一般來說雙方當事人必須到庭,但實踐中也存在特殊情況,比如當事人在國外或者嚴重疾病不能出庭,否則是必須要到庭參加訴訟的。

㈣ 在網上可以起訴離婚嗎

不可以在網上起訴離婚。離婚的方式包括以下兩種:
1、協議離婚,是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時人的合意,並經過登記程序而解除。協議離婚的程序:
(1)協商同意離婚的,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就婚姻解除、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進行約定明確;
(2)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書。
2、協議離婚的材料:
(1)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離婚協議書;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6)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或戶口本。
3、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訴訟離婚的程序:
(1)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或者一方由其本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到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訴立案,起訴時要遞交起訴狀等材料;
(2)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後,擇期進行審理,當事人雙方參加庭審;
(3)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准予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
4、訴訟離婚的材料:
(1)離婚起訴狀兩份;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開具婚姻關系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5)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麼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㈤ 網上可以申請離婚嗎

網上可以申請離婚。首先進入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台,選擇自己所需要辦理的預約服務。然後按照提示的步驟,填寫相應信息,即可完成預約。需要注意的是,網上預約需提前兩個工作日申請。
法律分析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現在伴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達,辦理離婚登記也能在網路平台上進行。離婚登記程序如下:一、申請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一同到相關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並按規定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1、男女雙方的結婚證;2、辦理離婚登記所需的身份證件,如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通行證、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等;3、在婚姻登記處現場填寫的關於離婚登記的申請書。離婚協議書是申請協議離婚的重要材料之一,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協議事項。目前來看,離婚協議書可以由當事人來擬定,如果不能自己擬定可以到民政局拿格式文本。二、受理婚姻登記處的工作員會按規對夫妻雙方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經由工作人員對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後,給當事人發關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的回執單。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給予離婚受理,當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三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到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按照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的相關規定來填寫好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核實無誤後,發給關於撤銷離婚登記申請的確認單。在離婚冷靜期到期後的三十日內,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沒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離婚證,視為當事人不願離婚,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