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火車開車前多長時間可以退票
沒有換取紙質車票且不晚於開車前30分鍾的,可以在12306網站辦理退票;已經換取紙質車票或者在開車前30分鍾之內的,需攜帶購票時所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購票後延誤上車,2小時可直接找到改簽窗口,免費改簽當日同目的地車次,購票後有改簽記錄,且延誤登車,當事人無法改簽或者退票。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票價,核收退票費。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網上購票且未換取紙質車票的,還可以於不晚於開車前2小時登錄網站辦理退票手續。
退票費收取方法:
1、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2、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3、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4、辦理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准。
5、改簽或變更到站。
【法律依據】: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四十八條,旅客要求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核收退票費:
1.旅客退票必須在購票地車站或票面發站辦理。
2.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以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票價。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
3.旅客開始旅行後不能退票。但如因傷、病不能繼續旅行時,經站、車證實,可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同行人同樣辦理。
4.退還帶有"行"字戳跡的車票時,應先辦理行李變更手續。
5.站台票售出不退。市郊票、定期票、定額票的退票辦法由鐵路運輸企業自定。必要時,鐵路運輸企業可以臨時調整退票辦法。
第四十九條 因承運人責任致使旅客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不收退票費:
1.在發站,退還全部票價。
2.在中途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退還全部票價。
3.在到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使用部分票價差額。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碼里程按起碼里程計算。4.空調列車因空調設備故障在運行過程中不能修復時,應退還未使用區間的空調票價。
第五十條 發生線路中斷旅客要求退票時,在發站(包括中斷運輸站返回發站的)退還全部票價;在中途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不收退票費,但因違章加收的部分和已使用至到站的車票不退。如線路中斷系承運人責任時,按本規程第四十九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