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犯法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會被網上通緝嗎
沒有足夠的證據不會網上通緝的,只有涉嫌犯罪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才能通緝。
法律分析
1.只有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有權發布通緝令,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單位、組織和個人都無權發布。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自偵案件過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時,經檢察長批准,有權作出通緝決定後,但仍需由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2.各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時,有范圍的限制,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3.被通緝的對象僅限於依法應當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應當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羈押期間逃跑的犯罪嫌疑人。4.通緝令中應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職業、衣著和體貌特徵並附被通緝人照片。除了必須保密的事項以外,應當寫明發案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案情。5.通緝令發出後,如發現新的重要情況可以補發通報。通報必須註明原通緝令的編號、日期。6.有關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以後,應當及時部署,積極查緝。對於通緝在案的犯罪嫌疑人,任何公民都有權扭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處理。7.被通緝的人已經緝拿歸案、死亡,或者通緝原因已經消失而無通緝必要的,發布通緝令的機關應當在原發布范圍內立即發出撤銷通緝令的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