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異地醫保轉診證明怎麼開
找參保地就診醫院的主治醫生開具診斷證明,並且提出轉診理由。然後去醫院的收費處,將診斷證明和轉診意見書交給工作人員進行蓋章。拿到意見書後,參保人可以拿著攜帶醫保卡、身份證、轉診證明前往社保局(或者醫保辦理局),辦理轉診登記,辦理完成後將會收到一張回執單(這就是轉診證明)。然後在社保局異地就醫備案手續,選擇好定點醫療機構。在異地就醫時,將轉診證明交給醫院,出院時就可以直接用醫保進行結算了。
沒有轉診證明對醫保異地就醫報銷的影響很大,醫保報銷的比例會大打折扣,甚至有的地區完全不能報銷。這就需要看當地的政策了,為了報銷的力度更大,小編還是建議大家去開轉診證明。病情需要。一般由於當地醫院的醫療水平無法治療時才能申請轉診就醫,具體由醫院給出判斷,轉診就醫手續稍微麻煩。
一般攜帶身份證、醫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診醫院的檢查及診斷結果,方便後續轉診治療。填寫申請表。各個地方的申請表名稱大同小異,一般都是《xx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轉外地就診申請表》,根據表單內容填寫就行。醫院審核。一般需要定點的三級醫院相關科室的主任醫師進行診斷,給出轉診建議並簽名,然後醫院的醫保辦審核蓋章。
拓展資料:
一、社保機構審核。醫院審核後,要帶著醫院審核的資料去當地的醫保單位進行審核備案,方便後續的費用報銷處理。轉診就醫。開局轉診證明後,可以盡快去轉診的醫院進行就醫,並在治療結束後將治療資料帶回,進行費用報銷處理。衛生廳有規定,患者轉院需先向主治醫生提出來,主治醫生報告科主任,經科主任確認,患者確需轉上級醫療機構治療,就出具《轉院證明》,然後由醫院醫務科蓋章。
二、異地辦理醫療報銷的流程:在住院前或住院後3日內打老家新農合咨詢電話對住院就醫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出院後必須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出具一份居住證明,如果是在外務工,需有務工單位出具務工證明;出院後持病歷復印件、匯總明細單、住院收費票據、出院證明,再拿著患者身份證、合作醫療證及居住或務工證明回參合所在地報銷;如果是從參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療,必須在走之前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然後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療。省外報銷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線2000左右,報銷比例為合理費用的45%,花的少的話,很難報銷,醫院級別越低,報銷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