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
被人謾罵,攻擊,可以起訴的。起訴方法如下:1.取證,可以把辱罵言語記錄下來,比如錄音什麼的。2.咨詢,向律橋運畝師咨詢相關的問題。3.決定上訴,到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悄老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敏森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B. 網上被人罵怎麼起訴
法律主觀:
被人謾罵,攻擊,可以起訴的。起訴方法如下: 1.取證,可以把辱罵言語記錄下來,比如錄音什麼的。 2.咨詢,向 律師 咨詢相關的問題。 3.決定上訴,到法院起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帆罩性別、年齡、民族、陸轎飢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早返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C.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
網上起訴流程如下:1、在互聯網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蘆檔務網,點擊並進入;2、在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有賬號的直接點擊當事人登錄;3、點擊當事人登錄後依次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然後點擊登錄;4、提交網上立案申請,法官審查,審查不通過,絕型重新提交申請。審查通過,郵寄紙質材料,法官立案。網上起訴可以通過官網,也陪宏亂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
D.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現在的網路環境經過網路實名制後已經改善了很多,但還是有些人在電腦後面罵人,對人進行網路暴力,這其實是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所以我們可以起訴,下面是網上罵人起訴流程。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1
被人謾罵,攻擊,可以起訴的。起訴流程如下:
1、取證,可以把辱罵言語記錄下來,比如錄音什麼的。
2、咨詢,向律師咨詢相關的問題。
3、決定上訴,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互聯網辱罵誹謗怎麼告誹謗者
准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
2,准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燃升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笑冊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這個誹謗罪只能是由自己收集證據,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這個無法報警處理,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首先要寫訴訟狀,然後要准備足夠的證據。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2
有人通過網路謾罵應當如何維權
1、與罵人者進行溝通,雙方協商解決,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關網站,要求刪除相關辱罵網帖。
2、報警處理,要求警方介入調查處理。
3、在網路上辱罵他人屬於侵權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被辱罵者不堪其擾,應保留辱罵信息截圖或者去公證處進行公證,然後提起侵權之訴,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嚴格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一般輕微的辱罵行為,只是違法行為,不涉嫌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皮汪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情節嚴重的辱罵行為涉嫌侮辱罪(實務中因罵人入罪案例較少),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因此,建議大家在互聯網上不要隨意罵人,以免構成犯罪。
網上罵人起訴流程3
一、網路暴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網路暴力起訴流程具體如下:
1)首先需要確認實施網路暴力的行為人是誰,也即確認被告是誰(就是要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或單位),如果是個人,那麼需要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個人無法辦理,律師可以列印),如果是單位,那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其次要寫民事訴訟狀,說明事實與理由,以及要對方賠償損失的依據,當然,需要提供書面證據(口頭錄音/錄像),如果認為有的證據自己無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替自己取證,雖然可能性很小;
3)准備就緒後,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如果受理了會給案件原告交費通知書,原告再持交費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用;繳納費用後,算是案件已經正式受理了,法院會安排日期,並給傳票,上面寫明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審判員;
4)到了開庭時間,應准時到庭,遲到會給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時侯會認為主動放棄訴訟,會作為撤訴來處理。法官的書記員會核實雙方的身份,然後進入庭審階段;
5) 開庭審理階段:法官會先問要不要法官迴避,如果確認法官與被告是親戚或者其它親密關系,那麼就說要迴避,否則就說不需要。
然後宣布正式審判,會讓原告先讀訴訟狀,讀完後提交相應的證據,再讓被告反駁,然後進入對證據的質證階段(庭審調查),這個時候,原告一定要對所有對方的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仔細的質辯,否則就會對原告不利、
證據質辯完後,就進行雙方的`辯論階段,一般法官會讓雙方各有兩次辯論機會,但如時間拖長就可能只有一次。
辯論結束,法官通常會問雙方要不要調解。如果雙方都說可以,那麼法官會先分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法官就會宣布,現在休庭,擇日宣判。
過段時間,法官的書記員就會通知去拿判決書。
6)在法官最後判決之前,可以申請撤訴。如果原告認為案件可能對自己不利,或者說同個訴訟標的還有其它訴訟方式,或者說不準備起訴對方了,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撤訴,提交民事訴訟撤訴申請書。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允許原告撤訴,然後給案件當事人一個一個裁決書,原告可持裁決書向審判法官申請退還一半的訴訟費用。
7)拿到判決書後,如果認為判決不公平,那麼就要在拿到判決書之日起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那麼就要寫上訴狀,然後提交給審判法官,由法院連同一審資料提交給二審法院。
上訴人要記住的是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繳納上訴費,該上訴費用與繳納時間與方式在判決書上末尾有寫明,法院不會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錯過就無法上訴。
8)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案件原告不上訴,對方也不上訴,但對方又不願意爽快賠償損失給自己,此時就需要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執行。
二、民事案件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流程
(一)開庭
1、正式開庭審理之前,由書記員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等是否到庭,並向審判長報告。同時宣布法庭紀律,告知全體訴訟參與人和旁聽人員必須遵守。
2、審判長宣布開庭。
3、核對雙方當事人(含第三人)以及委託代理人(律師)身份。
4、審判長詢問當事人對出庭人員的身份有無異議,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名單。
5、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合議庭組成成員以及書記員等迴避。
(二)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由原告向法庭陳述訴訟請求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然後由被告進行答辯。
2、舉證。先由原告對自己的主張向法庭提交證據,由被告進行質證。被告質證完畢後,再由被告提交反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原告進行質證。
3、合議庭成員向當事人發問。
4、審判長宣布法庭調查結束。
5、審判長歸納爭議焦點。
(三)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的目的是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發表辯論意見,提出法律依據,分清是非責任。雙方當事人應當圍繞本案雙方當事人爭議的問題及法庭確認的事實和證據,提出維護自己訴訟請求和反對對方主張的辯駁意見。
1、法庭辯論按下列順序進行: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互相辯論。
3、法庭辯論時,當事人又提出新的事實和證據,審判長可視情況宣布中止辯論,恢復法庭調查。
4、審判長根據辯論情況征詢各方當事人,如無補充意見,宣布辯論結束。
5、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要求各方陳述最後意見。
(四)當庭調解
1、審判長分別征詢當事人是否願意在合議庭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當事人均同意調解時,應分別由各方當事人提出調解方案。
2、雙方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合議庭應當宣布調解結果,告知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3、當事人不願意調解,或經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應當宣布調解無效。宣布休庭,由合議庭對案件進行評議後宣告判決。
4、當事人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書記員記錄有錯誤的地方可以進行修改。
(五)宣判
1、一般案件都不會當庭宣判,只有那些比較簡單,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明確,能夠當庭宣判的案件,法官才會當庭宣判。對不能當庭宣判的案件,審判長宣布休庭後合議,擇期宣判。
2、審判長宣讀判決。
3、審判長宣布閉庭。
任何人若是遭遇了網路暴力,首先可以判斷對方實施的暴力行為觸犯的是民事法律規定、還是刑事法律規定,然後收集其違法的證據,如果違反的是民事法律規定,可以在書寫民事訴狀之後,帶著自己收集到的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
E. 網上被人罵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侮辱罪一般情況下屬於於自訴案件,當事人收集相關證據,然後攜帶起訴狀、身份證、證據材料等向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即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向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一、網上被罵可以起訴侮辱罪嗎
侮辱罵你能起訴,屬於自訴案件,當事人收集相關證據,然後攜帶起訴狀、身份證、證據材料等向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即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向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侮辱罪情節嚴重情形包括哪些?
侮辱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所謂「公然」侮辱,是指採用不特定或者多數人可能知悉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公然並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場。如果僅僅面對著被害人進行侮辱,沒有第三者在場,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則不構成侮辱罪。
另一方面,只要不特定人或者多數人可能知悉,即使現實上沒有知悉,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但必須是具體的,可以確認的。在大庭廣眾之中進行無特定對象的謾罵,不構成侮辱罪。
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如果行為人無意識地實施了有損於他人名譽的行為,則不能認定為侮辱罪。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侮辱罪。
情節嚴重主要是指以下情況:手段惡劣的;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殺的,因受侮辱導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實施侮辱行為的等等。
未達刑事立案標准,依據
相關條款予以處罰。
要是辱罵的程度非常嚴重,比如長期辱罵、捏造事實辱罵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罵,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這種情況屬於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需要向公安機關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