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上下載的免費圖片素材是否可以隨意使用
有可能侵權。如果是攝影作品,則可能性很大。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不可作為實際案件的處理依據。具體情況網上說不清楚,不要追問,請在線下委託你們當地律師處理(自己擅自處理案件,後果自負)。
幫助免費,智慧有價。我在虛擬的網路上給你回答問題是免費幫助,但免費幫助不能代替有價的智慧 —— 想在現實中處理好你的事情,你必須支付智慧的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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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陝西的朋友,請直接電話聯系(號碼在網頁右側),方便溝通,網上說不清楚 】
【 如電話無人接聽或無法接通,請簡訊留言:「請回電」。 請保留律師電話,以便及時聯系 】
【 只接聽陝西省電話,外省當事人請自重,勿來電騷擾,謝謝 】
❷ 用網上的素材算侵權嗎
法律主觀:
1.版權一直是商業化的代名詞,和所有權的含義。2.如果下載圖標放到網上僅僅供參考,無商業交易,有版權但一般不會有糾紛。3.不要在別人的產品拿到網站時候,標注原創或歸屬,可以聲明來源。4.這一切的前提,都是原始作者允許轉載或借用,如果明確標注禁止轉載的是不可以的。5.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依據是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據此如果是直接應用素材是沒有知識產權糾紛的,但是如果應用的不是素材而是別人在素材基礎上進行藝術創作後的圖標,這樣的情況有可能涉及侵權問題,畢竟不太容易直接判斷素材是否有過創意性修改。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