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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可以起訴勞動仲裁嗎

發布時間: 2023-02-18 18:08:30

1. 勞動仲裁可以網上辦理嗎

不可以網上辦理
到人社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提交仲裁申請、材料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有規定

2. 如何在網上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要准備以下手續:一、先列印公司工商注冊登記信息1份(在網上輸入公司名稱能夠查到),即可看到公司注冊資本。二、申請勞動仲裁,須准備以下資料:勞動合同復印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公司工商注冊登記信息列印1份(在網上輸入公司名稱能夠查到),薪水條復印2份。這些也是後面開庭需要的證據手續。另外在填寫訴訟書時,還要填自己的確切地址,公司法人的年紀、職務、聯系電話,公司的地址。
網上勞動仲裁申請的流程如下:1、登陸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官方網站;2、注冊本人賬號;3、點擊勞動仲裁申請,填寫個人資料提交;4、一般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工作人員電話聯系。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並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對象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製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製度共有的某些特徵,同時又有自己的特殊性。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勞動仲裁可以網上辦理嗎

勞動仲裁不可以在網上申請。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可知,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和相關證據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以外,其他勞動爭議糾紛都受到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者維權需要注意不要超過仲裁時效期間。在仲裁結果出來後,如果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法院起訴。勞動爭議糾紛採取仲裁前置,只有在經過勞動仲裁後才可以向法院起訴,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網上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網上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並依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副本。申請書應載明法定內容,包括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仲裁委員會在受到申請後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或5日內不作出任何答復的,申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決定受理的,應當製作受理決定並送達申請人,並在受理後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10日內提交答辯書,但是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勞動仲裁的流程:
1、參加庭審人員必須遵守仲裁庭紀律,保持庭內安靜、庄嚴,不許喧嘩吵鬧。未經仲裁庭許可,不準錄音、錄像、拍照及進行其它妨礙庭審的活動。如攜帶移動通信工具的,請予關機;
2、當事人及代理人在陳述事實、說明理由以及辯論時,必須在首席仲裁員主持下,圍繞爭議要點進行。發言應實事求是,文明禮貌,不得進行人身攻擊;
3、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庭開庭後,未經仲裁庭許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對申訴人按自動撤訴處理,對被訴人按缺席裁決處理。

5. 勞動仲裁網上怎麼申請

當事人一般不可以在網上進行勞動仲裁的申請。申請仲裁需要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副本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所以當事人一般需要直接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來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6. 勞動仲裁可以網上申請嗎

申請勞動仲裁不能在網上申請。需要當事人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當地仲裁委提交申請。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手續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予以立案,然後給兩方舉證期並且給另一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兩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通常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能夠訴訟到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7. 網上可以勞動仲裁嗎

不可以。發生爭議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必須本人親自提出,勞動仲裁機構不接受網上的仲裁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8. 網上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網上勞動仲裁申請的流程,具體如下:

1、登陸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官方網站;

2、注冊本人賬號;

3、點擊勞動仲裁申請,填寫個人資料提交;

4、一般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工作人員電話聯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9. 勞動仲裁可以網上立案嗎

勞動仲裁可以網上立案。
勞動仲裁網上立案時間可能會比較長,建議到仲裁現場立案,需要補充材料可以隨時補充。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並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對象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定期限內不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就將喪失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實現之權利的制度。仲裁時效是當事人請求通過仲裁解決勞動糾紛的程序性權利的有效期限,因此意義重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