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證網上能查到嗎
法律分析:
離婚證,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記部門查詢的,因為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發證地的民政局已經將離婚協議等內容備案了,因此查詢也就要去頒發離婚證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查。
如果辦證時間過長,也可能移交到了當地檔案館保存,可以到檔案館去查(移交時間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當地民政局去問一下便可。
離婚證不能隨便查詢,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去離婚登記地所在的民政局查詢他人的離婚證信息的,能查離婚證信息的只能是當事人本人或是當事人本人的利害關系人。
結婚離婚的信息屬於個人隱私,我國目前還無法在網上查到。也就是說,離婚證的編碼及離婚證真假現在是無法在網上查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Ⅱ 夫妻離婚了,在網上可以查得到嗎
夫妻離婚不可以在網上查到。
公民的婚姻狀況信息,涉及公民的個人隱私,是任何個人無法通過網路等形式查詢的,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隱私權。無論是法院,還是民政機關都必須嚴格保密。其次,如果當事人確實有知情權或者有必要查詢,可以採取如下方法進行查詢:
1,可以自己或者委託律師,到法院,民政局,以及戶口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2,當事人可以自己,到這個人的家庭地址通過其鄰居以及其他知情人進行了解。
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