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南省就業補貼怎麼申請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關注微信公眾號「河南就業」、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河南就業網上辦事大廳」(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過注冊申請獲得個人登錄賬號(已注冊過政務服務網賬號可直接登陸),進入「就業補助資金--畢業學年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模塊,按照系統提示,完整准確填寫個人申請信息,上傳有關資質證明及相應家庭關系證明材料並簽署申請承諾,點擊「提交申請」完成網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由於上傳材料不清、不全,學校、人社部門無法有效核實被退回的申請,畢業生應在審核期間按要求及時重新上傳佐證材料,否則視同放棄。
一、補貼對象與范圍
畢業學年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2023屆困難畢業生,可自願申請求職創業補貼:
(一)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二)畢業生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三)畢業生本人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畢業生持有2021-2022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合同);
(四)來自脫貧殘疾人家庭和監測對象殘疾人家庭,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檔立卡脫貧家庭、監測對象家庭,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五)經縣級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和監測對象家庭,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六)經鄉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待遇的畢業生。
同時符合上述兩種及以上困難類別的畢業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類別申報,已享受過此項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
二、補貼標准和發放原則
(一)補貼標准
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按每人2000元的標准一次性發放求職創業補貼,用於困難畢業生在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補助。
(二)發放原則
堅持自願申請、誠實守信、公平公正、屬地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所需資金由學籍注冊學校所在省轄市就業補助資金列支,省財政分配下達年度就業補助資金時予以專項核撥。
法律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等關於做好2022年全省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 》
⑵ 河南就業創業補貼申請流程
網上申請流程:1、登陸河南省人社廳官網進入就業服務大廳。2、在河南就業主頁下面點擊個人事項進入系統登錄頁面。3、在系統登錄頁面注冊,進入個人賬號注冊頁面。4、在個人網廳首頁面點擊就業補助資金進入就業補助資金申請。5、就業補助資金申請頁面點擊畢業學年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6、根據信息提示上傳材料。
法律依據:
《河南省關於做好全省2020年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一條 畢業學年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2020屆、2021屆困難畢業生:
(一)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二)畢業生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三)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
(四)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五)經縣級扶貧部門認定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包含脫貧攻堅期間已脫貧戶畢業生;
(六)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人員,包括成年孤兒畢業生。
⑶ 鄭州就業補貼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1、申請: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就業服務大廳」提出申請,完整填寫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並簽署申請承諾。2、比對:職能部門信息比對。省人社部門將比對結果回寫至信息系統。3、初審:各高校初審困難畢業生申請材料是否完備,對已通過信息化比對或校驗的和已通過人工審核的申報人員,由高校在其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加蓋院校行政公章予以確認,並將初審通過名單在學校官網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各高校通知初審通過人員上交相應證明復印件等材料與蓋章後申請表報送當地人社部門。4、審核:市人社部門對高校初審合格的資助人員情況進行匯總審核,並在人社局官網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後,市人社部門對無異議的審核信息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補貼資金核撥申請。5、辦結:財政部門應於每年5月底前,對人社部門報送的求職創業補貼資金申請,5個工作日內額安神申報資金核撥工作,將補貼資金發放高校畢業生的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第十四條 保障就業權益。各城市應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就(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按照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公務員法等的要求,進一步深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簡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程序。對到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社會保險辦理、工齡確定等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高校畢業生從企業、社會團體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工齡。要加大對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監察力度,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大力開展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工作,嚴厲打擊非法職業中介和招聘過程中的各類欺詐行為。要認真執行殘疾人就業條例的有關規定,保障殘疾人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權益。要切實落實取消就業體檢中乙肝檢測項目的有關規定,防止各類就業歧視,維護高校畢業生公平就業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