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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可以蒙蔽作者嗎

發布時間: 2023-01-22 15:43:42

A. 在網站上寫小說,版權歸作者還是網站,如果簽約了是不是版權就不是作者的了能詳細解釋一下嗎

在網站上寫小說,版權歸作者,網路只是一個平台站點,簽約了只是他們負責營銷,收益他們要分一部分,版權歸作者。著作權指在特定條件下,法律允許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不必徵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的制度。
具體情況如下:
1、使用的作品已經發表,未發表的作品不屬於合理使用的范圍;
2、使用的目的僅限於為個人學習、研究、欣賞,或者為了教學、科學研究、宗教或慈善事業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3、使用他人作品時,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並且必須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著作權使用范圍如下:
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以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單幅的美術作品或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2、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3、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
4、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