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情況下可以合法辭退員工
法律主觀:
你好,對於企業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主要情形是: 1、勞動者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 勞動合同 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 9、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高物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單位經與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依照 企業破產法 規定進行重整的。 11、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2、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3、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好和同無法履行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友念盯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Ⅱ 公司什麼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不用賠償
一、公司什麼情岩寬拆況下可以辭退員工不用賠償
1、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不用賠償的情況,具體如下:
(1)勞動者採取了欺詐的手段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巧頌的;
(4)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勞動合同解除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粗棗)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公司辭退員工流程是什麼
1、單位辭退員工需要辦理工作交接,工作資料相關手續;
2、為勞動者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結清勞動者工資以及相關費用;
3、通知客戶該人員已經離職,以免給公司造成損失;
4、勞動者約定在單位規定時間內離開工作單位。
Ⅲ 單位哪些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運梁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旁頌運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櫻高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Ⅳ 在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辭退員工
單位可以辭退員工的情況,具體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脊亮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辭退員工的合法流程,具體如下:
1、由解除決定人遞交解除申請書;
2、人事部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並報主管審批;
3、通知所在部門及職工辦理工作交接並交回工具設備等;
4、有關部門與職工辦理結算工資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職工在結算工資和發放經濟補償的財務手續簽字領取;
6、通過合法程序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答野拆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清棗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Ⅳ 公司什麼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
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1、用人單位提出,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員工試用期間不符合錄散拆取條件;3、員工存在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行為,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橡逗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梁掘賣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Ⅵ 在什麼情況下公司才會辭退員工
公司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規定一:用人單位提出,經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規定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 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槐賣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規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 非因工負傷 ,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銀拿工作。 (二)員工 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 勞動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 ,經當事鉛搏逗人協商不能就 變更勞動合同 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規定四: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並聽取意見,經向勞動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但是,如果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不得依據規定三和規定四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三)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Ⅶ 公司有權利開除員工嗎什麼情況下可以開除
公司有權利開除員工嗎什麼情況下可以開除? 公司有權利開除員工嗎什麼情況下可以開除。在員工觸犯公司條規的時候,公司頌衡悄是有權利開除該員工的。在 試用期 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公司有權開除員工;員工在工作崗位上嚴重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事故公司有權開除員工。 用人單位除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 經濟補償金 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 解除合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准支付雙倍的 賠償金 。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攔脊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有權利開除員工嗎什麼情況下可以開除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大家不要認為公司開除員工,公司就一定會按照 勞動法 賠償員工的損失。在公司有合理的理由下開除員工是不需要賠償的。以上是對「公司有權利開除員工嗎什麼情況下可以開除」做出的詳細整理,野渣希望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參考一下。
Ⅷ 單位什麼原因可以解僱員工
單位什麼原因可以解僱員工
單位什麼原因可以解僱員工,辭退員工,不論對用人單位還是對員工,都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話題,此虧單位一般不可無緣無故的解僱員工。一起來看看單位什麼原因可以解僱員工吧。
單位什麼原因可以解僱員工1
4種情況可解僱員工: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櫻伏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單位什麼原因可以解僱員工2
一、在哪些情況下單位可以辭退員工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二、被非法解僱怎麼做才好
1、有權要求延續合同。
由上可知,只要在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即使勞動合同已屆期滿,勞動都有權提出將勞動合同延期至退休。所以本案中單位無權與之終止勞動關系,沈先生也有權要求單位為其續約。
2、非法解僱得到相應賠償。
(1)經濟補償金
參考《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公司單方面提出解僱,屬於非法解僱,應按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標准,支付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
另外,在《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中對用人單位非法解僱的行為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勞動單位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解僱員工,勞動者有權向公司主張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解僱指員工與組織的僱傭關系的非自願性終止。解僱往往是組織主導型的,由於員工個人方面的原因導致的僱傭關系的解除。在我國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也稱為開除。
關於如何解僱員工問題。根據員工的個人原因作出的解僱決定和解僱不同,它以員工的不良表現,過錯和無法勝任工作為理由。進行此種解僱的企業應該提出確切和真實的理由,否則就是濫用解僱權。
如果企業能夠證明員工犯有重大過失(偷竊,貪污等),僱主可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賠償責任。對於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混亂的員工,森頌神僱主可在不預先通知員工的情況下將其解僱,並無需支付解僱賠償。
單位什麼原因可以解僱員工3
盤點最容易被解僱的.職場人士
只說不做的「喇叭型」
有些人似乎滿腹經綸,經常談些「非驢非馬的東西」。似乎他只要一說,一切都在變。事實上,一切都沒變。顯而易見,這些「言語的巨人,行動的侏儒」同那些「少說多做」的實幹家相比,在競爭中更容易失去一切。
缺乏團隊精神的「鯊魚型」
隨著社會分工的細化,一項工作往往只有在群體的共同協作下,才可能高效率地圓滿完成。因此,未來社會中個人需要團隊,團隊也需要個人,二者互相需要。倘若個人不善於協作,沒有團隊精神,結果個體只能被團隊拋棄。
辦事效率低下的「烏龜型」
默默無聞,看似忠實可靠的「烏龜」確實能喚起人們的同情心。然而,在已經出現的高節奏、高效率的殘酷市場競爭中,那些動作遲緩,辦事效率低下的「烏龜型」人才,將毫無疑問地會被激烈的競爭大潮所淹沒。
頑固不化的「貝殼型」
社會的劇變決定了社會中的人已不可能在變化著的社會環境中永遠固定地扮演某一種不變的社會角色。這就要求人們不斷地更新知識、提高技能、調整心態給自己重新定位,以適應未來的角色。那些固步自封、不思進取的「貝殼型」的人最終會在激烈的競爭中逐漸失掉優勢,以至淘汰出局。
沒有一技之長的「幼嬰型」
在科學與技術日益專門化的今天,一個人要想成為「全才」,除非是具有非常的天賦和過人的勤奮,否則,是難以做到的。因此,既非「能才」又無一技之長者往往成為被首先考慮下崗的人選。
循規蹈矩的「機器型」
時至今日,具有開拓、創新能力的人才愈來愈受到用人單位的青睞。發個指令,按鈕才會動一動的「機器型」人才很難適應未來瞬息萬變的社會環境,會更多地被擠進失業者的行列。
Ⅸ 公司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解除員工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直接辭退員工,並且應當向員工支付補償金。在下列情況下如歷,公司可以直接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核迅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改橡此,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Ⅹ 企業在什麼情況下可辭退員工
法律主觀:
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情況有,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以及員工不符合試用期間的錄用條件等情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好和三高物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友念盯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