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殺人游戲 警察能被殺手殺嗎
當然能,而且殺手瞄準的就是警察(殺手他們自己認為的警察,殺手是沒有能力查出好人方的身份,只有警察能查其他人)
Ⅱ 殺人游戲的全規則,包括律詩,警察和醫生的
殺人游戲的規則其實一共有兩種版本,復雜版的和簡單版的。在這里我們先來說復雜版本的。參加人數以10人---20人范圍較好,最佳人數12--16人,另設法官一名。道具:和人數相等的撲克牌,或任何有不同標記物,很多場合以名片代替。示例:參加游戲人數共13人,選其中1人做法官。由法官准備12張撲克牌。其中3張A,6張為普通牌,3張K。眾人坐定後,法官將洗好的12張牌交由大家抽齲抽到普通牌的為良民,抽到A的為殺手,抽到K的為警察。自己看自己手裡的牌,不要聲張不要讓其他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麼牌。
抽牌結束後,法官開始主持游戲,眾人要聽從法官的口令,不要作弊,作弊的結果只能使你自己得不到游戲的樂趣,而不會影響大家。
法官說:黑夜來臨了,請大家閉上眼睛睡覺了。此時只有法官一人能看到大家的情況,等都閉好眼睛後。
法官又說:殺手掙開眼睛,可以出來殺人了。聽到此命令後,只有抽到黑色牌的三個殺手可以掙開眼睛,三殺手此時可以互相認識一下,成為本輪游戲中最先達成同盟的群體。並由任意一位殺手示意法官,殺掉所有在座閉眼中的任意一位。(在此過程中,法官應該以手拍擊桌面,掩飾其它動靜和聲音)法官看清楚後說:殺手閉眼。(稍後說)警察掙開眼睛。抽到王牌的警察可以掙開眼睛,相互認識一下,並可以懷疑閉眼的任意一位為殺手,同時看向法官,法官可以給一次暗示(點頭yes搖頭no)。完成後法官說:所有人閉眼,(稍後說)天亮了,大家都可以掙開眼睛了。
待大家都睜開眼睛後,法官宣布誰被殺了,此良民為第一個被殺之人,同時法官宣布讓大家安靜,聆聽被殺者的遺言。被殺者現在可以指認自己認為是殺手的人,並陳述理由。遺言說罷,被殺者本輪游戲中將不能夠再發言。法官主持由被殺者身邊一位開始任意方向挨個陳述自己的意見。
意見陳述完畢後,會有幾人被懷疑為殺手。被懷疑者可以為自己辯解。由法官主持大家舉手錶決選出嫌疑最大的兩人,並由此二人作最後的陳述和辯解,再次投票後,殺掉票數最多的那個人。被殺者如是真正的兇手,不可再講話,退出本輪游戲。被殺者如不是殺手,可以發表遺言及指認新的懷疑對象。
在聆聽了遺言後,新的夜晚來到了。又是兇手出來殺人,然後警察確認身份,然後又都在新一天醒來,又有一人被殺。繼續討論和殺掉新的被懷疑對象。
如此往復,兇手殺掉全部的警察即可獲勝,或殺掉所有的良民亦可獲勝。警察和良民的任務就是盡快的抓出所有的兇手獲勝。然後開始新一輪的游戲。
以上便是復雜版本殺人游戲的規則,簡單版本的與其比起來主要的區別就是去掉了警察這個角色,使得整個游戲只剩下了殺手和好人兩種對立的角色。如果你兩種版本的規則都玩過的話,你就會發現這兩種版本各有各的風味。
先來說簡單版本,也就是沒有警察的版本。一般來說,在這種游戲規則下,殺手是很容易得逞的,原因很簡單,一個殺手只要能夠聰明的幹掉所有有威脅的好人(比如高手或者發現了真相的好人),然後混在剩下的幾個無知的好人堆中便可以輕易的完成任務。當然也正是這個原因,所以好人為了能夠盡早的發現兇手,往往會試圖去充分挖掘所有被忽視的信息,而這往往會大大的延長討論的時間。在筆者經驗中,十五個人左右的一局游戲,玩上個一個半小時到兩個小時是相當常見的事情。
接著說的自然就是復雜版本了,因為增加了警察這個角色,局面一下子改變,殺手的游戲難度一下子變大了,因為警察每輪都可以要求法官告知任意一個懷疑對象的身份,大大增加了警察擁有的信息量。在游戲剛開始,還有十多個好人的情況下,這條規則的優勢還不明顯,警察只能依靠自己的發言來影響局勢的發展,而這在警察身份未知的情況下往往是無力的。但是當游戲進行到後半程,只剩下六七個參與者的時候,由於警察已經知道了許多人的身份,並且在最後的表決中有著較大的權重甚至可以左右表決的結果,即使警察並不屬於高手甚至是庸手也可以很容易的判斷出殺手並將他處死。這也就意味著,游戲越進行到後面,殺手被發現的可能越大。這也就強迫著殺手盡快找出警察,因為根據規則所有的警察被殺死了,游戲也就結束了,這樣殺手也就勝利了。但是,在實際游戲中,由於許多人都可以很順利的隱瞞自己警察的身份,所以殺手在絕大多數的游戲中都是以失敗告終的。當然殺手如果能夠靠亂猜便可以一開始便殺死所有的警察,那麼也是天數。
殺手的組織和個人分析
在殺人游戲中,殺手往往是參與者十分願意擔任的一個角色,這是為什麼呢?這必須從殺手這個角色談起。在殺人游戲中,殺手組成了一個十分嚴密的組織,這是毫無疑問的,這個組織的目標就是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暗殺光所有的好人。從某種角度來看,殺手實際上是一個十分脆弱無力的組織,因為它的成員一般只有2至3名,只佔總參加人數的10%,這也意味著這個組織的生命力相對較弱,只能經受起2-3次的減員,之後等待它的就是組織的覆滅。但為什麼仍舊有那麼多人對於這個組織樂此不彼並且在很多情況下能夠順利的完成組織的目標呢,這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殺手對於信息的掌握。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一下每一個參與者肯定知道和可以知道的信息,就可以發現大致分成兩類,一類是關於內群體的信息,包括自己的角色(這是個所有的參與者通過抽簽便可以知道的),關於同一組織其他成員的信息。另一類是關於外群體的信息,也就是其他兩個組織的成員信息。對於殺手而言,知道自己的角色,這是毫無疑問的;對於哪些是自己的同伴,這也可以通過一開始游戲殺手之間的互相熟悉知道;至於外群體的信息,殺手不能說完全知道,比如殺手就不知道誰是好人誰是警察,但是殺手處於一個半了解的過程,因為對他來說,除了殺手以外的所有人都是敵人,只要暗殺完所有的敵人就可以獲得勝利,從這一點來說,殺手至少部分了解外群體的信息,或者說除了殺手以外的所有人都是非本組織的這個信息唯獨對於殺手是有用的信息。
拋開信息優勢這一點因素,殺手組織在決策上也有著一定的優勢。正如前面所說的,殺手一般只有2-3人,也就是整個游戲中相對較小的一個組織。小固然意味著生命力較弱,但同時也意味著決策的便利性。特別是在兩名殺手的情況下,兩人群體的關系紐帶是最強的,再加上殺手之間互相知道自己的同伴是誰,所以殺手這個組織有著其他較大群體沒有的團結感和親密感,而這種團結感和親密感使得殺手殺人的決策來的十分的容易,在一般的有系中,殺手決定暗殺對象往往只需要殺手之間做一個最簡單的交流,便可以決定,即使遇上殺手之間意見相左的情況,往往也會有人主動放棄自己的意見,是的決策快速完成。而這種決策再加上殺手具有的直接殺人的權利,使得殺手在執行本組織目標的過程中是極其有效率的。
最後,還需要補充一點的就是,之所以很多時候高手做殺手的時候能夠玩出十分經典的游戲來,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殺手組織合理的分工,當然分工的前提就是明確了解內群體的相關信息。就筆者所遇到過的案例中,殺手之間的分工一般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大義滅親,一種是丟帥保車。先說第一種,這種情況下,往往是一名殺手在游戲的一開始便很主動很明顯的找出另一名殺手有意無意露出來的漏洞,並說服其他好人將其處決。而這一行為使得很多好人都願意相信這名大義滅親的殺手其實是好人,從而不再懷疑他,是的剩下的殺手能夠順利的活到游戲的後半程甚至結束,大大降低了殺手組織達成目標的難度。至於丟帥保車,一般會發生在一名高手和普通參與者擔任殺手的情況下。殺手往往會主動的擔任起所有的殺手任務,比如決定暗殺對象,混淆視聽欺騙好人等等,而其他的殺手暫時不履行殺手的職責,就像好人那樣等待,討論。當游戲進入到中後程的時候,高手勢必會遭到懷疑,畢竟它乾的事情太多了,多少總有些馬腳出來,這種情況下,高手並不要求自己能夠洗脫嫌疑活下去,而是要利用自己有限的時間步一個局,使得某一名好人看上去很想是高手的同盟者,這樣就可以在高手被殺之後,使得好人很自然的冤殺掉另外一個好人,為其他幾名殺後爭取寶貴的機會。
好人的組織和個人分析
很多時候,幾乎所有的參與者都不願意做好人,原因很簡單,因為好人很多時候是很無助的,是任人宰割的羊羔,雖然好人的人數是最多的,意味著好人這個組織的生命力是最強的。這一點,我們可以延續上面分析殺手的方法來進行分析。
作為好人,這個組織的首要目標便是在游戲還能進行之前找出兇手並將其處死。但是要完成這個人物卻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因為好人掌握的信息太少。在關於內群體的信息上,毫無疑問,好人知道的僅僅是自己的角色是好人,除此以外一無所知,至少在游戲剛剛開始的時候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同伴是誰。至於外群體,再不知道內群體的具體信息的時候,那關於外群體的信息更是無從得知的了。這也就意味著,雖然好人是一個組織,而且這個組織的確存在,但是在實際的游戲,好人往往是以個人的身份出現的。而這也就意味著好人組織中的任意一個好人對於即使真是好人的同伴一般也是抱著不信任態度去分析對方的發言的,再加上的確有殺手混在其中混淆視聽,這就直接了好人這個組織在執行目標的效率,這一點我們從好人在討論誰是殺手嫌疑犯那冗長的討論過程中可以看出。
所以,在實際的游戲過程中,對於好人來說達成目標的首要手段便是找出同盟者,也就是通過邏輯判斷來間接了解到關於內群體的大部分信息,並以此來使得組織的運轉更為高效,從而能夠更快的達成目標。
警察的組織和個人分析
警察是僅在殺人游戲復雜版本中出現的角色,而警察這個組織嚴格意義上來說,其實是好人這個組織的子組織。還是沿用原來的方法來分析警察這個組織。
警察這個組織的目標相對多了一些,除了最基本的生存之外,首先的目標便是通過自己詢問法官的特權盡快的得到確切的某些參與者的身份特徵,使得對於誰是殺手的判斷更為准確,其次便實在好人的決策過程中利用語言的技巧影響其他的好人(警察不允許也不能直接告訴好人它的詢問結果,因為這樣等於直接暴露了自己,導致下一輪被殺手暗殺),使得大家能夠按照警察所了解的信息進行表決,也就是提高好人這個組織決策的效率。
首先我們來看警察這個組織關於內群體的信息,和殺手一樣,警察對於這些信息是完全了解的,既了解自己的角色,也知道自己的同伴是誰。
至於外群體的信息,和殺手一樣,警察知道的比好人多,但也不是完整的外群體信息,但是不完整的程度與殺手不同。殺手對於外群體信息的了解范圍較廣,實際上也就是全部,但是程度較弱,它只能知道其他人都是自己的敵對者,但究竟是好人還是有著致命威脅的警察,這就無從得知了。而警察則恰恰相反,由於警察必須通過一輪輪的詢問才能夠得知信息,所以一般情況下他不可能知道所有人的外群體信息,但是他知道的信息卻是最精確的,它可以清楚的知道某個人是好人還是殺手。這對於警察的判斷也是十分有用處的,而且這些信息可以通過警察的被殺(無論是暗殺或者冤殺)間接的告訴好人,使得好人能夠得知額外的消息,加快決策的效率。
當然,也正因為警察知道許多額外的信息,所以他們往往是比較危險的。一旦他們的表現過於顯眼,使得殺手懷疑他們的身份而痛下殺手的話,很有可能就會導致游戲的快速結束。所以在完成目標的過程中,如果有利的保護自己,這對於警察來說是十分關鍵的一件事情。
殺手、好人、警察的模擬對象
三種角色分別模擬的對象是什麼呢?還是先來說殺手,殺手模擬的實際上是這個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因為殺人游戲是從矽谷傳進來的,所以他模擬的實際上是西方社會,這里首先說明。),就像殺手要殺好人那樣,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是對立。而且就像殺手的人數較少那樣,統治階級在實際的社會中比例也是較少的,甚至比起殺手在游戲中的比例來更小,但是殺手卻是相當強大的,它有著隨意殺人的權利,就像它模擬的統治階級憑借國家機器的威力有著隨意處死國家成員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不可抗拒的。更為重要的在於,殺手在游戲的過程中始終在竭力隱瞞自己的身份,並且使自己的意見成為好人們決策的結果,這一點實際上恰恰就是馬克思講到的統治階級的"虛假意識"。至於好人,實際上模擬的對象就是普通的被統治階級。好人的人數是眾多的,但是好人卻又是無力同時無知的,就像在一個國家中被統治階級的人數那樣,好人竭力要認清出殺手的真實面目,但卻又往往是以失敗告終的,而現實中的被統治階級往往亦是如此。那麼警察呢,可以說他模擬的就是被統治階級中的先知者,也就是革命者。他們的人數同樣是很少的,和殺手相比,在力量上同樣是弱小的,但是在信息上卻是勢均力敵甚至更有優勢的,但是他們卻必須利用自己的言語去影響眾多的好人,而不能強迫他們怎麼做。而在這個過程中,稍有明顯的舉動就會招來殺手的暗殺,這就像諸多的革命者革命未成便已經光榮就義那樣。
總結
說是總結,其實和上面說的內容關系不大,因為這里要談的問題是一些敏銳的媒體(比如最近一期的《新周刊》)已經關注到的問題,那就是殺人游戲的參與者的倫理學問題。正像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心理學的沙蓮香教授所說的那樣,殺人游戲是游戲,不要太較真,但是僅僅把它看作是游戲又十分危險。因為在殺人游戲的過程中,參與者往往都是熟悉的人,然而殺人游戲卻恰恰是在這種真實的人際關系中表演不真實的人際關系。無論平常是多麼純真善良誠實的人,一旦在殺人游戲中扮演到殺手的角色的時候,都要竭力隱瞞自己的身份,想盡一切辦法除去有威脅的好人,最終殺光所有的人。於是有人便在那裡質疑,殺人游戲是否會是在宣揚人性的一種惡。
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認為有些人太過於敏感了,或者說是殺人游戲的名字起得不好。就因為游戲的名字叫做殺人,殺手的任務是殺人,所以很多人便將游戲的過程和社會現實中血腥丑惡的真實的殺人聯想在了一起,因為討厭殺人這種丑惡的行為,進而也同時對殺人游戲持保留的態度。其實就像筆者在文章的一開始就說到的那樣,殺人游戲其實就是一個票選的過程,好人投票確定哪一名參與者將被作為嫌疑犯處決是一種民主的表決過程,殺手之間決定將哪一個人暗殺也是一種小范圍的民主表決活動,至於殺手這個組織暗殺某個參與者,實際上是一種一票否決形式的票選活動,殺人是游戲的形式,票選才是游戲的實質。而票選恰恰是現代民主制度最毋容質疑的表現形式,如果因為殺人游戲中好人經常殺錯人而進而探討民主制度的某些缺陷那倒是順其自然的事情,可是要因為這種票選制度便說殺人游戲不好,未免武斷了一些。
至於很多人同樣攻擊的一個過程--殺手竭力隱瞞身份欺騙好人的行為是否在宣揚人性惡,筆者認為也不盡然。如果你切身玩過殺人游戲的話,那麼你就應該知道,在殺人游戲中,你要做的不是證明你不是殺手,而是為了證明自己是一個好人,雖然這兩個命題在邏輯上是同義的,但是在游戲的實際過程中卻有著莫大的區別,而且這種證明過程並不是單單殺手要做的,而是所有人都要做的。從這個意思上來說,與其把殺人游戲看作是一種欺騙不如說看作是傳播學意義上的說服的過程,這種過程實際上發生在我們生活中任何的一個環節,在我們華語世界更是被提升到了辯論賽的高度大肆的宣揚,其實殺人游戲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多方參與的辯論賽,只不過辯論賽的目的不是取悅評委,而是說服其他的參賽者。而且,在整個游戲的過程中,由於不允許私下交流杜絕了小團體私下結盟的現象,這保證了所有信息的公開,保證對於每一個參與者來說,在游戲過程中的信息都是平等的(當然游戲開始之前的游戲設定信息是不平等的);由於殺人游戲要求不把信仰、人性等代入游戲,這保證了游戲中沒有人可以精神的方法來威脅其他的參與者;由於殺人游戲只用參與者的語言來進行,這保證了任何人不會受到肉體上的威脅,所有的這一切都保證了游戲只是真實的模擬的社會正當競爭淘汰的一個過程,而不會將許多真實社會丑惡的不平等不正當的手段帶入殺人游戲中來,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殺人游戲實在是一種十分純潔的游戲,甚至比起有著奧林匹克精神的體育活動來都要純潔上許多。
Ⅲ 殺人游戲的具體玩法和規則
殺人游戲玩法:在殺人游戲中,每個參與者的身份由抽牌隨機決定,角色包括法官、殺手、良民,根據人數的增加可以增設警察、醫生、狙擊手、花蝴蝶等,因版本和地區差異而在規則上略有不同。
按照比較簡單流行的游戲規則,由一個法官來主持游戲;身份不公開的N個殺手為一方,他們趁著黑夜出動逐個殺人;2N個良民和身份不公開的N個警察為另一方,警察要引導平民推出所有真正的殺手,殺手要盡力殺光所有好人(警察+良民)。
殺人游戲規則:
1,法官:主持整個游戲過程。
2,殺手:每晚協商殺一人。
3,警察:通過白天的推理和夜間的驗人找出殺手,並帶領平民公決出殺手。
4,平民:幫助警察公決出殺手。
(3)殺人游戲警察可以殺人擴展閱讀
殺人游戲相關術語:
1,掰:把對自己或對他人的懷疑轉移他處的行為,如「為某某掰票」
2,辯:顧名思義,當玩家被懷疑時為自己進行辯解的發言過程。
3,挖坑(蓋):通常是平民和警察的行為,指給後面的人設了一個陷阱。和蓋同時使用
4,豁抱:指緊緊跟隨某一群身份的人。也有稱抱大腿的。
5,保:當某人被懷疑並咬到時,另一玩家為其辯解的行為。
Ⅳ 殺人游戲帶警察的怎麼玩
在每天晚上法官宣布閉眼後,當說到請警察睜眼時,拿警察牌的人就睜開眼睛,指著其中的某個你(你們)的懷疑對象,指給法官看,法官會給你手勢,告訴你你所指的這個人的身份。如果法官大拇指向上,表示這人是殺手,大拇指向下,表示這人是平民(有些帶醫生版的,如果你指的這個人是醫生,法官也會給你和平民一樣的手勢,總之就是大拇指向下的人是好身份,不會是殺手)。這叫驗人,就是驗證某人的身份是好還是壞,每晚閉眼時只能驗一個。
輸贏的計算,你說的最後只剩一個殺手和一個平民,總共兩個人的情況,那游戲就不用繼續了,已經是殺手方贏了。
一般來說,警察、殺手、平民,三種身份的人,只要其中一種身份的人先全部死光了,游戲就結束了。殺手先死光就警察贏,警察先死光就殺手贏(帶醫生版的,醫生是算警察同一戰線的),平民先死光的話,有些地方是算平局,有些地方是算殺手贏。
殺人游戲很多種玩法,除了常規的警察殺手版,還有醫生版,海盜版等等,你沒有問這么多,就只先回答你問的這兩點了,而且一兩句也說不完。等你們把常規版玩熟悉了,其他版本自然一通百通一說就會了。
Ⅳ 殺人游戲規則及玩法是如何的
殺人游戲玩法如下:
「殺人游戲」其實是將玩家分為好人和壞人,壞人不斷「殺死」好人,但又要設法掩飾自己的「罪行」,而好人則要獨具慧眼,堅持己見,指證出誰是壞人。
這個游戲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具有一定的挑戰性,在指證殺手和自我辯解的過程中,如何設法掩飾自己的殺手身份,如何理智地猜測真正的殺手,非常考驗個人的判斷力、說服力和表述能力。游戲最大的樂趣在於既鍛煉了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同時又可以在游戲中得到放鬆,並能結識到一些趣味相投的朋友。

9、陳述完畢,由法官主持大家按順時針的順序舉手錶決,得票最多的那個人本輪出局,可以留遺言。
10、在投票過程中,如出現得最多票數者達到一人以上,則由平票者進行再一輪的發言,發言過後再次對平票人進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再次出現平票,則由平票人以外的其他人逐一發言,之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仍然平票,則本局為平局。
11、在聆聽了遺言後,新的夜晚來到了。又是兇手出來殺人,然後警察確認身份,如此往復,殺手殺掉全部的警察,殺手獲勝,所有的殺手出局,則平民與警察獲勝,如果平民全部被殺則是平局。
Ⅵ 有一個游戲,有警察 殺手 平民 這個游戲是怎麼玩的
有警察、殺手、平民的游戲是殺人游戲或者天黑請閉眼。
一、比較受大眾歡迎的主流配置:
1、參加人數在6-7人為2個匪徒的生推。
2、參加人數在8~10人為2警2匪配置,其中最受歡迎的是10人2警2殺。
3、參加人數在11~14人為3警3匪配置,其中最受歡迎的是12人3警3殺,也是標准配置之一。
4、參加人數在15~17人為4警4匪配置。 其中最受歡迎的是16人4警4殺,也是標准配置之一,是最受歡迎的配置,不過對於首輪被殺的平民來說,往往意味著1個小時左右的等待。

二、游戲人物
1、法官:決定游戲進程的人物。負責明確每個人的身份,不能參與討論、申辯、合作與流程無關的發言。要做到絕對公正。
2、警察:通過白天的推理和夜間的驗人找出殺手,並帶領平民公決出殺手。
3、平民:最大的陣營,白天和警察一起抓出壞人;黑夜閉眼,對殺手行凶完全不知;被殺後有遺言,隨後便不能發言。
4、殺手:每晚通過協商殺一人。
三、游戲規則
1、遺言規則
留遺言人數與警匪人數相同,如4警4殺則前四人被殺有遺言(包括被殺者和被處決者),後面則沒有遺言。
2、平票規則
平票者依次發言,繼續第二輪投票,所有人都必須投票,不能棄權。依此論推。
3、游戲進程規則以10人游戲為例
(1)法官洗10人的身份牌。每個人輪流抽取自己的身份。注意隱藏自己的身份。
(2)法官開始主持游戲,眾人要聽從法官的口令。
(3)法官說:天黑了,請大家閉眼。
(4)所有人都閉眼以後,法官說:殺手請睜眼。
(5)抽到殺手牌的2個殺手睜眼,相互同伴。然後,由任意一位殺手或眾殺手統一意見後示意殺掉某人,如果意見無法完全統一,則由法官取其中多數人的意見。
(6)法官確定被殺的人是誰了之後說:殺手請閉眼。
(7)殺手全部閉眼以後法官說:警察請睜眼。
(8)抽到警察牌的2個警察以相同的方式睜開眼睛,相互同伴。隨後由某一個警察或警察統一意見後指出一個其認為是殺手的人,並由法官給出相應的手勢來告知警察被指認人的准確身份。
(9)法官確定指認身份的人以後說:警察請閉眼。
(10)警察閉眼以後說:天亮了,請大家睜眼。
(11)大家都睜眼後,法官宣布這一輪誰被殺,同時,法官指示被殺者留遺言。
(12)被殺者留遺言,退出遊戲,如果不退出,應做和身份相符的動作,不能再發言或投票(如不閉眼有可能會影響游戲進程)。
(13)法官主持由被殺者右手邊第一人開始逐一陳述自己的觀點,發言完畢,說「過」以表示發言結束。每個人每輪只有一次發言機會,且除自己發言時間以外不得發表任何意見。
(14)發言完畢,由法官主持投票。
(15)投票完畢後,得票最多者視為被公決出局,可留遺言,然後退出本局游戲,此時,本局游戲第一輪結束。被殺者右手邊第一個人開始進行投票,裁判叫到誰,想投票給他的人可以投票。每個人只有一次投票機會,也可棄權不投。
(16)重復第一輪過程直至某一方獲勝。
4、獲勝規則:
殺手一方全部死去,則警察平民一方獲勝。
警察和平民一方全部死去,則殺手一方獲勝。
(6)殺人游戲警察可以殺人擴展閱讀:
殺人游戲發展至今也有一段不短的時間,大約分三種形式:面殺,線殺,版殺。
面殺,以一個房間為載體,講究的是察言觀色。由於身臨其境,刺激度也最大,往往樂而忘返。
線殺,聊天室為載體,講究的是直覺。雖然沒有面殺那種身臨其境的刺激感,不過由於時間短,信息量大,也可以說是非常刺激的。
版殺,以BBS為載體,可以這么說,面殺是高手過招,線殺是沙盤推演,那麼版殺就是一場世界戰爭。由於時間的寬容,版殺中,各種策略都可以成功的運用,只有你想不到,只有你不敢做,沒有不可能。另外由於時間的寬余,版殺可以實現比線殺、面殺更為復雜多變的規則。
Ⅶ 「殺人游戲」的具體游戲規則是怎樣的
殺人游戲」衍生版本眾多,目前比較流行的是2.0版本。主要角色身份包含:殺手、警察、平民共三種。游戲的人數推薦8-24人。大致的玩法:以"天"為一階段,每"天"黑夜殺手殺人,警察驗證人,每"天"白天由所有玩家投票處死殺手嫌疑人。殺手的目標是殺光好人(警察+平民),好人的目的是找出並投票處死所有的殺手。
還有一種版本是除了殺手、警察、平民外還有護士和狙擊手,護士在天黑中可以選擇救一個人,也可以自保,狙擊手只有一發子彈,只能在夜間殺人,可以選擇不殺人,但是選擇了殺人之後不管殺的人是好人還是殺手如果沒有被護士救了就必須得死,其他的規則不變。
在「殺人游戲」中,殺手要努力欺騙好人,在白天活下來,晚上殺人;警察要領導好人投死殺手;平民要盡力分辨出殺手,協助警察一起獲得好人的勝利。
通用術語
- 保: 當某人被人懷疑並咬到時,另一玩家為其辯解的行為。
- 投票:在公決時舉手給自己懷疑的對象或對已不利的人的行為。
- 跟票:投票時舉手不及時或者不堅決地行為。
- 掰票(分票):把對自己或他人的懷疑轉移他處的行為,如「為某某掰票」。
- 出局:玩家因被多數玩家投票,或者夜裡被殺手殺掉等原因在本局游戲中被迫從本局游戲中退出的狀態。
- 平票:投票之後有兩個人或更多人的票數相同的現象。
- 平安夜:晚上沒有玩家因被殺而出局的現象;
- 公決:通過投票令游戲者中一人出局的行為。
- 推: 認為某位玩家就是殺手,通過投村票將某人公決出局的行為,一般只推一個人。
- 遺言:出局者最後闡述的自己觀點。
- 踩、咬:懷疑某人,但可能並非認為其就是殺手,如「我踩一下3號、5號、9號」。
- 挖坑(蓋):指給後面的人設了一個陷阱。
- 抱:指緊緊跟隨某一群或者某一個很有自己看法的人。如3號老是對2號的看法表示贊同,那可以說「3號在抱2號大腿」。
- 過:表示自己發言完畢,示意下一人發言的結束語。如3號說「……我認為9號是殺手,過!」,然後就輪到3號後面的一個人發言。可以直接使用"不發言"實現。
- 跳警(TJ):自稱警察的方式發言以便其他人信服的行為。任何人都可以跳警,警察自己跳警就是真跳警,平民和殺手跳警就是假跳警。如5號明明是殺手,但他為了掩護自己,他說「我跳警了啊,我們半夜驗的是3號,平民不要暈,跟我走」。
- 暈:在場上局勢很復雜的情況下,平民不知道該如何判斷誰是殺手的時候出現的狀況。如「我是平民,我實在很暈,不知道怎麼判斷,請警察跳警出來給指示吧」。
- 包裝:故意將他人描述成某種特定身份的行為,如「包裝成警察」。
- 水民(亂民orLM):同「平民」。
- 金水:警察驗過身份並且公開給出平民身份的玩家;
- 爆:在進行游戲中,自己身份泄露的情況;在進行發言中,殺手或者警察不小心在發言中泄露了自己的身份,就叫聊爆了。
- 打包: 一般把2個以上有關聯的人放在一起,意思是驗一個查出身份,其餘的幾個的身份就清楚了。
- 首殺:第一個天黑就被殺手殺害,一般9號位置為慣例的首殺位。
- 首驗:第一個天黑讓警察驗過了身份;
- 首推:身份不明情況下,第一個白天被全體玩家通過投票公決出局;
- 沉底:在發言排序最後的兩三位玩家所處的位置;
- 抗刀(擋刀):平民成功的吸引殺手來殺死自己,掩護了警察的身份的行為。
- 歸票:場上的好人,對場面的局勢進行總結,指導好人投票給誰的行為;
- 屠城(SM):殺手把平民全部殺光的行為;
- 簡稱:平民-PM ,警察-JC ,殺手-SS
警察術語
- 驗(Y): 也稱「查驗」,警察在夜晚選擇某玩家為目標並因此得知此玩家游戲身份的行為。
- 內推:警察在晚上未驗出殺手時內部決定要推出一個懷疑對象的行為。
- 查殺(CS):指警察在晚上驗到了某位玩家是殺手身份的行為;
- 生砸(砸):警察在沒驗過某位玩家身份且懷疑其是殺手的情況下,直接帶領平民把這位玩家公投出局的行為;
- 驗一砸一:指警察在夜晚驗人時,驗兩個對立面其中的一個人就知道他們的身份。
殺手術語
- 殺(刀): 殺手在晚上選擇某玩家為目標並因此導致此玩家在下一個白天出局的行為。
- 認匪、自爆:殺手在白天放棄辯解,承認自己是殺手的行為。
- 悍跳/匪悍跳:通常指殺手假跳警的行為
角色任務:
1) 警察:持有特別權利,每個夜晚可以查驗一名玩家的身份,帶領平民找出殺手。
2) 平民:為好人一方,配合警察,共同努力找出殺手。
3) 殺手:隱藏自己身份的同時在夜晚利用身份所擁有的特別的權利,殺掉懷疑的玩家或者誘導平民把警察推掉。
角色配置:
本游戲開始人數為8~16人,系統將根據參與游戲的玩家人數,來分配這一局游戲中的平民與其他角色的數量。 ·
玩家人數--警察/殺手人數--平民人數
8~11人--------2/2人-----------4~7人
12~15人-------3/3人-----------6~9人
16人------------4/4人-----------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