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學校附近設立電子游戲機營業點、網吧的規定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三十七條:不得在中小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不得在中小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檯球、電子游戲機營業點。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A. 中小學校附近設立電子游戲機營業點、網吧的規定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第三十七條:不得在中小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不得在中小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檯球、電子游戲機營業點。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