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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盤可以安裝哪些文件 2025-05-16 22:17:49

紅頭文件學生組織可以用嗎

發布時間: 2022-11-28 17:37:43

A. 學生向向學校請示需要寫紅頭文件嗎

這個是不需要紅頭文件的,紅頭文件是政府部門才使用的。

B. 我是大一新生,因退出學生會被告知要下紅頭文件,這種行為侵犯了學生的什麼人權

學生會發文是正常的,否則別人怎麼知道你已經不在學生會了呢?

根據一些同學的提問,我歸納了一下。新生入學報到時主要要准備如下東西、要注意如下事項:
1.相關證件。包括: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入學通知書)、戶口遷移證、黨團組織關系證明(介紹信)、一寸登記照若干張(可以多帶幾張,以備它用),等等。這些很重要,一定不要忘記。另外,把父母、爺爺奶奶即各個近親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業和職務搞清楚,填下來,到學校要填各種表格,有的表格需要這些信息。
2.錢和卡。上學要交學費和住宿費(分別為每年4500-500元與1000元左右),合計要6000左右(個別專業可能要高些,如藝術類專業)。因為新生出門較少,沒有什麼旅途安全經驗,建議少帶現金(但千把塊錢還是要帶的,以備一些不時之需)。可以在家中先辦一張信用卡或儲值卡用於交學雜費等。有的學校會給你寄一張卡,讓學生把錢存在其中,你可以用這張卡,也可以不用。如果家庭條件還可以,辦一張信用卡,把它關聯到父母親的儲值卡(如工資卡),每月刷卡後直接從父母親的卡中扣款,這樣的好處是方便、安全。但如果你不想讓父母親知道你的消費情況,可以自己在老家辦一張儲值卡(讓父母親往裡沖錢),然後辦一張信用卡與之關聯。也可以到學校再辦儲值卡與信用卡,但這樣你父母親異地往你的儲值卡打錢時要付手續費。
3.一般情況下,各個學校都要配發一些學習和日常生活用品,這些東西不是無償給你的,都要你花錢購買。學校發的物品質量都很次而且貴,建議學校發的東西如果可以不要就盡量不要,能自己買的就別買學校發的,有些生活必需品則可以在離開家時先配好,免得到學校後由於人生地不熟不好買。
4.衣服被褥。你平常穿的衣服,春夏秋冬各季的,都要帶,除非學校距你家鄉很近或者父母親有機會出差來學校給你帶東西。內衣和襪子至少要兩三套,各季的外衣至少也要兩套。如果你現在生活的地方和要去上學的城市的地理氣象與生活環境是否相似,那麼准備的東西和在老家差不多;如果相差太大,就要帶些那個城市需要的衣服(例如,如果你生活在北方,但上學的城市在南方,那麼太厚的保暖內衣褲就可以不帶了)。被褥也是這樣,夏天去學校,可以帶一床薄被(如毛巾被),厚被子可以自己帶,也可以到學校後再買。席子可以到學校根據床寬購買合適的,床單和枕頭(枕套)可以自己帶也可以到學校再買。
5.洗漱生活用品。要帶牙膏牙刷、毛巾、漱口杯、香皂肥皂、洗發水、梳子、手機(看家庭條件)等,以便在途中和到校後就能使用。男生要帶剃須刀、女生要帶各種女性用品和洗面奶等。至於洗臉盆、曬衣架、拖鞋、雨傘、水瓶、指甲剪、剪刀、小刀、台燈之類的東西就不一定要帶了,有的學校會發,就算不發自己買也不貴(這些生活用品到了學校買也很方便,而且到時候和舍友一起去買還能快速縮短距離)。條件可以時,可以帶個照相機,為自己和同學照照相,也是人際交流的一種很好方式。
6.學慣用品。可以帶幾支水筆、本子、字典、詞典(英漢漢英詞典等,包括功能強大的電子詞典)、書包(背包)。如果學校沒有不允許,你家庭條件許可的話,可以帶筆記本。但最好不要帶,尤其是當你迷戀上網或者玩游戲的時候,帶筆記本會影響你的學習和生活以及和同學的正常交往。另外,還可以預備一些生活中用到的葯或創可貼之類,雖然不一定會用到它們,不過等需要的時候隨手可以找到也很方便。
7.旅行箱。如果家庭條件不是特別好得錢花不了,不需要買太貴的,畢業後可以買更好的。箱子可以大一些,能裝下自己的衣服及平常不是常用的生活用品和學慣用品即可。但不要過分大,免得不好攜帶,到學校在宿舍也不好放。一般以80公分左右長、50-60公分寬為佳。
8. 如果可以的話,帶點家鄉的特產,不是一定要去給老師,而是給舍友或班上同學吃,畢竟你有四年的時間和他們在一起,越早熟悉越好。
10.如果坐火車的話,可以憑錄取通知書(入學通知書)享受學生票優惠。
11.一點小建議:大學學習勇攀高峰,加入社團量力而行,大學社會實踐多多益善,尊敬老師有難必問,同學相處寬容大度,大學戀愛不鼓勵也不反對。
12.入學測試和體檢。有的大學在新生報到後一段時間內,要組織幾門文化課的新生入學測試,對考試成績和高考成績有較大出入者要進行重點核查。如果你考試沒有作弊,不要有任何擔心。考試范圍和難度不會超過高考,考得好壞無所謂。體檢也很容易過,除非你有不符合入學要求的重大疾病而且在高考體檢時又使了花招,一般是不要緊的。只要你高考時正常體檢、正常考試,這兩項都沒有問題,現在可以放心玩!
當然還有另一種入學考試,那是為各種分班做做准備的,比如英語成績好的學生分到英語快班。
13.新生軍訓。大學新生要進行軍訓,軍訓一般只有兩個星期。按照《國防教育法》的規定,組織學生進行軍訓,這是貫徹國防教育法的具體行動,是推進素質教育、為國家和軍隊培養造就高素質國防後備力量的重大舉措。參加軍訓可以增進同學友情,應該積極參加。如果身體條件不許可,應該盡早跟輔導員或班主任講清楚,以免發生意外。
14.宿舍是在你去之前就安排好的,這個不用擔心。住宿條件有好有壞,不要太拘泥於這個,主要是要和同舍同學友好相處。不要以為住宿條件差就不能適應,人的適應性是非常強的,而且不太好的生活條件對你以後的成長和工作、生活很有好處,不管你的家庭是多麼富有!
15.專業不理想,調換專業。一般學校進校一年後都可以調換專業。調換專業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因為在原專業很難學下去,學校會幫助你換一個好學一點的專業(但一般不是很好的專業,也不是熱門專業);另一種是你想換一個你心儀的其它專業,這種時候一般都要由你要轉入的專業所在院系進行資格考試,考試合格才能轉入,有的學校還要交一筆費用。

C. 學生會有沒有發放紅頭文件的資格

紅頭文件是有行政級別的單位才有

D. 紅頭文件能隨便用嗎

不能。1、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以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文件。
2、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公眾所關心關注的,應該是指狹義上的「紅頭文件」。現在大多公司作為機密文件,任職文件,緊急文件的的別稱。
公司使用紅頭文件的情況有:
1、政府機關部門向下屬各部門社團發通知,採用紅頭文件。
2、企業內部由總經理簽名的向內部發的重要通知,如人事任免等,可採用紅頭文件。?
3、紅頭文件一般是上面向下面發正規的通知採用的格式。企業、公司向政府部門的文件最好不用紅頭文件。
偽造紅頭文件的判刑根據法律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 大學班級可以簽發紅頭文件

大學班級不可以簽發紅頭文件。
「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紅頭文件」因往往套著象徵權威的「紅頭」而得名,泛指政府機關發布的措施、指示、命令等非立法性文件,長期以來都是各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重要抓手。
「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可見,「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以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文件。
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公眾所關心關注的,應該是指狹義上的「紅頭文件」。大多公司將其作為機密文件,任職文件,緊急文件的別稱。

F. 關於辦公室紅頭文件使用規定

法律分析:「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可見,「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G. 協會組織能發 紅頭文件嗎

協會組織的話是不能發紅頭文件的,因為它不是一個正式的政府部門,只有政府部門才可以發的。

H. 一般學校團委可以發紅頭文件嗎

應該可以。
下面是關於這個問題的參考內容。
在我國法律法規文獻中,沒有「紅頭文件」這個詞的表述,通常用以表述的詞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在法學上都稱之為行政規章)」,這些都是我國現階段的法的形式。除了這些屬於「法」的范疇的詞外,還有用以表述的詞有「行政措施、決定、命令、指示、規定」,如憲法第89條第1款規定,國務院的職權有「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憲法第90條第2款規定「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行為中,有一種「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這是不是意味著決定與命令有些不具有普遍約束力,也就是行政法學上所講的具體行政行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與命令是抽象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法》第7條採用了「行政規定」。另外在一些法律法規中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統稱之為「其他規范性文件」,如《行政處罰法》第14條規定了「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法》第17條也規定「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
那麼「紅頭文件」與「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措施、行政規定、決定、命令、指示、其他規范性文件」是什麼關系呢?
為弄清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看一些學者對「紅頭文件」概念的界定:

第一種界定:「紅頭文件」是人們對行政公文的俗稱,因文件首頁紅色的文頭而得名,主要是指政府進行行政決定、行政執行、行政協調與控制等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信息記錄。主要指「規范類紅頭文件」,包括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政策、行政命令、行政決定、行政裁決、行政措施、行政組織職能和工作程序方法,各項管理標准等等。

第二種界定:「紅頭文件」是通俗的稱謂,泛指憲法、法律、法規、規章以外的有關機關和部門制定發布的非立法性文件,包括對抽象性事項作出規定的文件。由於是以各級國家政權機關的名義發出的措施、指示和命令,代表國家行使各項管理職權,因而要套以國家政權機關權威的「紅頭」,故稱紅頭文件。

從以上兩種界定來看,「紅頭文件」所指的范圍與性質都是不同的。

按第一種界定,企業不能發紅頭文件。
按第二種界定,從原來的政府集團企業改制為公司的企業,按以前的工作習慣保留了發紅頭文件的慣例。到現在為止,沒有什麼文件規定這些企業不可以發紅頭文件。

在這里暫不評價這兩種界定的優劣之處,我們先考察一下現實生活中「紅頭文件」的幾個特徵。

「紅頭文件」,從其外在形式上看,必然是因文件首頁的紅色文頭而得名,文件的首頁非紅色的則不屬於「紅頭文件」。因此,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行政規章」則不屬於「紅頭文件」之范圍。從現實生活中出現的「紅頭文件」來看,還有這樣幾個特徵:

第一、主體廣泛性。主體不僅有行政機關還有非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如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非行政機關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組織,這些主體在行使其管理職能時發布「紅頭文件」;

第二、程序的不確定性。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都需要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如法律的制定要遵守《憲法》、《立法法》規定的程序;行政法規的制定要遵守〈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規章的制定也要遵守〈規章制定程序條例〉,但現實中出現的大量的「紅頭文件」的制定則無統一的規定,對於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有時依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制定,對於其他非行政機關的主體制定的「紅頭文件」則沒有程序規定。

第三、形式的多樣性。我國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名稱一般有「法、條例、規定、辦法、實施意見、實施細則」等多種形式,但我國的「紅頭文件」的名稱形式上則是五花八門,使用比較混亂。根據我國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意見〉可推定有以下幾種:命令(或令)、決定、公告、通知、通告、通報、批復、指示、意見、函等。在行文格式上,「紅頭文件」不像行政法規和規章有比較完整的章、節、條、款和總則、分則、附則等結構,它一般包括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標題、正文、附註等部分。

第四、內容的從屬性。「紅頭文件」規定的內容一般是根據行政管理的實際需要(有學者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組織的管理稱之為「准行政管理」)針對一時或一事制定,或者為執行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而結合本地或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具有暫時性、過渡性、從屬性內容的規定。一般要求,「紅頭文件」不得違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基本原則或要求。
第五、效力的層級性。這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制定的「紅頭文件」的效力層級。在我國數量龐大的「紅頭文件」當中,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所佔的比較是非常高的。雖然法律也有效力等級之分,如憲法的效力高於法律、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行政規章;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也有效力等級之分,這種效力層級關系是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相一致的。
鑒於以上的特徵,我們可以給「紅頭文件」作一個較為完善的界定,「紅頭文件」是以其文件首頁主題為紅色而得名,是行政機關或准行政組織(行政管理學界將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社會組織的行政管理稱為准行政管理,同樣這些組織也就是准行政組織)為了其行政管理的需要,制定的針對一時或一事或者執行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機關的決議的具體措施、方法、決定、意見等。
不過我們經常見到媒體上所講的「紅頭文件」基本上都是指行政機關發布的行政管理措施、方法、決定和意見,准確地講,應該是除行政法規、規章之外的行政規定。這樣看來, 「紅頭文件」與「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措施、行政規定、決定、命令、指示」的關系就很明確了,「紅頭文件」包括了除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以外的行政措施、行政規定、決定、命令與指示等。
但「紅頭文件」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規范性文件」是什麼關系呢?
規范性文件是指有權的國家機關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法規、規章、決定、命令與措施等。但在我國立法中規定的規范性文件又稱之為「法規性文件」,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則是除以上規范性文件以外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與措施等。
「其他規范性文件」所指的范圍在我國現行的立法中是不一致的,需要根據上下文來判斷。《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行為中,有一種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其中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就屬於這里所稱的「其他規范性文件」。《行政處罰法》第14條關於「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處罰」中的其他規范性文件,乃是指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外的規范性文件。《行政許可法》第17條關於「其他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中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則是指法律、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國務院決定以外的規范性文件。我們可以將其基本范圍限定於《行政復議法》第7條規定的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以外的下列「規定」:國務院部門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這樣分析看來,其他規范性文件屬於「紅頭文件」,是「紅頭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他規范性文件與「紅頭文件」是被包含與包含的關系。
如果將「紅頭文件」理解為除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法規性文件,也是不全面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在行政法上稱之為「抽象行政行為」。所謂「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的行政相對人所作的行政行為。它與「具體行政行為」是相對應的,具體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針對特定行政相對人所作的行政行為。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是以行政相對人是否特定為標准而對行政行為的一種劃分。在我國各級各類行政機關制定的「紅頭文件」中,不僅有針對不特定相對人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命令、決定與措施,也有針對特定行政相對人的不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命令、決定與措施。當然很多具體行政行為並不需要通過「紅頭文件」的方式出現,如行政許可行為、行政給付行為等。即是說,如果通過「紅頭文件」方式而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則屬於「紅頭文件」之范疇。
因此,我們可以根據以上的分析完整地確定行政主體頒布的「紅頭文件」的范圍:
1、國務院依其職權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與命令;
2、國務院各部委及其所屬機構依其職權發布的指示與命令;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其職權制定的行政規定、行政措施、決定、命令等;
4、鄉鎮人民政府依其職權制定的行政措施、決定等。
然而,從嚴格的術語界定來講,「紅頭文件」不是規范的科學術語,經過對其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其實就是行政機關制定的以首頁主題為紅字的行政決定、命令、措施、規定等。在多數情況下,群眾所指的「紅頭文件」是指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I. 民間組織可以發紅頭文件嗎

紅頭文件不是法律用語,是民間對各級政府和行政機關所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民間協會組織等下發的文件,雖然也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但並沒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力,因此不被稱為紅頭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J. 企業內部是否可發紅頭文件如果可以,如何使用

企業可以發紅頭文件。現在大多公司將其作為機密文件,任職文件,緊急文件的別稱。所以是可以的。紅頭文件只是一種俗稱,並非法律概念。如果只是單位內部將本單位文件紅頭處理,並不構成違法。因此無論什麼級別的單位均可以在自己單位內部使用自己單位紅頭名稱的紅頭文件。
<拓展資料>
我們可以根據以上的分析完整地確定行政主體頒布的「紅頭文件」的范圍:
1、國務院依其職權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與命令;
2、國務院各部委及其所屬機構依其職權發布的指示與命令;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依其職權制定的行政規定、行政措施、決定、命令等;
4、鄉鎮人民政府依其職權制定的行政措施、決定等。
然而,從嚴格的術語界定來講,「紅頭文件」不是規范的科學術語,經過對其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行政機關的「紅頭文件」其實就是行政機關制定的以首頁主題為紅字的行政決定、命令、措施、規定等。在多數情況下,群眾所指的「紅頭文件」是指除法律、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紅頭文件是黨、政機關下發的文件,刊頭的名稱常印成紅字,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機關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機關不直接針對特定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以及行政機關內部因明確一些工作事項而制發的文件。
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