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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件家人可以代簽嗎

發布時間: 2022-10-09 05:59:15

⑴ 訴狀簽字能不能讓親屬代簽

訴狀簽字不能讓親屬代簽。刑事案件中上訴狀必須由被告自己簽字,不能讓家屬代簽。被告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是提起上訴的一方向人民法院遞交的文書,必須要由本人簽字。
一、訴狀簽字能不能讓親屬代簽
1、訴狀簽字不能讓親屬代簽。刑事案件中上訴狀必須由被告自己簽字,不能讓家屬代簽。被告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是提起上訴的一方向人民法院遞交的文書,必須要由本人簽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二、上訴狀包括哪些
上訴狀包括如下:
1、刑事上訴狀:刑事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案件判決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訴期限內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審裁決或重新審理而提出的訴訟書狀;
2、民事上訴狀:民事訴訟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變更原審判決或裁定,或重新審理的書狀;
3、行政上訴狀: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對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決,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變更原裁判的一種法律文書。

⑵ 法院送執行裁定書家人可從代替簽字嗎

法院送執行裁定書,如果被申請人不在,可以由近親屬在送達回執上代簽,代簽後視為送達。
具體查閱民事訴訟法。

法律鏈接:《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⑶ 法院起訴傳票找不到人可以父母帶簽收嗎

可以的。對送達的方式有多種規定,其中就包括了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等,因此要是法院傳票找不到人簽收的話,可以採用其他的方式來進行送達。
法律分析
直接送達,是指法院指派本院的工作人員將訴訟文書直接面交受送達人。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即視為送達,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委託送達,是指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時,委託法院應當出具委託函,並附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和送達回證,以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郵寄送達,是指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通過郵局將訴訟文書掛號寄交受送達人。郵寄送達,應當附有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註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轉交送達,是指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由單位轉交受送達人。公告送達,是指法院以公告方式將訴訟文書內容公之於眾,經過法定期間,即視為送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⑷ 訴狀簽字能不能讓親屬代簽

一、訴狀簽字能不能讓親屬代簽
1、訴狀簽字不能讓親屬代簽。刑事案件中上訴狀必須由被告自己簽字,不能讓家屬代簽。被告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是提起上訴的一方向人民法院遞交的文書,必須要由本人簽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二、上訴狀包括哪些
上訴狀包括如下:
1、刑事上訴狀:刑事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案件判決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訴期限內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原審裁決或重新審理而提出的訴訟書狀;
2、民事上訴狀:民事訴訟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變更原審判決或裁定,或重新審理的書狀;
3、行政上訴狀: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對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決,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變更原裁判的一種法律文書。

⑸ 廷期審理書當事人無法簽字可以找人代簽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廷期審理書當事人無法簽字可以由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進行代簽,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⑹ 刑事案件上訴狀必須被告自己簽字嗎可不可以家屬代簽

不可以,刑事案件中上訴狀必須由被告自己簽字,不能讓家屬代簽。被告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是提起上訴的一方向人民法院遞交的文書,必須要由本人簽字。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不服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可以在判決生效前十日內提起上訴。上訴需要提交上訴狀,寫明當事人基本信息,案由及判決結果,說明上訴的具體請求,是要求撤銷原審裁判,進行改判,還是要求對原審裁判作部分變更。民事訴訟的訴訟費一般情況是在,起訴或上訴時由當事人進行預繳納,判決結束後由敗訴的一方承但,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費。上訴案件一般情況下由負責原判決的上一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被告可以自己向上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也可以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通過原審人民法院進行上訴的案件,原人民法院需要在被告提交上訴狀的三日內將上訴狀及案件的案卷、相關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一級人民法院,並將上訴狀副本送交給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⑺ 法院簽字可以代簽嗎

法律分析:法院的調解書不是必須要當事人簽字,但調解協義需要雙方當事人簽字,但法院調解書須雙方當事人簽收後才生效。一般民事糾紛起訴至法院,法院主持調解,如雙方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對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法院的調解書不是必須要當事人簽字,但調解協義需要雙方當事人簽字,但法院調解書須雙方當事人簽收後才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第八十九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