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是黨委委員的班子成員能看黨委會會議紀要嗎
當然不可以看的,有關人員可以通報給他情況,但是不允許他看的。
『貳』 黨委班子成員可以簽發黨委文件嗎
黨委班子成員不可以簽發黨委文件。
對於黨委會通過的制度性文件,並不是由領導個人簽發,而是以同級黨委辦公廳的名義進行公開文件抄送下級各單位,只有那些具體事務請示報告才由黨委書記或者分管領導負責簽發。
『叄』 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有關事項應當在什麼情況下公開
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有關事項應當在黨內一定范圍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十七條
黨內監督必須加強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幹部的監督,重點監督其政治立場、加強黨的建設、從嚴治黨,執行黨的決議,公道正派選人用人,責任擔當、廉潔自律,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
上級黨組織特別是其主要負責人,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當平時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領導班子成員發現班子主要負責人存在問題,應當及時向其提出,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有關事項應當在黨內一定范圍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3)黨委班子成員可以看上級文件嗎擴展閱讀:
巡視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
巡視黨的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尊崇黨章、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情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執行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選人用人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發揮從嚴治黨利劍作用。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有關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巡視工作的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應當推動黨的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委員會建立巡察制度,使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