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級別的單位有權利下發紅頭文件
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單位都可以下發紅頭文件。比如各級人民政府、各級市政府的職能部門、各級黨委的相關部門等。紅頭文件的特點形式上是出具文件單位的紅色文件頭,並落款加蓋單位公章;內容上通常是履行職責范圍內的管理職能。
紅頭文件的下發是有嚴格規范的。首先,必須是本部門或單位的職責、權力范圍之內的工作,不能超越自己的許可權下發文件。其次,下發紅頭文件必須嚴格按照公文規范進行,比如進行公文的制發程序、公文格式符合國家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
紅頭文件並不是隨便發的,需要符合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上級部門如需向下一級政府下發指令性紅頭文件,必須經過同級市政府同意。比如地級市的發改部門向縣一級市政府下發文件,必須先經過地級市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
2. 政府紅頭文件可以隨便發嗎
法律分析:紅頭文件不可以隨便發,發布政策、行政法規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立法活動,健全國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3. 政府紅頭文件可以隨便發嗎
不可以。
1.「紅頭文件」並非法律用語,是老百姓對「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稱。
2.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巧李罩
3.「紅頭文件」實際上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①廣義的「紅頭文件」就是從字面理解的帶紅頭和紅色印章的文件。
②狹義的「紅頭文件」是專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類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法律用語所稱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立法活動,健全國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擾早用,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孝鬧息公開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4. 什麼級別可以發紅頭文件
「紅頭文件」是指各級政府機關,多指中央一級下發的帶有大紅字標題和紅色印章的文件、聲明、公告、公示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合規。從制定機關的許可權來看,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規章的制定機關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19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直屬事業單位。而一般「紅頭文件」,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時就可以制定。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四)確定審核主體。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要明確具體承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以下統稱審核機構)。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辦公機構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或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起草、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以部門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機構進行審核;起草部門已明確專門審核機構的,應當先由起草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國務院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本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本部門審核機構進行審核,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審核機構進行審核。縣(市、區)人民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已明確專門審核機構或者專門審核人員的,由本單位審核機構或者審核人員進行審核;未明確專門審核機構或者專門審核人員的,統一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審核機構進行審核。
5. 政府可以向企業發文件嗎
政府可以向企業發文件,但是這個一般是屬於特殊情況的,正常情況下政府是不會向企業發文件的,只是對本政府人員以及下屬政府機構發文件,文件內容一般包括有發文機關、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時間、附註、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時間等組成,政府發文件是想要溝通意圖,統一行動,為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及持續改進規定最佳的方法及途徑,其目的是實現增值。
拓展資料
一、文件審核的目的
評價體系文件的符合性,充分性及適宜性;了解質量管理的體系情況,制訂審核計劃;熟悉對被審核部門的職責、工作流程、識別關鍵過程及其要求、質量活動實施要點及主要措施,編制檢查表,是運用過程方法審核的前提,從而確保審核的充分性,提高審核效率。防止遺漏要素、過程、活動; 部分企業因各種原因文件質量差,內容空洞,尤其是程序文件類同現象比較突出,是目前困擾體系有效性的薄弱環節,有效的文件審核也是改進體系文件適宜性及其有效性,消除"兩層皮"現象的重要手段。
二、發文件的作用
1、規范最高管理者職責、各層次各部門職責描述清晰、相互介面關系明確;
2、使質量方針和相關職能與層次上的質量目標適宜,定性或定量化,保持良好框架關系; 能反映企業管理及產品/服務特點;既具有一定高度,又結合實際、可實現。
3、文件體現了標准要求、組織特點及產品特性,控制措施適宜,體現對關鍵過程、特殊過程式控制制的策劃思路;對過程、活動的描述系統,協調一致;
4、過程要求明確,方法措施針對性強,可操作;
5、對文件合理性,從與法規的符合性、對持續滿足各級部門要求能力的影響程度、對所承擔的責任等方面進行詳細的說明。
6. 政府紅頭文件可以對外么
政府的紅頭文件是行政機關執政行政的依據,是不發給老百姓的,如果涉及到老百姓的權利義務時或須老百姓知道了解的事項須向老百姓進行傳達或公示,政府對老百姓的行為一般是公告或公示方式。同時,政府的文件是嚴格按層級與密級管理的,在文件中會明確發至層級,有的是發縣團級,有的是發到基層組織,還是有是涉密級則按密級管理和限定知嘵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五條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准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發布准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