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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物业可以修缮改造如何开展

发布时间: 2022-11-07 22:11:47

⑴ 没有产权的辅房要交专项维修基金吗

您好!
应该不用,维修基金主要用于: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折叠编辑本段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望采纳,谢谢

⑵ 物业申请维修基金维修要多久

法律分析:维修资金使用的前提是所维修房屋建立了维修资金制度,无论是商品房、已售公房,还是拆迁安置房均应交存了维修资金。所需维修的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且出了保修期。维修基金使用申请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房屋属于商品房的,公共部位出现损坏业主可以向物业企业报修,物业企业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打印出业主分摊清册,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在小区公示,征得涉及范围内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报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没有物业企业的可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既没物业企业有没有业委会的可以所在居委会进行申报。如果房屋是已售公房,应首先向原产权单位报修,由原产权单位负责组织维修并向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原产权单位已破产或不能正常履行义务的由业委会或居委会作为申报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⑶ 怎样做好物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制定详细的工程维保管理计划有了计划,工作才有目标,我们首先把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都列入维保计划之中,需要维保的分一类需要检查的分一类,设备按月份维保,比如一月份维保配电房,二月份维保消防泵房,依次类推,维保的设备必须全年覆盖。针对运行频率较高的设备比如生活泵房、配电房等24小时都运行的设备,我们列入季度保养。一年做四次维保。一般运行较低的设备比如潜水排污泵、假山、桥廊泵等一年维保一次,每月检查一次。设施类我们小区重点的是排水部分和游乐设施。排水部分如果不畅通直接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游乐设施检查不到位直接给业主带来安全隐患。所以我们把排水部分定为每季度一次,游乐设施每月检查四次。针对其他设施(公共照明、电控单元门等)每月检查一次。我们在制定维保计划时会根据小区的设备设施具休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计划,重点的设施我们增加维保的频率和检查次数,具体编制的有年维保计划、计划实施方案、设施设备检查记录等等,同时我们在维保设备设施的时候,必须定好维保月份和检查时间,比如电动伸缩门我们制定每年的七月份做维保,每月20日检查一次。公共照明每月检查4次(8、16、24、30日各检查一次)。)

2、按照编制的年度计划严格实施维保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其落实情况。根据我们制定的工作计划,工程部有条不紊的对小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在工作中我们把所有的计划表全部挂在我们的工作室墙上,以便及时提醒我们去完成工作计划,我们的计划定的也比较详细,落实到每季,每月、甚至每天,并根据各类设备的技术参数制定一个实施方案。比如小区使用频率较高的电动伸缩门在保养项目上我们制定了5点 1、各节点、机械部位做润滑 2、手动运行和物探头灵敏性检查 3、各固定件和接线处螺丝紧固 4、机头银屏显示、照明和前驱动检查 5、轨道清洁再比如生活泵房我们制定了8点 ① 变频控制柜内一、二次线路螺丝紧固 ② 小故障排除(信号灯、按钮、继电器异响等) ③ 电压和电机电流检测 ④ 双电源切换箱和水箱浮球阀可靠性检查 ⑤ 管道、阀门接头处螺丝紧固和油漆修补 ⑥ 出水口和吸水口止回阀检查和阀芯除垢 ⑦ 柜内和墙地面卫生 ⑧ 水箱清洗(每年二次,定于3月、9月份)并制定了具体的清洗要求。在实际的设施设备维护工作中,管理处工程主管每周进行三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管理处经理每周至少一次进行检查,由于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层层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使我们的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能有效的扎扎实实开展下去。
3、完善维保检查后的记录我们在维保和检查设备、设施结束后,必须详细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中。在工作中,常常有的工程维修人员对维保工作记录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实际上工程的维保后的记录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部份,它为给我们的工作留下痕

迹,规范我们工程维保与管理工作,同时区域内的的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和故障时,也能提供可靠的依据。例如:按照我们的服务标准,单元排污设备半年做一次维保,但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为了使我们的工作做的更细致,我制定的是每季度一次维保清理,工作完毕后进行详细的记录(时间、具体雨、污水口的编号,地点,清理污水井内异物的情况、清理人等)如果因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管道堵塞,甚至污水漫溢给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我们拿出定期清理的记录依据,也可规避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几点去对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我们的工作就有了一定的条理性,并逐渐地养成一个好的工作习惯,习惯成自然。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按制定的计划去做,但是也不能教条,俗话说;计划不如变化,遇到特殊的情况,特殊季节也可能增加维保和检查的次数,同时在按照计划正常维保中,会发现制定的计划有些方面还不够完善,我们会及时记录下来,及时补充和调整,通过日常工作经验的积累,细致、完善我们的工程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另外我们的工程人员不仅能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好物业的设备,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开源节流,废物利用,改革创新的意识,例如我们小区的污水处理装置沉沙池常常会有很多异物,长时间的积淀会使化粪池堵塞,就必须请环卫部门清理,增加了小区的成本费用,我们工程人员动脑筋,想办法,在沉沙池前面的一个瘖井口增加了过滤网,并定期对过滤网进行清理,有效的控制了沉沙池堵塞的现象,几年来小区化粪池一直处于畅通的状态。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经过我们不懈努力的工作,特别是在小区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中,在全面细致的工作计划指导下,认真的开展工作,并有完善的记录,加上工程维修主管及管理处经理的监督管理,使得三年多来美林东苑物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

⑷ 小区维修怎么承包

1.维修基金缴纳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显然,缴交主体是业主,这是由专项维修资金的性质决定的。《条例》明确了“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业主购买了房屋在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拥有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应当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这部分资金的支出应由购房业主承担,而不应由已售房屋的开发商承担。
2.维修基金缴纳时间。从道理上讲,专项维修资金可以采用一次性交纳,也可采用随物业管理费用按月收取专户储存,或需要维修、更新、改造时向业主随时收取的做法,这些做法分别在不同国家实行。但考虑到目前我国法制不够健全,业主责任意识尚不到位,在一些地方物业管理收费拖欠现象还严重存在等因素,目前我国专项维修资金的制度设计宜采用主要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待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再向业主续筹。
3.维修资金缴纳数量。收取维修基金时主要应考虑在一般情况下,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内所需的资金量,可考虑按购房款的2~3%,或物业单体建安造价的一定比例。比较来看,按建安造价一定比例较为科学,但鉴于建安造价基数较购房款小得多,若采用建安造价为基数,则应适当提高交纳比例。此外,还可以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将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以减轻今后续筹资金的压力。
(二)维修基金的管理现状问题。在收取维修基金时候,通常都是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公司强制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办理产权和缴纳维修基金捆绑式办法,这种往往容易造成房屋维修基金流失或被挪用,使业主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样一笔数额较大的资金放在开发商的手里,安全性让人担心是可以想象的。开发商可以利用职权容易侵占房屋维修基金。而在管理维修基金时,虽然法规明确规定由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却没有明确的说法。从客观条件上,造成某些业主委员会成员钻法律的空子,挪用甚至贪污数额巨大的房屋维修基金。更有甚者,一些开发商往往成立项目开发公司,一旦项目开发销售完后,项目公司也就不存在,业主所交的维修基金也就无法追缴。个别管理公司将维修基金据为已有;有的管理公司滥用维修基金,把本属于管理费支出的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养护费用在维修基金里开支;要么盲目企求设备的更新,加大业主负担。
有的地方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必经过业主大会批准,但由于业主大会召开难或业主大会不批准,导致该修的房屋或设备问题无法解决,影响业主的居住和物业安全使用。
也有地方规定,当物业公共地方或公用设备设施发生维修、更新时,使用的能是维修基金的增值部分,由于银行利息很低,维修基金增值太少,一方面大量维修基金闲置浪费,另方面业主又不愿再交维修基金。自维修基金上缴之后,单个业主就失去了维修基金的处分权,有些业主于是抱着“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对维修小区共同部位共用设施的事不大关心,不愿参与。这就导致了有的业主不交物业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使用方案无法通过,许多小区的维修基金自缴交之后多年闲置不用等情况。
(三)乱用维修基金问题。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往往把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不分,把理应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费用承担的开支转嫁给维修基金支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也不区分保修期内和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责任,一概统统由业主用维修基金负担。另外,有的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交自己尚未出售的商品房的物业管理。

⑸ 物业都有什么服务

小助手帮大家分析一下一个好的物业应该提供哪些服务:

1、房屋的维修与修缮管理。以对房屋及设备的维护管理来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使用,并通过科学、正确的使用,延长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幽雅的生活环境。

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盗等安全措施。

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内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办,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

8、多种生活服务。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服务;代订奶、送报、送小孩入托上学、就医送药等委托性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收费农贸市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性服务。在为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方便的同时,又增加了收入,弥补了管理经费的不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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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规范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更新、改造,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为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市财政部门负责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及使用的日常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产权人,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的非住宅物业的产权人按规定缴存的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产权人所有,专款专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第五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来源:(一)房屋产权人按规定应当缴存、续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六条房屋产权人未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均应按规定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比例:(一)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屋的,按购房款的2.5%缴存;(二)参加合作建房的,按房改办批复的合作建房价格的2.5%缴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房、解困房)的,按照成交额的2.5%缴存;(三)公有住房出售的,购房人按照房改售房款2%的比例缴存;出售单位按照售房款35%的比例缴存。第八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面余额低于首次缴存额的30%时,产权人应及时续存。第九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方式如下:(一)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屋(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产权交易时,应当持购房发票、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协议)、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登记表等要件到管理机构指定的窗口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应当按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及时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经发生挪用的单位,应当及时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存到专户;(三)售房单位代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应当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与主管部门签订代收协议,代收的资金应当及时、足额存入指定的账户。第十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按幢列帐,核算到户。第十一条管理机构为了保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第十二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每年转存一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和管理。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每年公布一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情况。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监督。产权人对其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查询、质疑的权利。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每年公布一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情况。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监督。产权人对其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查询、质疑的权利。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以及产权人的查询和对帐制度。第十五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所涉及的产权人持票权2/3以上通过,由业主委员会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计划(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管理机构核准后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划拨使用。第十六条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向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使用计划;(二)产权人分户明细;(三)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四)中修、大修、更新、改造项目的工程预算书;(五)相关产权人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书面证明;(六)其他相关材料。

⑺ 物业申请维修基金维修要多久

法律分析:维修资金使用的前提是所维修房屋建立了维修资金制度,无论是商品房、已售公房,还是拆迁安置房均应交存了维修资金。所需维修的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且出了保修期。维修基金使用申请办理时限为6个工作日。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房屋属于商品房的,公共部位出现损坏业主可以向物业企业报修,物业企业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打印出业主分摊清册,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在小区公示,征得涉及范围内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报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没有物业企业的可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既没物业企业有没有业委会的可以所在居委会进行申报。如果房屋是已售公房,应首先向原产权单位报修,由原产权单位负责组织维修并向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原产权单位已破产或不能正常履行义务的由业委会或居委会作为申报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⑻ 房子渗水,物业不维修应该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导致的漏水,需要大修或者公共改造才能修复的,可以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维修。

当然,如果业主和物业签订的物业合约中,有约定物业公司对房屋有某些修缮义务的,物业公司也要进行维修。若物业不配合维修,业主也可以将物业公司诉讼至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