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医保卡冻结多久恢复正常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医保卡是不会无缘无故冻结的,最常见的被冻结的原因就是医保欠费,想要恢复的方法就是交医保。而医保卡参保对象可以是职工,也可以是灵活就业者,所以根据参保人身份不同,医保卡恢复时间各不相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贰’ 医保系统故障多久能修好
等医保局发布通知
(2)医保系统异常多久可以恢复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2019年11月,国家医保局启动全国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先在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广东等地部分城市试点。
2020年,中国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13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1]。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叁’ 河南省医保系统升级多久能正常使用
河南省医保系统升级半个月后能正常使用。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报销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肆’ 湖北省医保系统什么时候恢复
法律分析:医保政务服务恢复时间 1.12月30日0:00恢复全市医保结算服务(含个人账户刷卡服务),恢复全市税务和代征银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业务(含线上)。医保一般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伍’ 四川医保系统升级多长时间恢复
1月1日开始恢复。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社会保险费信息系统升级停机的通告》。根据统一部署安排,三部门将于2020年12月26日0:00至2020年12月31日24:00期间对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届时,四川省暂停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关系转移业务,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线上业务办理,2021年1月4日起恢复现场业务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陆’ 池州市医保什么时候恢复正常
不同地区的医保系统恢复时间是不同的,大部分地区在2021年11月30日8:00起医保服务会全面恢复。
‘柒’ 2022年3月9号医保系统整顿,啥时候恢复
将于3月10日下午恢复。
由于2022年3月9日的系统波动,导致医保系统需要重新整顿,恢复时间会经过一天的处理,于3月10日会恢复全部医保系统的功能。
医保系统是指电子线上的医保办事处,具有线上缴费的功能。
‘捌’ 医保卡异常状态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未及时缴费、社保(医保)卡暂停医保功能
应缴纳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须在当月内缴费到账,次月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当月停止缴纳社保费,次月1日开始将停止或暂停医保记账功能。
二、医院端系统故障
有时候在医院结算时遇上系统故障、只能先行自费结算的情况。
解决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等医院端系统恢复正常后,带齐相关资料回医院前台进行补记账即可。
三、系统信息出错
在极少数情况下,参保人在医保系统内部的信息会在传输过程中出现错误,如确定自己的卡章程缴费,也不存在其他客观原因(如医院端系统故障等),那么可以带着身份证和社保(医保)卡来到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的服务前台,工作人员会尽快为您调整系统出错信息。
四、确保社保卡内存有足够的余额
扣款不成功的原因多数是社保卡内的余额不足,所有参保人员要确保本人社保卡内存有足够的余额。
五、其他原因
社保卡芯片损坏、消磁,卡面破损、分层,原未成年人到16周岁以上没及时换卡等原因也会导致社保卡将无法正常使用,就需要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的银行网点领取新的空白社保卡再重新制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玖’ 四川医保系统升级多长时间恢复
1月1日开始恢复。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社会保险费信息系统升级停机的通告》。根据统一部署安排,三部门将于2020年12月26日0:00至2020年12月31日24:00期间对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届时,四川省暂停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关系转移业务,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线上业务办理,2021年1月4日起恢复现场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