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刑事拘留期间能否探视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无法探视。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详细说明:
- 家属探视权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刑事拘留期间,仅辩护律师有权限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家属不具备此权限。
- 律师会见权:辩护律师的会见权确保了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律咨询与沟通。律师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文件。
- 会见安排:看守所在收到辩护律师的会见请求后,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但需注意,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机关需在辩护律师会见到在押嫌疑人前予以许可,并提前通知看守所。
- 会见内容:辩护律师在会见时,可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还能核实有关证据。此期间,律师与嫌疑人的会面不受监听。
B.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不可以探望
1、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家属可以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法律依据】根据《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