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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员工如何情况下可以辞退

发布时间: 2023-04-13 06:22:39

Ⅰ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怀孕员工

法律分析: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部分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森洞滑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颤察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此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Ⅱ 员工怀孕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宏兄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携顷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辩绝陆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Ⅲ 怀孕了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怀孕员工: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六种情形。
1、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之列。
2、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败桐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如果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为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单位是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的。
但是,用人单位以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试用期约定;
(2)试用期期限应当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对等;
(3)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界定,且已将该条件告知职工;
(4)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5)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提出。
3、有严重失职行为
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铅枯埋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槐蚂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