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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申报系统基本信息可以不填吗

发布时间: 2023-02-09 16:48:56

❶ 网上购买处方药要填写个人信息吗

网上购买处方药要填写个人信息。
处方药就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而非处方药则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药物作为维护人类健康的特殊物品,在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受到相应法规的严格控制,参与这些环节的组织机构或者个人都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相应的权限。对药品的使用者,也就是药品消费者来说,获得和使用某些药品也不是任意的。
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处方药大多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
2、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
3、药物本身毒性较大,例如抗癌药物等;
4、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须经医师确诊后开出处方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此外,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不准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第二条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 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 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 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 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❷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没打开窗口的是不是不填

亲您好,不是,没有窗口的企业仍然需要填写医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并将其发送给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❸ 拼多多怎么开处方药不填信息

拼多多买处方药必须实名还要填写信息。
12月1日起,网购处方药须实名新规还规定网购处方药须“先处方、后售药”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处方药销售首页不得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新规经进一步规范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网络销售,网络售药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迎来强监管时代。

❹ 申报专家候选人这一栏不填写中吗

题主是否想询问“申报专家候选人这一栏不填写行吗”?不行。专家进入系统填报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申报专家候选人等四栏。专家填写“申报专家候选人”一栏时“推荐系列”选择“高“,不填写是不行的,是必填项,能够更加清晰的看出个人资料信息。

❺ 网上购买处方药让填写了真实身份,不想填写,也不想买了,是否可以退款

网上购买处方药让填写了真实身份,不想填写,也不想买了,是可以退款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1)核实确认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售药网站。

(2)主动咨询。网上药店一般都配有专门的咨询药师,您可以通过在线咨询专业药师,详细说明情况,获取有关购药建议。

(3)分清药品和非药品,对店家推荐的不熟悉的产品,确认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

(4)不要在网上买处方药。处方药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一般消费者或者药师都不具备判断病情和处方用药的能力与权力。即使常见小病,或长期使用的药品,往往也需要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是否维持或调整原有用药。

(5)特殊情况需及时就医。对于某些急需药品或不确定的身体不适,或有超过三天以上不适,建议您及时到医院就医。医事复杂,健康宝贵,不能自冒风险,耽搁病情。

(6)注意药品验收。首先看药品外观有无破损,消费者必须当面开包验收。其次看产品的名称是不是您订购的药品,再次看产品是不是在有

效期内,最后在极寒或极热天气里看药品的送货条件是否能保障适宜温度。

❻ 药品注册证上规格没填可以吗

有些中药可以不填规格,但是大多数的西药都要填写规格的。
药品规格没有准确的定义,常见有以下几种:
1.规格包括药品小计算单位的含量及每个包装所含药品的数量。
2.规格是指单位剂型中主药的含量。规格要与常用剂量相适应,方便临床应用。
3.药品的规格是指一定药物制剂单元内所含药物成分的量。
4.药品规格的表示通常用含量、容量、浓度、质量(重量)、数量等其中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结合来表示。
5.规格是指单位剂量药品中含有药物的量,不同药品或同一种药品的规格可以相同或不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❼ 药品GSP认证需要填写资料

GSP认证受理标准
2005-04-26


根据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及《关于GSP认证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488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省GSP认证受理标准如下:

一、申报磁盘:(一张)

1、计算机填报申请磁盘(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2000或Windows XP);

2、磁盘填写的部分要求:

a、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格时,其中的项目“经营范围”按照下拉表格中的选项进行(√)选择;“职工人数”、“上年度销售额”项目仅需要填数字,不需填写单位;各类人员的“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项目中只能填写一样,不能多填写。

b、填写《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时,其中的“是否为执业药师”项目,只需填写‘是’或‘否’,不能填写‘执业药师’;各类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项目都应填写。在《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中应在“备注”栏目中填写企业的‘质量负责人’。

c、填写《企业所属经营单位情况表》时,所填报的单位为“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药品批发和零售单位”。

d、填写《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中,“特殊管理药品专库”中特殊管理药品仅指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填写内容时应注意“窗口”下方的“填写说明”。库房的面积仅需填写数字,而不需填写单位。

e、填报的磁盘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二、申请书(一份)

1、申请书打印表格一份(共七页,内容在申请磁盘中);加盖公章;

2、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应打印清楚整洁。

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加盖公章);

3、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附:所填报人员的学历、资质证书,质量管理员还需附上岗证等有关证明的复印件);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所填报人员的学历、资质证书、上岗证等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5、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6、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7、企业药品质量经营管理制度目录;

8、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9、企业经营场所、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10、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初审意见;

11、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初审受理通知书。

四、认证材料初审时的要求:

a、各地、市级药监部门在初审完毕后,要按照附件中的要求填写初审意见。

b、企业所附《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如有注销项目,应附上省级药监部门的变更证明(许可证副本)或“批复”,若尚未批复,请附上企业注销项目的“申请”,待省级药监部门的“批复”后,用“批复”换回“申请”。

c、相关人员的学历、职称资质文件、上岗证等相关文件复印时应清楚明晰。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中如“姓名”与证明材料不符时应认真审核不符的原由,如变更“姓名”的应附上现用的身份证复印件。

d、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中要体现出企业质量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