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份证上的照片可以更换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身份证的照片是不能更换的。身份证的照片最多只能用5年,即使是身份证丢失了补办新的,如果上一张身份证是在5年之内办理的,还会继续沿用旧的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2. 身份证照片可以换吗
一般情况下,身份证的照片是不能更换的。
身份证的照片最多只能用5年,即使是身份证丢失了补办新的,如果上一张身份证是在5年之内办理的,还会继续沿用旧的照片。如果使用期超出了5年,就可以重新到具有二代身份证人像采集设备的公安分局或是派出所办理。如果容貌发生较大变化,市民才需要到公安局更换身份证。
所以,换身份证是否更换照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身份证到期需要重新照相。身份证规定有效期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人的长相是变化的,所以必须要重新照相,使相片与本人相符。
2、身份证因丢失等原因补办的不需重新照相。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补办身份证的,按规定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补办身份证。
(2)成人身份证照片可以不用换扩展阅读:
身份证补办程序: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3. 二代身份证补办不更换照片吗
身份证补办可以不更换照片,只要你的照片是你本人,并且符合身份证的条件就行了。
4. 身份证补办可以不换照片吗
法律分析:原采集的相片超过5年的补办身份证要到户口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指定的人像采集点重新拍照,如果不超过5年,补办身份证可以不重新照相,沿用原来的证件照。如果本人对原来的照片不满意,或者本人外貌特征有了大的变化可以重新拍照。办理人员会依据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调出身份信息数据,照片是在里面的。可以选择原来的照片,还是补拍新的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5. 怎么可以换身份证不换照片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要求重新拍照。市民在照身份证照时,无论是在派出所还是在照相馆等采集点,都可以重复拍照。在拍摄身份证照前,市民要洗净脸上的汗渍、油污,严禁化浓妆,不能佩戴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包括所有非黑色的钢丝发卡)。
拍摄时,必须穿着深色有标准领的衬衫、T恤或者西装,不得穿制服拍照,如果长发需要露出双耳。
但是,如果仅仅是因为身份证照片拍得丑为由要求更换身份证的话,不合理。但如果身份证不小心丢了或损坏了,重办身份证时,可以重新采集照片。
换证的前提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其中若因有效期到换证只需交20元,而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换证需要交40元)
换证提前的时间: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而换取二代身份证的最适时间却是提前一个月,也就是三十天。变化:在全国范围内,新换领的二代身份证需要录指纹。
6. 更新身份证可以不换照片吗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